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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早餐店里,店主误认记者是来推广数字人民币的,他已经从抖音视频中看到了这条新闻,但他并没有太大担忧,他现在用的是微信和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如果以后要换码收更高的手续费,就用数字人民币收款。
最近,这位店主已经在店里迎来了几波推广数字人民币的人员,不仅费率低廉,还送小礼品。这一幕,与若干年前微信支付宝在线下的小微零售商户展开铺码大战时如出一辙。
那条有歧义的新闻在48小时以内在各种媒体平台的转载中迅速发酵,牵动了行业内外的神经。
终于,11月27日上午,新华社公众号发表了《微信、支付宝收款码还能用吗?终于说清楚了!》一文,作出了堪称权威的解读。针对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的消息,新华社“独家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该说法系误读。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商户不能用继续用个人码收款?哪些商户需要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以下简称“商户码”)?商户码开通申请会不会加重小商户的费用负担?
个人码为何不能继续商用?
先来看看个人码和商户码的区别。
个人收款码目前已经是微信和支付宝的内置模块,用户无需特备申请步骤就能直接使用。很多小商贩自行将个人收款码打印出来使用。商户收款码的开通则需要上传一些申请资料,由支付机构核实后开通。
从时间轴来看,个人收款码在2017-2018年二维码支付快速普及阶段增长迅速。到了2019年,二维码支付市场趋于饱和,增速放缓,收单服务商开始大力推进对中长尾商户的收单服务,使其从个人码收款商户转变为二维码收单商户,在收款服务之上叠加其他数字化服务。
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其商业逻辑的转变在于,通过个人码向商户码的转变,为商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增加与用户的服务连接点。例如,餐饮商户进驻后,支付机构所属线上平台方会将线上流量导流转化为外卖订单等模式,商家获得了更多销售额,支付机构同样增加了更多服务费用收入。
但对一些“家庭作坊”式的小商户来说,他们只需要线上收款的便利,而不需要其他营销成本的增加,因此用个人码作为商业收款的真实场景也是普遍存在的。
27日下午,记者在北京市东城区、丰台区,随机向多位街边流动小吃、街边早餐店、社区早市的商户采访了解,大多数商贩目前用的收款码是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收款没有费率,收钱后提现的费率在0.1%。
有商户对记者表示,因为平时收款不多,每月流水在几千块钱左右,收到的钱就存在支付宝或者微信中,平时消费、转账、进货都可使用。当记者询问为何不提现,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有商贩对记者表示,“小本生意,一星半点,没有必要。”
据艾瑞咨询此前发布的研报,其估计到2020年第3季度,我国二维码收单市场规模约4万亿。为什么在收款码已经被普遍使用的当下,央行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这份文件是10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
在当天发布的答记者问时,人民银行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通道。为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通知》。”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也在11月27日对记者表示,“最核心的问题是许多个人码被用于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的收款,这和之前的‘断卡’行动是一脉相承的。”
在今年的一次金融行业业内交流活动中,公安部一位反诈专家发言指出,当今黑灰产业专业分工已经到了非常精细的程度,诈骗的窝点有专业引流的,还有操盘控盘的,还有技术服务的这些专业团队。从洗钱这个专业来说,也有专业的水房,四方支付,还有跑分平台,还有为洗钱服务的卡商、码商、卡农、码农等。“而电信诈骗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钱,每天有几个亿的资金,从老百姓的手中流向了电信诈骗分子的口袋,整个过程都离不开金融行业的账户和支付。”
今年4月,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
11月27日的新华社报道中,央行有关部门也重申,“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路边摊个人码转商户码难不难?
“(明年)3月1号后肯定个人贴的条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上述接近监管人士称,但这并不是让小商贩彻底用不了移动支付,那会与最近支持灵活就业以及扶持小微企业的精神不符。
回到央行的答记者问原文,会发现央行当时已经对“如何规范个人收款条码”做出了专门解答。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提出以下针对性要求: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二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三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四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其中“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这一条,对正常营业的小商贩来说是最直接相关的。
那么,什么是“具有明显经营特征”呢?
按照一般的理解,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就工商企业来说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
这个过于庞杂的概念,落地到实际的监管政策中,有如何定性定量的问题,上述新华社报道中表示,“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一位第三方支付人士认为,从央行上次《通知》来看,本来是希望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合力辨别用户的经营活动,进而根据用户行为类型,相应的提供个人码和商户码服务。将无背景的交易,纳入到可以判定为存在经营活动的有背景交易中,将交易性质从转账变成消费。 “这并不容易,交易频次、额度、位置等信息都可以辅助判断一个个体是否存在经营活动,但并不能百分之百准确。”
并且,不同支付机构之间判定“经营活动”的标准如果不统一,可能将在商业层面引发为了争夺客户的“竞次”行为。而如果自上而下统一标准,则需要细致的监管与市场之间充分沟通讨论,确保标准是普遍公正且可行的。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也表示,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要在技术上实现区分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比如小商贩可以在微信支付宝里面申请商户码,登记一些基本信息等等,具体怎么操作还有待政策细则进一步明确。
有街边便民超市的老板告诉记者,曾经使用过个人收款码,但随着超市日常流水量增加,改为小微商户的收款码,费率在0.38%,隔天到账。与个人收款码相比,商户收款码的好处是,平时消费者可以使用零钱、信用卡等多种支付方式。
11月27日,记者试着在自己的微信中申请开通商户码,发现微信已经提供了“小微商户”的申请入口,即“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无营业执照的实体特约商户”,申请材料包括“辅助证明材料”和“负责人身份证”两类,提交真实姓名和手机号后,可以选择经营类型,分为“门店场所”和“流动经营/便民服务”,如果选择后者,需要上传的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填写经营/服务名称,所在地(细化到市行政区),服务现场照片两张。然后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各一张。接下来进入开通收款商户号页面,必填项目包括商家简称、客服电话(未要求座机或手机号码),即可提交等待审核,提示称审核需2天左右。
在这个过程中,并未遇到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材料的环节。
从10月份发布《通知》,到明年3月1日执行,留给支付机构和商户的时间较为充裕,上述接近监管人士称,支付机构反馈其内部的商户管理、支付、授码、结算等等系统调整,可能得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有关政策主要就是给支付机构调整系统以及小商贩申请商户的缓冲时间。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10月13日答记者问中也表示,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个人码转成商户码后,小商贩的支付成本会上升吗?
