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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胎政策最新消息2022补贴,广西三胎奖励政策2022(2023年5项待遇将切实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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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5项待遇将切实上调,事关多群体权益,你是否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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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胎政策最新消息2022补贴,广西三胎奖励政策2022(2023年5项待遇将切实上调)

2023年已如约而至,正所谓新年到好运到,这不,社保方面传来很多好消息,这5项待遇标准将迎来上调,事关多群体利益,快来看看你是否在其中。

广西三胎政策最新消息2022补贴,广西三胎奖励政策2022(2023年5项待遇将切实上调)

第一,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

农民种地基本是靠天吃饭,他们没有足够稳定的经济收入,而为了保障自己年老后的生活,多数人都会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不算很高,但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比如宁夏,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调整后,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最低可到手220元;泉州也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10元,届时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150元。

第二,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

当前国家放开了三胎生育政策,而早些时候,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现如今这些独生子女父母们都到了该退休的年纪,为了减轻他们的养老负担,国家会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计划生育奖励。

2023年1月1日起,深圳市户籍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会由每人每月160元提至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将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发放到账,届时大家可别忘了查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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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退役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国家对于军人是有很多优待的,即使你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退役了,也是可以享受国家倾斜照顾的,比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将可以享受退役生活补助金。这不广西明确从2023年1月份开始,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将增加15元,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5元。虽然增调额度不算高,但这无疑是雪中送炭了。

第四,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2022年很多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暂停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过当前局面有所好转,一些地区也传来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好消息。比如河北,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相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为22元、20元、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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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法定节日慰问品标准上调

逢年过节大家不仅能享受假期,很多地区还会为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让其尽情享受节日的喜悦。而2023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切实提高法定节日发放慰问品的标准,每位会员年度总额由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元。今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以及国庆节期间,大家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会更好。

往期文章:2023年,6个好消息事关多群体利益,快来看看有你的份吗?

2、广西三胎政策最新消息2022补贴:广西三胎奖励政策2022

广西三胎奖励政策202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修订后的条例有关提振生育的新措施。

广西本次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三孩”政策,进一步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改善人口结构,减轻家庭生养子女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产假和育儿假

实行差异化生育假奖励标准

该条例修订期间,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提出,促进生育的关键在于提振生育意愿,要针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之间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生育假奖励标准,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职工享受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我国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这意味着,广西修订的上述条例施行后,女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可以享受的生育假期(俗称“产假”)分别为158天、168天、178天,同时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在女方产后享受护理假25天。另外,夫妻双方在子女0至3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完善哺乳假

可申请享受不超过十二个月

该条例修订期间,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提出,设立哺乳假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女性照顾婴幼儿,缓解育儿压力,但是因假期较长、用人单位往往要考虑用工成本等原因,哺乳假期很难落实,建议灵活确定休假期限。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其工资、津贴、补贴按照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

鼓励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

该条例修订期间,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提出,妇女生育后脱岗时间较长,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容易在就业中遭遇歧视。为了支持家庭生育和养育,可以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鼓励幼儿园接收2至3岁幼儿

该条例修订期间,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提出,子女照料问题是制约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之一,女性生育后回归工作岗位,在工作和育儿之间的精力分配关系较为紧张,建议大力发展社会化托幼服务,为育儿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二至三岁的幼儿,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范围。

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修订后的条例同时规定,夫妻双方户籍和居住地均在边境县(市、区)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鼓励发放育儿补贴

该条例修订期间,有基层群众提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负担和鼓励生育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责任,可以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出台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育儿补贴等积极支持生育的措施。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发放育儿补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情况,出台育儿补贴等有关政策和措施。

关于独生子女职工退休待遇

修订后的条例延续、完善了有关既往规定。例如在独生子女职工及城镇居民退休金奖励方面,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照规定增发退休金。

广西三胎奖励政策202

据广西日报消息,3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明确了可以再生育的情形,在生育服务、生育支持措施、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作出规定。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

关于三孩生育政策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是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要求,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明确了依法收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二是删去了原条例中的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以及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的内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三是根据上位法授权,明确了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死亡或者经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夫妻双方户籍和居住地均在边境县(市、区)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关于生育服务

条例此次修订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删去了强制避孕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有关内容。同时,为了加强生育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增加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投入力度,增加妇幼保健优质资源供给,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健全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关于生育假

条例此次修订对生育假主要作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增加男方产前检查陪护假。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二是增加育儿假。

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三是制定差异化的育儿假奖励措施。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

关于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情况,出台育儿补贴等有关政策和措施。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发放育儿补贴。

三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四是强化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保障,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关于托育服务发展

一是强化托育服务供给。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综合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二至三岁的幼儿,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二是加大对托育服务发展的支持力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按照规定对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承担指导功能的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三是强化托育机构监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托育服务的规范发展,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安全监管。

广西三胎奖励政策202

自国家放开三孩政策以来,北京、湖南、天津、广西等地明确指出生三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不同地区申请流程会有所区别。

第一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机构,应积极向育龄夫妇宣传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第二步:登记对象或委托代办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证件材料。

第三步: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查验所提供的证件材料。

第四步: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现场发放《生育服务手册》。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及时向信息管理地提出协查要求,并告知登记对象推后办理的原因。

第五步:完成生育服务登记后,由乡镇(街道)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今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的参保人员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2021年5月31日,中央有关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全面开放三孩政策并配套支持政策,也就是说以后生三胎是合法的,也不需要缴纳罚款了。此消息一发布,对准备生三胎的人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因此,这部分人群对三胎奖励也是极为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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