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理性分析,英国首相权力有多大?
优质回答:自1721年开始,首相职务形成,但正式名称是内阁首领,1783年称首相,1902年形成下院多数党首领任首相的惯例。
从当前看,英国首相是最高国家执行机构的行政长官,拥有内阁成员提名权,高级官员任免权,推荐高级法官、主教等特殊职务的权力;掌握核按钮,拥有实质三军最高指挥权和高级军衔提名权;主持内阁会议及日常行政事务处理,编制政府预决算报告,有普通法案的创制提议权,得国王批准可解散国会提前大选。
注意,英国首相是没有工资收入的,工资收入来自于兼任的副财政大臣职务。
其他网友观点根据英国宪法规定,英国首相享有以下权利:
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
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
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
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
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
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
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8、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但是,首相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能操纵议会,并且有权建议英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