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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告诽谤(明星告诽谤罪案例)

很多朋友对于明星告诽谤和明星告诽谤罪案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明星到底应不应该起诉造谣诽谤者?

起诉造谣诽谤者的明星并不少,例如大S、赵本山、杨幂、朱一龙、章子怡等。在我看来,当造谣诽谤者散布一些不实言论时,明星确实有权起诉这些人。要知道,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他们也是人,因此他们应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也就是说,我认为明星应该起诉造谣诽谤者。

一、在造谣诽谤这件事上,明星是受害者

从本质上来说,明星其实是造谣诽谤的受害者,这是因为当谣言传开后,明星的个人形象会因此受损,事业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也就是说,在面对谣言时,明星会遭到名声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当然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明星应该要有公众人物的气度,心胸应该宽广,不应该计较那么多。但在我看来,明星既然是谣言的受害者,那么明星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自然是理所应当的事,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因此我个人非常支持明星起诉造谣诽谤者,也认为明星应该起诉造谣诽谤者。

二、明星有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要知道,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明星从本质上来也是一位公民。也就是说,人们不能因为明星的身份就认为明星没必要去起诉造谣诽谤者,毕竟明星有权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特别是在造谣诽谤者已经侵害到明星的合法权益时,明星不该任由造谣诽谤者继续嚣张下去,而是应该采取更积极、更主动的措施来阻止造谣诽谤者,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进一步损害。更重要的是,明星起诉造谣诽谤者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也是给普通民众做榜样,让大家知道该用什么手段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认为明星应该起诉造谣诽谤者。

2明星宋茜起诉网友侵权获赔3万:民事侵权与刑事诽谤、侮辱的界限在哪里?

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和侮辱罪之间的界限主要有三点不同,一行为的对象不同,二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三,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第1点行为的对象不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第2点,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而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的。

第3点行为的程度不同。如果要构成侮辱罪的话,其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

而侮辱和诽谤这两者又有不同的含义。

侮辱主要指的是对他人的人格和尊严进行伤害。

而诽谤主要指的是对于人家没有做过的事情进行编造。侮辱行为的话,通常是当着被害人面前进行的,侮辱的 *** 可以是口头文字,甚至是暴力的。

而诽谤的话,它的 *** 只能是口头或者文字的,且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才能够将其定义为是诽谤。

而在这起案件中,宋茜起诉网友侵权获赔3万元,这其案件只是定义为民事侵权案件,被起诉人仅需要承担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即可。这主要是根据情节严重与否而进行判断的。

*** 上的诽谤侮辱行为,法律责任也并非仅限于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也将会面临刑事责任,构成诽谤罪或者侮辱罪。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常年在 *** 上,咒骂侮辱宋茜,其实这样子的行为本身就涉及到了侮辱他人,但是宋茜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司法实务中对于公众人物在名誉权隐私权方面的保护与普通民众又会有所不同,所以在综合多项考虑之后,法院判决王某。要刊登道歉声明,向原告送钱赔礼道歉,并且赔偿送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30020元。

3虞书欣告黑粉侵害名誉权胜诉,获赔39000元,明星的名誉权有多重要?

虞书欣告黑粉侵害名誉权胜诉,获赔39000元,小编支持明星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因为名誉权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很重要。而且明星在娱乐圈发展名誉权是更不可以受损的,否则明星的工作也会出现很大的问题。此次虞书欣的 *** 对象就经常在社交平台上侵犯虞书欣的各方权益,这个网友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侮辱虞书欣的言论,而且他的相关行为甚至上升到了诽谤的高度。

这种做法让虞书欣的名誉权受损,所以虞书欣就只能选择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如今这个案子的结果终于出来了,大家对此也都感到非常的满意。这其实是发生在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通过这种时间线也可以看得出来想要成功 *** 是非常困难的。但小编还是建议大家能够勇敢的去 *** ,不要顾惜这种在社交平台上乱讲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守护整个互联网的干净,才能让接下来的人都明白造谣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此前的公众人物很不喜欢和这些黑粉或 *** 喷子打官司,因为打官司就意味着要消耗自己的精力,而且牵扯到了法律层面的事情很容易就会导致自己的名誉受到更大的影响。但是如今大家的法律意识变得更强了,这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变化趋势,而且大多数的网友乐见其成。

只有明星开始勇敢的 *** 才能让整个 *** 上的人都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法律的监管之下,但凡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小编非常支持虞书欣这次的做法,也希望接下来的明星也可以勇敢的 *** 。遇到了这种人就一定要追责到底,只有让对方看到自己的态度才能杜绝接下来的侵权现象。

4明星报警说被诽谤,法律上对诽谤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样的行为构成诽谤?

诽谤,顾名思义,是通过传播捏造或未经证实的事实,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之后果的行为。诽谤经常和侮辱一起发生,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诽谤一般仅限于语言、文字的形式,而侮辱可以以语言的形式,还可以以暴力行为的形式发生;诽谤是基于捏造事实的行为,而侮辱则没有这一前提;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都会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

二、明星名誉权易受损,如何区分“八卦”和“诽谤”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八卦”爆料,如某明星离婚、出轨、酗酒、赌博等。这些爆料也会影响明星的正面“人设”,对其名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八卦”是否也构成诽谤呢?