小商贩用码成本怎么定?
个人码除了开通方便,早年间甚至提现都是免费,直到2016年两大支付巨头微信和支付宝才先后宣布提现收取手续费。按目前标准,除了一定的免费提现额度,两家的提现服务费为0.1%。
而商户码的收款服务费,以微信为例,其小微商户优惠费率0.38%的活动持续到今年年底,非小微商户的官方定价为0.6%。
即使以较为优惠的0.38%来看,小商贩的个人码转为商户码后,可能也要多支付0.28个百分点的费用。
而11月27日的新华社报道中引用人民银行有关人士称,“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如本文在前所说,支付机构提供商用收款码的目的在于增加其服务附加值,增进机构的支付业务收入。如果实行“免费”,商业可持续性或将受到考验。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确实会有这个问题”,但还没有可以披露的解决方案。
2、如何解读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
如何解读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
“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今天热搜上这个话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其中的关键词
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
只是不能通过个人的收款条码来进行经营性收款
这些网友说的都对√
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简单来说是要求商户提供微信、支付宝经营性二维码,以后不能用个人二维码收经营性收款。
据悉
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
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其实早在今年6月份该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点出了POS收单“一机一户”加强管理的相关内容,而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一些补充。
补充“条码支付”相关管理的重要性
收款条码(也就是个人二维码收款码)被不法分子借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带来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通道。
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
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对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只需要个人收款条码换成商户收款条码(参照特约商户管理),收款不受影响。
对于普通消费者,正常扫码支付或收款没有影响。
如何解读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
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
近日,“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刷屏网络。记者获悉,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今后这样的行为将被纳入监管。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解读1
要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用码场景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解读2
禁止个人静态收款码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将条码支付纳入监管,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分析称,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通知》的要求会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解读3
新规不影响扫码消费模式
目前,绝大部分市民已经习惯无现金出门的生活,央行新规是否影响到扫码消费的模式?记者获悉,新规落地后,消费端不受影响,只是经营商户需要尽快让自己出示给消费者的收款码合规。
正规线下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信息都会上报银联,而线上个人码却并未将信息上报,随着支付监管不断加强,严格区分个人及商户收款码势在必行。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方面,《通知》从多主体、多维度进一步规范支付受理终端与特约商户管理,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另一方面,《通知》要求清算机构完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支持本机构成员机构满足客户必要合理的交易信息查询需求,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
如何解读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
今天(26日),“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冲上热搜。记者发现,这实际上是一条“标题党”新闻,误读了之前央行方面的相关规定。业内人士解读,监管层加强对个人收款码管理,主要是为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像是“街边卖红薯的小摊大爷用个人收款码收钱”应该不受影响。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解读,目前网络上普遍有两点误读,“第一,不是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用,是指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具有明显的经营特征的收款行为,也就是说,从事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经营活动应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并使用商户收款码,不能再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第二,不是个人静态收款码不能用,只是个人静态收款码不能用于线上的远程收款,线下的面对面的个人静态收款码照样可以继续使用。”
专家提到的关于条码支付的一些最新规定,实际上来自央行日前发布的一份文件——《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移动支付行业分析师慕楚解读,需要看到的是,央行方面加强对个人收款条码的相关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在正常交易场景里。
慕楚说:“现在一些电信诈骗、跨境赌博、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资金流动,都与个人静态收款码有关。比如说在‘跑分平台’的不法活动中,还存在着把个人静态收款码租给别人的情况。”
远程的、非面对面的个人静态收款码已经被明确禁止,但专家解读指出,线下的、面对面的个人静态收款码应该还可以继续使用。董希淼举例说:“在路边摆个小摊卖点烤红薯的大爷,用条码收款应该不受影响,原来怎么用还是怎么用。”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央行相关规定对小微商户和消费者的影响不大,而且央行相关规定从明年3月1日起实施,也给市场留出了一定的适应时间。
慕楚认为,目前,微信和支付宝各有自己的“商户收款码服务标准”,对于一些经营者来说,通过补充更多商户信息,可以从个人收款码升级到商户收款码,“收款依然是放在自己的账户”,但相关信息的备案会更加全面,有利于资金安全。“升级成商户收款码目前是可以通过后台完成的,比如你向微信或是支付宝后台提供更多的个体户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直接进行升级,对经营的影响整体不大。”慕楚说。
董希淼表示:“下一步,央行方面还应进一步明确什么是‘具有明显的经营特征的收款行为’,需要出台细则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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