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支配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支配权包括哪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支配权是不是所有权
不是。
支配权是直接支配物质资料和智力成果的权利。从内容上来说支配权是对物质资料和智力成果进行支配的权利;而请求权是对特定的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进行要求。从效力上说支配权通过直接地支配物质资料和智力成果而实现民事权益。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被告掌管的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有财产均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配权
2支配权和请求权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财产权中的物权、知识产权均为支配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均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又可以分为债权性请求权和物权性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关于支配权正确的表述是什么
关于支配权正确的表述是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4支配权是绝对权吗
支配权的本质在于意思自治,包括: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这三者都是绝对权,或称对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5支配权等于所有权吗
支配权不是所有权的意思,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所谓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标的物无论流于何处,无论落于何人手中,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物权人都有权追至物之所在而行使物权。物权是对世权,物权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尊重他人物权,不侵害他人财产,不妨碍他人行使物权的义务。无论是所有权还是他物权的标的物转移至何处,物权人都有权对其权利客体行使权利。物权追及权的主要表现有:
1、所有权的追及效力。当所有权标的物被无权处分人非法 *** 于第三人时,所有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此时物权的追及效力表现为物上请求权。
2、他物权的追及效力。如抵押权的标的物被抵押人擅自 *** 给第三人时,抵押物上附着的抵押权依然存在,抵押权人有权追及至抵押物的所在行使抵押权。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 和消灭,经依法***,发生效力;未经***,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支配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一、支配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支配权的特征有:支配权的客体是特定的,即特定化的财产和人身利益;支配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支配权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支配权不需要义务人的介入,即可使权利人的权利实现,但义务人不得实施妨碍支配权实现的行为;支配权因支配而产生排他性等效力等。 二、具体内容 之一,支配权的客体是特定的,即特定化的财产和人身利益。尤其是就财产利益而言,支配权的客体必须特定化,才能对特定的财产产生排他的效力。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客体,: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妨碍其支配客体。通常在同一权利客体之上不得存在双重的相互冲突的支配权。 第二,支配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在论及以财产为客体的支配权时,梅迪库斯指出,“权利人可以长久地或暂时地使用其支配的财产。同时其他人被排除在使用权之外,以确保第三人无法对权利人的支配可能性造成损害。”由于支配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害权利人的权利及不妨碍其行使权利的义务。 第三,支配权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支配权不需要义务人的介入,即可使权利人的权利实现,但义务人不得实施妨碍支配权实现的行为。也就是说,支配权的行使和实现都具有直接性,可以通过权利人的直接行使而实现,不需要外力介入。但是,义务人必须不得实施妨碍权利人权利行使的行为,才能使支配权得以实现。支配权的行使,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事实行为,极少通过法律行为而行使支配权。例如,所有权人通过占有、使用其物而支配其物,其占有、使用物的行为即为事实行为。 第四,支配权因支配而产生排他性等效力。支配权所产生的各种效力,因支配权的类型不同而有异。例如,物权人对物的支配可以产生排他性、优先权、追及权等。 在提到支配权的同时,必然会想到另外一方,即被支配权。支配权与被支配权客观上互为一体,构成了事物和事件的两面性。强调支配权,忽略被支配权或者强调被支配权而忽略支配权都不是完美的解决事物事件的办法,只有在相关的事件上,依法相关规定,在中间加强协调与沟通,才能取得良好的结果。
关于支配权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