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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番外童雪归来(千山暮雪原作者写了番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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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的所有番外。

番外: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冲衫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冲盯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散判腔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氏帮助了他,他却更加地疏离我,因为他觉得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万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还这样做。  就在我倍觉煎熬的时候,林姿娴告诉我另一个坏消息。  童雪怀孕了。  十年夫妻,莫绍谦从来没有碰过我,我视作奇耻大辱,可是现在童雪却怀孕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已同居三年,莫绍谦将她藏得很好,一藏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几乎无法发现。  他一直在防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样的事。寂寞将我骨子里的血都变成了最狠的毒,我不会放过。  我决定见一见童雪,因为我已经失了理智,我本来不应该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经按捺不住。  我恨这个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见到了童雪,我对她说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话。  我知道莫绍谦会知道我做了些什么,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风险,我也已经没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乱了方寸,但总好过,我眼睁睁看着别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虽然我明明知道,童雪与他关系恶劣,她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可我无法冒险。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会他缺席,听说是因为病了。过了很久公司召开董事会,我才见到他,他瘦了许多,气质更加疏离冷漠。近年来他羽翼已丰,父亲照例和颜悦色地对他,而他照例很客气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静得仿佛百尺古井。  会议结束后我故意叫住他,笑靥如花地与他说话。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经知道我做过的一切。他对我说:“你觉得称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  细碎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光影寂寥。  我从来不曾知道,原来有着中央空调的会议室,也会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称心如意?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能称心如意。  我已经知道,他将所有的账都算在我头上,包括失去那个小小的胚胎。  其实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么都不做,童雪仍旧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我乱了阵脚,结果反帮了敌人的忙。  她明明不爱他,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对她?  我决心让他清醒地知道,她不爱他,就是不爱他。  我像十年前一样,耐心布局。  他最看重什么,我就让他失去什么。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让他知道,童雪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最看中事业,我就要让他知道,他连自己父亲留下的基业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无所有,他会不会回头爱我?  不,当然不会。  