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 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上报有关信息的通知》(教师司〔2010〕1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0年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共计约1.3万人。
(二)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三)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如何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如何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 第一阶段:管理者培训。6月20前完成,各级管理员研读《管理员工作手册》和相关材料,了解远程培训流程、明确培训管理员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建立沟通平台,实时掌握培训动态。
第二阶段:培训者培训(包含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7月11日—27日之间,采用省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介绍培训流程、培训者工作职责、课程内容、课程特点;讲解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与技巧、教学教务管理办法与技术操作流程、学习简报的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的形式与办法等。培训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第三阶段: 7月28日—8月6日,组织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开展远程培训。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 (一)培训方式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组班(在线虚拟班级),每班学员不得少于30人,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视实际情况以市(州、地)为单位跨县(市、区)组班,各市(州、地)直属学校以市(州、地)为单位组班,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纳入贵阳市编班。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每班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县(市、区)组织学员分学科在指定培训点集中培训,培训点应配备有符合开展网络培训技术要求的若干个多媒体教室和一个能接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会议室。教师参加培训可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将同一学科教师编在同一个班级,每个班级应相对固定一个多媒体教室或计算网络教室作为培训点,参训学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培训点进行集中网上学习和研讨交流。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专题讨论和网上交流互动等。
辅导方式:采用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本地研讨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学员在网上进行交流和专题讨论。课程专家针对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网络进行答疑辅导。
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员,各地应组织学员在培训点学习,培训点须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要提供必要帮助,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参与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
(二)培训流程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配送: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团队开发课程资源、制作课程光盘、网上发布课程,同时,将课程光盘配送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师训主管部门负责将光盘发放到各个培训点。
学员学习:学员在线(或组织学员在培训点集中)学习视频课程,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相关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学习视频课程不少于2小时,每天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研讨与交流: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专家反馈。
作业点评: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督促本班学员按时完成作业,并对作业进行审阅。各学科课程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批改和点评作业,遴选出优秀作业供学员交流。
学习简报: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归纳学习研讨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各学科课程专家组负责编辑的课程简报,主要是解答学员学习中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对学员的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
专家辅导答疑:学科课程专家组对学员进行在线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每日跟进指导及时答疑外,对于本学科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组织集中在线研讨或通过视频答疑予以解答。
考核与总结:学员应根据培训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通过培训平台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记录,为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依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评定学员的培训成绩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其《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中记入50学时。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地)、县(市、区)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并撰写项目培训总结报告。 (一)教育部师范司、基础教育二司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通过招标遴选专门网络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新思考网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百年树人远程教育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二)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和管理全省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由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牵头,国培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处,本项目执行机构设在贵州师范学院,具体实施项目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对远程培训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以及组织培训者先期培训和学科教师远程培训;指导各市(州、地)做好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培训项目工作总结;组织印制学员的培训结业证书。同时,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省教科所、省电教馆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市(州、地)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远程培训项目”工作。制定本地区培训工作规范、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协调跨县(市、区)组班,并遴选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及时向省项目执行机构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项目学校等信息;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远程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县(市、区)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定管理员和培训点,遴选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统计本县(市、区)学校参训教师相关信息;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和项目学校等信息;组织学员报名、上网注册,并对学员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制定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项目学校负责按要求组织2010年进入课改的高一年级学科教师参加项目培训,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认真选拔推荐优秀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培训项目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督促参训学员按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六)组建“省、市、县”三级管理团队,同时建立有效联系沟通机制,各级管理人员须了解培训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省级管理员:负责全省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对各市(州、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汇总全省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至国培项目办。
市级管理员:各市(州、地)至少要配备1 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本地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汇总本地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省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县(市、区)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县级管理员:各县(市、区)至少要配备1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县(市、区)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培训的时间进度和工作任务完成相关工作,组建班级,配置辅导教师、班主任;汇总本县(市、区)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市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培训点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培训者(教学辅导教师、班主任和技术人员)工作团队,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班主任和教学辅导人员制作简报;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本县(市、区)培训工作总结。
(七)教学指导、班级管理与技术保障
学科课程专家组:对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教学、在线研讨和答疑;抽查批改学员作业,点评学员文章;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发布课程简报;培训结束后撰写学科总结。
班主任:确保本班学员完成注册;组织和管理班级学习活动;了解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梳理问题和总结经验,并与学科专家组沟通;协助班主任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各培训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培训的技术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为远程培训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
“国培计划”项目办针对培训提供的《管理人员工作手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教学团队工作手册》、《学员学习指导手册》等文件,各市(州、地)、县(市、区)可到项目办网站或各服务平台下载,以便指导本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培训项目工作相关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全省培训项目工作。在项目总结阶段将评选出优秀项目组织单位、优秀项目组织者、优秀管理员、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员等奖项,并给予表彰。评优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贵州师范学院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总结评估工作所需相关数据(如:学员在线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等)由网络平台服务单位负责提供。 (一)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课改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把本项目纳入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处理好与教材培训等各有关培训工作的关系,为当地课程改实验工作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要重视培训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培训的动员工作,提高参训学员的参与热情。要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管理与监控工作,加强培训的组织,精心选配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人员到位、联系方式到位、工作职责与监督到位。要重视和发挥地方教育信息网络作用,积极与国家级网络平台配合,共同保证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遴选有能力、责任心强、会操作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担任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加强培训过程中对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要从各方面给予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工作。采用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对各培训点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定期将有关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培训信息通报,做到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课程资源、班级管理及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等所有环节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培训质量。
教育部将在培训过程中组织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对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和手段,对专家、技术支持服务、各级培训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培训的技术保障方案和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要切实保证课程资源配送到位,确保在网络传输中断情况下教师能够收看到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