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以及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2、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情形包含以下几种: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如未满8周岁的人与别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二,签订合同时违背本意,虚假表示;第三,合同内容 违规;第四,违背公序良俗;第五,双方不怀好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3、赔偿损失: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 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 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第四,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综上所述,若合同在签订时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违背法律法规,或者签订合同的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合同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利益的合同;
2、存在恶意串通,损害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同形式、内容、格式都合法,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侵害人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方拒绝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上诉至人民 。
《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