他只会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里静静地笑着,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这一切的最后都是毁灭,那么让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签完字后,律师将所有的文件拿给莫绍谦签字。  莫绍谦签好之后,又将其中一份交还给我的律师。  我从律师手中接过文书。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体到白纸黑字,却是一条条的财产协议。  他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另一个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泪。  他从来不曾这样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过是想他爱我。  十年,我倾尽一颗心,用尽全部力气,却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的脸全都毁了,在日本做过很多次整容手术,但仍旧恢复不了从前的样子。幸好看不出什么伤痕来,只是在镜中看到自己,难免会觉得陌生。  振飞总是安慰我说:“姐姐,你就是换了个样子,还是一样美。”  我知道其实我长成什么样子,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会爱我。  我抬起头来对他微笑。  每次他的视线都会避开我的笑颜,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的眼中从来没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续结束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有句话想要对你说。”  我坚持要求所有人离开,他的律师很警惕,但他仍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与漠然:“让她说吧。”  偌大的空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世界从来不曾这样安静。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单独与他站在这里,落地窗外,这城市繁华到了极致,而我心里,只是一片荒凉。  我凝视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到了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  也许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注意过,我和从前的样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样,因为我在他心里,从来没留下过什么印象。  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我做过的事。  “绍谦,”我慢慢地对他绽开微笑,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番外 慕振飞番外 若使当时身不遇

  慕振飞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栽在一个小姑娘手里。他慕振飞是谁?堂堂T大首席八心八箭的钻石王老五,整整三年啊,多少学姐学妹前赴后继,一个MM倒下去,怎么也有三五个MM站起来。算算大概总有一个连了,他照样是岿然不动。  赵高兴看着他对待那堆穿着水晶鞋来、捧着玻璃渣儿心回去的小姑娘,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多少小姑娘那眼圈红得呀,跟小白兔似的,忍不住教训他:“老大,不是我说你,你也委婉点啊,看看人家小姑娘伤心的。”  他只是笑,露出一口白牙,小酒窝若隐若现:“既然明知不可能,干嘛要给她希望,最后还不是更伤心。干干脆脆拒绝不是最好。”赵高兴斜着眼睛看他,叹口气:“老大,不是我说你,将来遭了报应可怪不得别人。”他嗤之以鼻,笑话,还有哪个小姑娘能报应得了他?  没想到——所谓的一语成谶。  他去参加那个机器人比赛纯粹是为了好玩儿,和P大的比机器人,那不就跟姚明和潘长江比身高一样——它根本就不再一个水平面上。进了赛场一看,发现P大的观众没有几个男生,全是一群HC的小姑娘,一见他连立场都歪了。至于比赛状况更不用说,赢得太轻松了。这样的比赛,其实也挺无聊的——在比赛还剩一半的时候他就想。  这次比赛几个和他同级的都有点事儿,就他带着一帮热血的小学弟,比赛胜利了也不知是太激动还是想引起P大那群小女生的注意,高高把他抛了好几次,他手机本来握在手里,结果一下没拿稳,给飞了。  坏了坏了——他心想,不会就这么坏了吧,上个月老哥刚送的手机。结果手机是真没有坏——砸到一个小姑娘眼睛上了!他很少那么慌,匆匆忙忙背起那个小姑娘就往医院赶——幸亏以前P大有小姑娘追他,他对校园还算熟。  事后回想,看着挺瘦的一个小姑娘,倒真是沉。可惜他第一次背人,居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可总是歉意,进手术室时他去握她的手,想给她一点安慰,她的手指纤细而指尖冰冷,连手腕都在发抖,不知是疼还是因为受了伤,一直在流泪。