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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老大放学回来给我说,以后合租的一位同学也要回来吃饭。我一愣,直接否决了。不是心疼她吃的那点饭,是没义务也没必要做饭给她吃。
首先这房子是三家合租,其他两家因为都没时间过来陪着,我正好在家看小宝,所以我就先过来陪读。房租一分不少,水电费我全负责,她们换下的外衣我都给洗出来,餐桌上,厕所里的所有用品我全包,平时上课期间如果有小节气或者谁的生日我都会请他们一起回来吃饭。钱不算很多,但一年算下来也是好几千块呢。
其中一位家长很明事理,每次过来看孩子时总是多买一些水果或者奶,让我们一起吃。而且过年还给小宝包了一个红包,并且一直说要承担一些费用。我都谢绝了。我这人就是这样,可以不在乎这些钱,但在乎他们对待这件事的态度。
只是这一位孩子的家长,不能说一点没有意思过,只是他意思的有点太小意思了。山楂(放烂了都没吃完),煎饼(长毛了还剩下很多)。两只鸡(怎么处理让我愁了好久,最后做出来,这孩子还说不好吃)。他给她孩子买的面包,奶,水果只放到她自己屋,而且这孩子还真的是自己吃。除非外面餐桌上有她爱吃的东西了,她会拿出一点她自己的食物放过来一起吃。其他任何话语没有说过。所以我对她有偏见,很大的偏见!
所以当听到老大说她要回来一起吃饭时,我很坚决的否定了。我把这件事说给我家那位听,他劝我别太较真,毕竟都是孩子。我才不管呢,孩子也是十六七岁了,这事用脚趾头想想也不能好意思回来吃饭!她可以小气我为什么不可以?!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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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2-12-13 21: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