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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翻译及注释(刺客列传原文翻译及注释)

李大嘴 大嘴读史

原文:

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史记·刺客列传》

译文:

齐桓公与鲁庄公已经在坛上订了盟约,曹沫手持匕首胁迫齐桓公,左右没有人敢动手,齐桓公问道:“你想干什么?”曹沫说:“齐国强鲁国弱,而贵国侵犯鲁国也太过分了。现在鲁国城墙塌坏就能压到齐国国境上,大王一定要考虑考虑这件事!”齐桓公于是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说完话,曹沫就扔掉匕首,走下盟坛,朝北回到群臣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辞从容如故。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家伙根本算不上刺客,但是司马迁把他放在刺客列传的第一个。

人家的本职是个将军,但战绩不咋地,三战三败,偶尔客串挟持个人质,反而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不管怎么说,勇气可嘉,刺客玩得就是一股气。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勉强算是刺客吧。

这个人就是春秋时期鲁国的曹沫。

曹沫是个鲁国人,很能打。

然并卵。

因为国家之间的战争不是单挑,而是群殴,所以鲁沫个人再能打也没办法改变齐国强鲁国弱的局面。

齐国军队来了,曹沫带着鲁国军队上了战场,结果三战三败,丢失了不少国土。

春秋时期是一个很讲“规矩”的时代。

明明齐国拳头大,但还是要搞个外交仪式,在法理上确认占到的便宜。

在一个叫“柯”的地方,牛气哄哄的齐桓公和忍气吞声的鲁庄公碰头了。

原定计划是:经过一系列繁琐的仪式和礼节,两国确定现有领土的划分按照实际占领为准。典型的霸权主义!

虽说打败仗有各方面的因素,但曹沫毕竟是直接责任人,所以他很不甘心,出来搅局了。

盟约的仪式很庄重,也很无趣,作为失败者一方的鲁庄公更是憋屈。

总算完事了,作为胜利者一方的齐桓公正准备向前几步,发表一通热情洋溢的演讲。

这时候,激变陡生。

齐桓公的脖子上被架上了一把匕首,正挨着颈部大动脉,左右一阵哗然,然后又安静下来,谁也不敢上来。

拿着匕首的人正是鲁国军队的主将曹沫。

那一刻,齐桓公或许在责怪安保工作的疏漏,或许在责怪自己不够警惕。

场面有些尴尬,齐桓公定定心神,语气还算平稳地问了一句:“你想干啥?”

身为劫持犯,曹沫倒是很冷静,毕竟春秋时期,还没有一枪爆头的狙击手。曹沫说了好长一段话,大意就是齐国很过分,鲁国很悲催,我很不高兴。

齐桓公不可能和这么一个武夫同归于尽,虽然说不想把已经得到的好处让出去,毕竟也是士兵们打生打死流血流汗换来的,但形势比人强,冷冰冰的匕首就在脖子上。

齐桓公很光棍地承诺,这次仗白打了,我们占了多少地,就还你们多少地。

曹沫一看目的达到,既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自杀谢罪啥的,直接把匕首一扔,走下高台,站到自己应该站的位置上,好像啥事也没有发生过。

齐桓公那个气啊!这就完了?你不该给我个交待吗?

眼看齐桓公有暴走的趋势,一旁的宰相管仲拉住了齐桓公,人家手段下作了一点,但是你是国君,虽然是在胁迫下做出的承诺,但不能说话不算数。

再说了,实在不行,就先还给他们,找个机会再抢回来不就完了。

一场盟约典礼草草收场。

鲁国在战场上失去的土地,因为曹沫的一把匕首,重新纳入鲁国版图。

而本来极有可能成为替罪羊的曹沫继续当他的鲁国大将。

挺简单的故事,出幺蛾子了。

高中的时候学过一篇古文,名字叫《曹刿论战》,说的是齐鲁之间著名的长勺之战,鲁国军队在曹刿的指挥下以少胜多,大败齐国军队。

有砖家考证,曹刿和曹沫根本就是一个人,这可能吗?

大嘴不同意这种说法。

两个原因。

第一,长勺之战在这次劫持事件之后,《曹刿论战》里说了,曹刿是从隐居状态出山,自告奋勇统帅鲁国军队的。而曹沫因为劫持事件保住了军队的职位。两者的说法矛盾。

第二,曹刿曹沫两个人的性格反差太大,曹刿是个军师型的智将,曹沫是个冲杀型的猛将。《史记》说,曹沫“以勇力事鲁庄公”,这明显不是曹刿的风格。

司马迁的《刺客列传》里,曹沫是最不像刺客的刺客,只是一个挟持人质的武夫罢了。

虽然曹沫的行为不怎么光彩,群殴不是对手,单挑也未必稳赢,只好出此下策了。

但是,面对侵略者,谁去关心手段,管用才是硬道理。

所以,该填岛的照填,该养猪的照养,该种菜的照种。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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