他忽然想起小时候捡到受伤的小刺猬,抱在手里凉凉的,哆嗦着抬头看他,一双黑豆一样乌溜溜湿润润的眼睛。  医生拿了一份手术同意书要家属签,他看了看陪那小姑娘来的同学,拿起笔来把同意书签了——要真有什么后遗症,大不了照顾她一辈子。  她的同学也一直在外面等,他于是随口和她聊了几句,这才知道小姑娘叫童雪。手术进行得很快,等她从手术室被推出了自己才仔细看了看她,包成那样也能看出来——原来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小姑娘,P大多美女倒真是句实话。  那天他去病房看她,她那个叫刘悦莹的同学也在,问到自己要是有后遗症怎么负责。他琢磨不会这次真就这样栽在这个叫童雪的小姑娘手里了吧,结果她却只说要他打一年的开水。倒真是第一次碰见小姑娘不对他有什么绮念,难不成是自己魅力锐减?  事后他去她宿舍送暖水瓶引起的轰动证明——其实自己的魅力仍旧在。不过那天没见到她,住院时天天见的,忽然见一面都没机会,总是有点不习惯。  每天勤勤恳恳送两壶开水,小姑娘倒是一面没见到,自己却惹了流言一堆。每天走在学校里,多少哥们打听:“老大,什么时候把你那P大校花女朋友带出来聚聚?不容易啊,真命天女终于出来了,不枉这么多年守身如玉啊。”  呸!三人成虎,他算是见识到了。  那天上午,辅导员找他,说是有一个出国交流半月的机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当然愿意,惹不起他总可以躲得起吧。打水的事儿就先交给高兴吧,谁让他打听的最多,自己去送送试试吧。  结果第一天高兴发邮件过来,说是晚上和大嫂还有大嫂的同学一起吃的饭——言辞之间颇为得意。你说说为什么他去了这么多趟怎么一次没碰见过,高兴去一次就可以和她吃顿饭呢?  好容易熬过了半个月,高兴来机场接他,笑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既可以是说甜蜜蜜,又可以说是傻乎乎。他随口问了一句:“怎么,恋爱了?”高兴搔了搔头发,脸居然有点红:“就是大嫂的一个同学,这次真要谢谢大哥和大嫂当红娘了。”  想不到高兴这小子,跑得快追女生也快。  不过高兴和她那个同学开始谈恋爱,他们见面的机会也多了——他这才知道原来童雪视力下降了三百度,还是她同学说的。倒真是难得这么不腻歪的女生。每天大队人马拉出去吃饭,嬉笑嗔怒,一点也不做作,一堆人嘻嘻哈哈:“大嫂真是爽快,和咱们大哥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将眉毛一扬,眼上的伤疤仿佛是眼泪,嘴角却弯弯的:“别在那儿胡说!谁是你们大嫂啊。”他自然随声附和:“就是,我们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  她每次怪他越描越黑,他只是笑——不否认,他不讨厌、甚至是喜欢这样的误会。逗逗这个小姑娘,倒也挺有意思的。  那天高兴来找他,说是他那个小女朋友要过生日,让自己在门口迎宾,笑得那叫一个不怀好意:“老大,帮帮忙吧,我和悦莹要在里面招呼客人,你就和大嫂在门口帮忙当个迎宾。”迎就迎吧,反正谣言也够多了,再多点也无妨。  天气有点冷,不过和她在KTV门口说笑几句,倒也挺热闹的。不过主要也是因为一堆人在那儿闹他:“不是吧,老大,这就为婚礼做演习了?看看这阵势,新郎新娘门口迎宾呢!”她居然难得不否认,只是笑,他于是说:“要不我去给你买束花捧着吧,这样更像了!”结果被拍了一下:“那去买啊。”——这小丫头,笑起来像只小狐狸。  其实她长得有点像母亲,眉梢眼角的韵致,真是像。其实他小时候一直觉得母亲像狐狸,狡黠而妩媚,直到小时候有一次和父亲去大宅玩儿,无意间听见家里的老佣人啐了一口,愤愤道:“真像那个狐狸精!”他这才知道,原来狐狸是不好的。  母亲在他面前,总是微笑的。只是那一次,他第一天上学,老师要求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他放学回家去问母亲。母亲从背后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了“慕振飞”三个字,他只是奇怪:“妈妈,我不应该姓莫吗?为什么我的姓和爸爸的不一样?”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一样,像是轻轻地颤抖:“飞飞乖,飞飞还小对不对?所以飞飞就在‘莫’下面加一个‘小’,等飞飞长大了,就可以姓莫了。”他“嗯”了一声,乖乖在纸上一遍遍地练习,可是母亲一直没有再出声,只觉得有水滴掉在了自己的头顶上。  陈年旧事,记得倒真是清楚,鲜明如同母亲最后的决裂。深夜他听到响声起床去看,结果发现父亲母亲都在客厅里,他偷偷躲在楼梯的转角,第一次看到美丽的母亲那样歇斯底里:“你这个禽兽!你从一开始就是骗我的,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过是你的一个玩物,现在你玩够了,就要丢开!”父亲坐在沙发上浅酌,声音平静一如往常:“我从来没有说过要你离开,只是警告你——不要做什么不可能的幻想。”母亲的哭声仿佛绝望:“你明明说过……你明明说过……”父亲嗤笑了一声,道:“我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客厅里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的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母亲,第二天起床,只有父亲同他一起吃早餐,可他没有一次问起过母亲去了哪里。

  番外 萧山GG的番外 前尘不共彩云飞

