1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大城市学院获悉,该院日前收到教育部《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的函》(下称《同意函》),正式成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标识码为4133013021,同时撤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建制。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型产物。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先后创办于1999年和2001年,因为办学成绩优异,曾被教育部誉为全国独立学院的“样板”。
2018年4月,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浙江大学建设发展问题时,讨论了浙江大学两所独立学院转设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工作的相关议题。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这两所独立学院的新生按公费标准收学费,这也是专设的重要环节。
近日教育部官网公示,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其中独立学院转设3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6所),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其中,3所独立学院转设公办本科高校的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公示时间为从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
浙江一名教育研究学者告诉澎湃新闻,独立学院转设后,新用学校名称亦需变化。两所独立学院应是出于这一规定,将原名称中的“浙江大学”改为现名称中的“浙大”。
《同意函》内容显示,转设后浙大城市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浙江省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1,000人。
浙大城市学院官网显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现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工程、医学、外国语、商学、传媒与人文、法学、创意与艺术设计等9个分院,37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1600余名,与浙江大学等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21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