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春,为二十四节气之首,又名立春节、正月节、岁节、改岁、岁旦等。立,是“开始”之意;春,代表着温暖、生长。廿四节气最初是依据“斗转星移”制定,当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寅位时为立春。现行的廿四节气是依据“太阳黄经”划分,当太阳到达黄经315°时为立春。干支纪元,以立春为岁首,立春乃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也,意味着新的一个轮回已开启。
2、廿四节气是上古农耕文明的产物,蕴含了悠久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衍生了大量与之相关的岁时节令文化。秦汉以前,南北各地风俗不同,岁首礼俗所重的不是阴历正月一日,而是干支历廿四节气的立春日。重大的拜神祭祖、纳福祈年、驱邪攘灾、除旧布新、迎春等庆典均安排在立春日及其前后几天举行,这一系列的节庆活动不仅构成了后世岁首节庆的框架,而且它的民俗功能也一直遗存至今。
3、立春与立夏、立秋、立冬一样,反映着季节的更替,立春标示着万物闭藏的冬季已过去,开始进入风和日暖、万物生长的春季。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相差悬殊,“立春”的具体气候意义并不适用于全国各地,对于很多地区来讲只是一种参考意义。其所对应地域是位于黄赤交角的岭南,冬春的分界线,在广西桂林到江西赣州一线,当斗指寅(或太阳黄经达315°),那一线以南地区,已有春的气息了;但我国93%的陆地面积上都还是冬,到黑龙江,往往是在谷雨或立夏时才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