  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照惯例放了假,让学生回家休整,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最饱满的精神参加考试。  每年到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不是高三即将解放的学长学姐,反而是他们这些高二马上就要进牢笼的学弟学妹们。听着楼上一片喧哗,离歌不由对同桌的玫瑰吐了吐舌头:“你听,高三的好像要走了,都收拾东西呢。唉,可怜哪,他们反正是要解放了,可学校腾出手来马上就要收拾我们了。”  玫瑰正在做一套数学的模拟题,闻言只是抬头一笑:“知道学校要收拾我们,还不赶快做题,整天嚷嚷着急就能多考两分了吗?”离歌点了点头:“是啊,我要是像你一样数学奥赛拿一等奖,不仅有保送资格高考的时候还能多加20分,我也不急了。”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说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玫瑰白了她一眼:“你要是连我都羡慕那可就羡慕不过来了,你看高我们一级的萧山,人家奥数一拿奖,立刻P大和T大两所学校都打电话来希望他过去。你再看看童雪姐姐,人家一摸二摸三摸全在全市前十,你不得羡慕死。”  离歌这次可是真叹气了:“要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说的可一点都不假,怎么你认识的人都这么牛啊。”  玫瑰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脸红,支支吾吾:“我跟童雪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萧山只见过几面,怎么就算认识了。”  离歌“嗯哼”了一声,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你脸红什么?”又出主意:“反正他们马上要高考了,肯定有很多参考书闲下来,不如你去跟童雪姐姐要两本吧,顺便可以让她传授一下复习经验啊。”  其实玫瑰也早有这样的打算,所以趁着午休去了童雪的班里,倒正好见她在收拾东西,笑眯眯地叫了一声:“童雪姐姐!”  童雪正在整理书,看到玫瑰微微怔了一下,旋即微笑:“是小玫瑰啊,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去找你,让你看看有没有能用得着的资料,反正我拿回去也是没有地方放的。”  玫瑰嘻嘻笑:“童雪姐姐真好。”看旁边有童雪整理好的书,便翻找了起来。  说是旧书,其实都还是很干净的,玫瑰细细地翻着,忽然发现最底下居然是一个很精致的礼品盒,不由“呀”了一声:“童雪姐姐,这个不会是你男朋友送的吧。”抬起脸来,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如同月牙:“我可要看看喽。”  不等童雪说话,便径自将盒子打开了。  没想到这个盒子虽然包装精致,里面盛的东西却有些杂乱:一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一本有些破旧了的数学奥赛书,一支摔裂了的笔,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一片已经枯萎了的花瓣,一只折的虽然很精致但材质像是快餐店垫纸的纸鹤,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包萝卜干。  玫瑰很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合上,抱起一旁已经找好的书对童雪道:“姐姐,那你先忙吧,等考完试我再去找你好了。”话音未落,自己先溜之大吉了——丝毫没有留意到身后童雪的表情。  萧山,再次念到这两个字时,却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心痛,两个字轻轻地划过舌尖,像是春天清新的风。盒子里这样多的过往,像是他们的回忆,再怎样细细地收藏,仍然只能是碎片,再也不能拼合起来。  她细细地摸索着每一样东西,像是审视着自己的心——  小巧精致的玻璃旋盖瓶,里面还盛着一点点蛇油,是那次长冻疮之后抹剩下的,真的很管用,这个冬天也没有复发。  已经被她重新折过很多次的纸鹤,因为她一直说要学会折,所以拆开过很多次,可最后依旧还是只能按照折痕叠起来,换一张新的纸则完全不行。萧山为这笑话过她很多次,她不服,还曾经信誓旦旦:“等高考完了以后,我一定折一罐给你!”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就说:“我们分手吧。”  旧旧的奥数参考书,只因为她问他一个题目,他那时还坐在自己的后面,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居然就从后面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在纸上演算。幸亏他看不到她的脸,红得像是夏夜最美的晚霞。蓝黑的笔水划在书上,那样浓郁的蓝慢慢凝固出淡淡的墨色,仿佛是沉淀了岁月。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让人想起岁月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被摔了太多次裂掉的笔,因为她总是不够灵活,学转笔学了那么久,将他的一支笔都摔成了这样,弄得他简直哭笑不得,只好准备把这支笔丢掉,却被她悄悄地收了起来。  