不能一概而论,诽谤的前提是捏造事实、对没有依据的内容进行传播,造成他人名誉权受损。对于有依据(如照片、录音、官方文件等)的事实进行公开,只要没有进行歪曲篡改、没有恶意评价,是不构成诽谤的,当然还可能构成侵害隐私权等其他行为。

三、明星名誉权纠纷胜诉后又被“实锤”的,能不能“翻案”?

最近明星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的情况越来越多,通过司法机关的胜诉判决为明星的品德操守背书似乎成了常规的公关手段。但随着“吃瓜技术”的提高,也存在一些爆料最终被证明是有事实依据的,在这种情况下,之前生效的裁判效力是否会产生影响呢?

从民事侵权角度来说,诽谤的成立不仅涉及内容是否真实,还涉及实施诽谤行为的人主观上是否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内容来源尽到必要的核实义务。所以,即使事后证明该内容是真实的,也不能消除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故意,对于这种恶意评价他人、且确实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依然构成侵权。

四、法律上对诽谤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24条对名誉权进行了规定,一般的诽谤行为将面临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对于严重的侮辱诽谤行为,可能触及刑法,构成犯罪。

认为其名誉权收到侵害的明星,是采用民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通过***机关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明星自由选择的权利。至于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侵权人承担民事后果还是刑事后果或者是行政处罚,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之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之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之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 *** 实施之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5王一博状告黑粉胜诉,骂人者真的要给明星赔钱吗?

骂人其实并不需要赔钱,但是骂过边界以至于成了人身侮辱这就是要赔钱了的。

一、王一博起诉辱骂网友获赔1.5万元

在王一博与唐某、梁某 *** 侵权案中,王一博的胜诉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唐某和梁某二人在微博上曾经将王一博辱骂成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这种话还算是比较轻微的,两个人在微博上骂得更为离谱,再加上发的微博量和阅读量都很大,最后王一博忍无可忍也就将此二人以侵犯名誉权的理由告上法院。

经过法院认定,唐某和梁某两人的行为侵犯了王一博的名誉权,由于骂得太难听和传播量巨大,已经导致了王一博的部分社会名誉下降,最后此二人被判决赔偿王一博1.5w元人民币,同时还要登报连续道歉15天。王一博胜诉了,倒也是理所当然,唐某和梁某的行为是恶心的;而王一博的这一行为以及胜诉的结果其实告诉大家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不能在网上乱说话,一旦骂人过了边界就将面临法律诉讼风险。

二、骂人超越了边界才需要赔钱、道歉

骂人其实真的不会导致我们就会被明星追责,毕竟在追星一族的眼里,如果这个明星是自己不喜欢的,就着明星的事实行为说两句是无伤大雅的事,人的负面情绪是不可避免的,简单地就着事实骂两句是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该承担的一部分压力。但是骂人过了边界、超出了既有事实评价,不仅将明星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一遍,同时也上升到人身攻击的程度,这时候我们就有可能以侮辱诽谤、破坏名誉被起诉并且要赔钱加赔礼道歉。我们不需要在现实生活中碰到自己不舒服的明星事件仍然唯唯诺诺,但是我们一定要记住评论、讽刺是必须要有限度的,超出了王一博所做之事的范围恶意评价,这就是一种贬损王一博社会名誉的行为,当然地也就要被追究相应责任。

三、我们有必要尊重明星的人格

刚才已经说过,其实明星享受了很多公共资源,因此他们必须承担某些合理绯闻以及负面评价的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明星们一定要承受他人诽谤的压力。明星在承担了更多责任的同时,其基础属性是人,社会人属性使得明星也需要人格尊严。当我们脱离事实说了侮辱明星人格尊严的话,那肯定是会被追究民事责任的,做了不负责任的事儿还想不承担责任,天下没有这种免费午餐。所以说,侮辱诽谤王一博的人被告上法庭并且需要赔偿道歉,这告诉我们评价他人一定要客观合理,千万别口嗨!

6韩国女星IU公司起诉造谣者,恶意留言者获刑8个月,究竟怎么回事?

韩国人气女星IU(李知恩)出道多年,外型甜美加上一副好歌喉,在海内外拥有大批粉丝,虽然她一向没有负面传闻,仍躲不过网民的人身攻击及骚扰。韩国艺人IU公司发布起诉公告:针对人身攻击及侮辱、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诽谤、侵犯隐私等损害名誉的无端恶意帖子,对加害者起诉,恶意留言者获刑8个月,缓刑2年。

IU的经纪公司表示,该网民从2019年开始多次捏造谣言,对IU进行恶意人身攻击,公司在收集证据后将其起诉。根据韩国当地法院的裁判文:A某从2019年开始通过 *** 数十次写下IU的恶性帖文。同时,另一名恶评IU的网友已成为了调查对象。180小时的社会服务及听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讲座课。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其再反复进行犯罪行为,将采取后续措施以便其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信设备公然散播虚假信息者,将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IU方面表示,“各种各样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都可以通过 *** 疯狂传播,对此我们深表遗憾。对于此次传播不实消息的网民或者团体,我们将交由警方进行调查,然后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不仅如此,我们还将委托警方调查长期在网上留下关于IU恶性留言以及毫不负责地散播谣言致使IU名誉受到损害的网友”。

对此,韩国一位IT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没有特定嫌疑人的情况下搜索最初散布谣言的人是不可能的事。因为 *** ***保存时间有限,很有可能在调查之前就已被删除。韩国警方也表示,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等传播谣言,速度极快,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搜捕办法。

关于明星告诽谤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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