易拉罐的拉环,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松松的一直往下掉,她却喜滋滋地戴了好几天,每天把一只左手藏在口袋里,不让别人看见。  花瓣是学校种了很多的白玉兰,初初摘下来的时候洁白而馥郁,她悄悄夹在日记本里,每天都要看一看、嗅一嗅,到了后来也就忘了。现在再拿出来,却已经枯萎成了淡棕色,这样颓废的颜色,带着飘堕的姿态。  那包萧山萝卜干,其实是她的生日礼物。萧山问了很久她才将生日告诉他,他“呀”了一声,有些懊恼地搔了搔头:“不就是去年我约你出来的那天,早知道应该送你点礼物的。”她只是微笑:“现在知道也不晚啊,今年可以补上的。”结果生日那天他神神秘秘地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居然还是自己包的。她很有点不安,只怕是太贵重的东西,但也不好拒绝。好容易放学回家打开,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包萝卜干!真正的又好气又好笑,却看到底下一张小小的卡片,写道:“我把自己送给童雪,希望她一生都不要丢掉这个礼物。”她微微地笑,眼泪却掉了下来。  就算是碎片一样的回忆,她也不会丢掉,一定会好好地珍藏一生。

  还有两个因为字数限制 贴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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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番外-春光才去又朱明  悦莹和慕振飞一起来机场接的我。  远远地就在出机口看见他们。慕振飞穿着黑色的西装,悦莹一袭白衣,恍然看去,真是一对璧人。  悦莹踩着她足足有十公分的高跟鞋,飞快地穿越人群,来到我面前,一把就抱住了我。我轻轻在她肩上拍了  一掌,“别搞得跟粉丝见偶像似的,一会儿该有狗仔队来偷拍了!”  莹在我腰上掐了一把,咬牙切齿地道:“好你个童雪,一去就是三年,你怎么不在那边安家落户算了啊?你,你还知道回来啊?”她看着我,眼圈泛起了红。  我心虚地看着她,“我不是在好好学习嘛。C大的研究生好忙哦,我哪敢抽空回来呀?”我说的一点没错,在C大的三年,我始终不停地学习,泡图书馆、做实验、看书、听讲座,我不敢停下来。一停下来,那些过去的记忆就象潮水一样吞噬我,让我呼吸困难。  旅液慕振飞一直耐心地等我和悦莹把这些“见面礼”做完,他才伸手,微笑着对我说:“欢迎你回来,童雪。”  我和他握手,看着他依旧阳光灿烂的脸,虽然已经是慕氏企业的当家人,但难得的是,他的神情还是象三年  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学生一样,没有寻常生意人常见的世故圆滑。  慕振飞是开着一辆迈巴赫来的。见到那车的瞬间我不禁愣了一下。  慕振飞一点也没有奇怪,他告诉我,“姐……,我是说莫绍谦,他破产之后把这辆车作为名下财产过继给了慕氏。”  我点点头,淡淡地“哦”了一声,不再多话。只是一路上,我都用力抓着身下的坐垫,那还是我买来的,是我最喜欢的威尼熊的图案。当时买回来,莫绍谦正在看报,他只扫了我一眼,就丢给我一句话:“给可爱作床垫吧,挺适合它的。”后来这块坐垫究竟放哪里去了,我一直没有深究。莫绍谦一向瞧不起我的品位,估计早已丢了也说不定。可是,隔了三年的时光,我居然在他的车上,曾经属于他的车上,看见了这块坐垫。  我抓着坐垫一角,就如当年我在机场抓着他留给我的手机一样,可是,我那无力的左手,纵然我已经使出了自己最大的力气,上面依旧平展如初,没有任何褶皱的痕迹。  把我送到酒店,慕振飞对我歉意地笑笑,“童雪,实在对不起,我下午还有个会要开。只能留悦莹作代表陪你了。”我已经从上车时的混乱中清醒过来,迅速抓住他话里暧昧的潜台词,“悦莹已经可以全权代表你了么?二位进展可真快啊!可喜可贺。”  悦莹笑骂道:“死童雪,你去C大这几年是不是辅修语言学了?咬文嚼字的功夫见长啊!”我对她抱拳一笑:“缪赞缪赞。”  悦莹陪着我在滚镇首酒店房间洗漱完毕,她看着我新换上的白T恤和牛仔裤,有点感慨地道:“还是当学生好啊!你还这么年轻,我都已经老了。”她指着眼角对我说:“你大数看,你看,我这都有幼纹了。”  真的,她的眼角,已经有几条细细的纹路,我心里一酸,但仍旧打着哈哈:“我说悦莹大小姐,我看你那都是笑得太多了,是笑纹吧。”  她也笑起来,在19层高得酒店房间里,阳光透过白纱帘照在我们脸上,就象几年前,我们坐在大学宿舍里的情形。我看着悦莹,认真地问她:“你真的爱上慕振飞了吗?”  她转着手里的玻璃杯,淡淡地说:“算是不讨厌吧。在众多可能和我联姻的人里面,他还不错,至少我们是熟人,比较了解。”  她转过身来,正好逆光,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童雪,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善终的爱情呢?我以前看那些言情小说,总以为男女主角到最后就会结婚生子,幸福地过一辈子。可是现在知道,那都是不可能的,  除了爱情,我们还背负着很多其他的东西。至于结婚么,其实也不一定要找一个最爱的人,只要两人性格脾气相投,能和平相处,也就能过一辈子了。”  三年的时间,悦莹的确变得成熟了。事实上,三年前她决定和赵高兴分手的时候,她就已经成熟了。  我看着悦莹,我最好的朋友,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末了,我讷讷吐出一句:“嗯,也许,你们在一起时间长了,会真的爱上彼此。”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可是悦莹已经说出了我既害怕又期待的那个名字:“你是说你和莫绍谦吧?”我低着头,听见自己哀伤的声音:“我们已经三年没联系了。”  是的,整整三年。他留给我的东西,仅仅就是一部手机,一部写着“我爱你”三个字的手机。  三年了,自从他的公司破产之后,就再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悦莹和我在母校外面吃过晚饭,我说想去看看萧山,她说乐意同往。其实我就是想拉着她一起去,单独和萧山见面,我会不知所措。萧山被报送上了本校的研究生,现在已经留校任教。我想那对于他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萧山住在学校的研究生公寓里,小小的两居室,被他收拾得整洁干净。桌上还插了一束栀子花,浸润得一室馨香。这就应该是萧山待的地方,和他的人一样,让人一见了就神清气爽。  我和悦莹坐在他的单人床上,喝着他亲手泡的菊花茶。小小的菊花在水里舒展成一朵怒放的花,清冽中带了点微微的苦。萧山说,这是一个学生送的,自己摘的家里的雏菊,制成了干花。每一朵都是完整的,连一片花瓣都没掉。  悦莹发扬了我的八卦精神,笑嘻嘻地问:“是女学生吧?”我低头喝茶,茶水滚烫,几乎烫得我叫出来。  萧山似乎是看了我一眼,仍旧笑得风轻云淡:“是啊。”最后又添上一句:“是林姿娴的堂妹。”  我咽下一口菊花茶。传说菊花有明目清心的功效,这个女学生必然是知道萧山的过去的,她送他菊花,是不是劝他看清现实呢?果然是聪慧的女孩。  想起三年前萧山对我说“我会一直等你”,我以为自己会心疼。可是,居然,还好。  临走时,我悄悄跟萧山说,“菊花茶很不错。”  他也说:“我知道。很不错。”  这个我少年时期最爱的人,站在路灯下默默地送我们远去。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和他分手时,他也是这样站在身后看着我。  悦莹拿出手机,给萧山发了条信息:“谢谢你。”三天前她单独来找过萧山,她告诉萧山,童雪爱上了莫绍谦。当然,这是童雪永远不会知道的秘密。  我是在一星期后到达S省的,谁都不知道莫少谦去了哪,但是我想我应该知道。我在镇上买了辆自行车,朝十几里外的海滨骑去。自行车是在C大学会的,技术很一般,我骑得很小心。  谁知道这条原本安静的路上会突然出现一个菜市场呢?而且是乱糟糟的菜市场。路两边摆满了小摊,只剩窄窄的一条路可以通过。我已经很谨慎地把握方向了。可是冷不丁有人撞了一下我的肩,我对着一个卖鸡 蛋的老人,直冲了过去。还好老人灵敏地跳到了一边,只是那些可怜的鸡蛋,已经被我的前车轮压成了一团稀糊。  我懊恼地下车,忙不迭地给老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这些鸡蛋多少钱,我陪给您。”  “鸡蛋我都买了。”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我顿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亦动弹不得。我明明知道很有可能在这里遇见他,可是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他就这样突然出现了。  他走上前,蹲下身去,检视了一下篮子里的状况,回头对我说:“你过来,把还能用的都拾起来。”我木讷地按他说的做,把完好的鸡蛋放进塑料袋里。他,莫少谦,则替我付了钱给老人。见我收拾完仍旧木头人一样蹲在地上,他一手抓着我的肩,一手扶着自行车,把我带到了路中间。“回家。”他简短地吩咐,就像以前驾临行宫时给我打电话那样,他一说回家,无论我在干什么,都得停下手里的事情,奔赴他。  走到菜市场的尽头,他跨上自行车,对我说,“还不坐上来的话,你就自己走回去吧。”我顿时象刚装了电池的机器人,利落地坐上了后座。  我的自行车是26型的,对于莫少谦来说显然有点太矮小。他费力地蹬着两条长腿,动作实在很滑稽,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索性停了车:“你来骑,带我。”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又一次在心里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但他已经把我连推带抱赶到了前面,他拎着一兜鸡蛋坐在后面,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我知道他在笑,他脸部肌肉的深层一定是那种得意洋洋的笑!  天知道他有多重!我几乎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带着他骑上了那截长坡。下坡的时候,我也学着他以前的样子,放开了手,自行车飞速向下冲去。我张开双手,大喊:“莫绍谦,我爱你!”腰上一紧,他一手揽住我,一手已经伸到前面捏了车闸。下一秒,他已经站在面前,吻住了我。几分钟后,我才发现我们的姿势有多么诡异,我坐在车上,他躬着身子。是狗叫声把我们分开的,一只雪白的萨摩耶正向我们跑来。哦,是讨厌!是讨厌!  我抱起它,它亲热地舔着我的脸。真不愧是我买的狗啊!我搂着讨厌,莫绍谦搂着我,我们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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