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为什么要宣扬近亲结婚?古代没有禁止吗?
优质回答:中國古代就盛行近親結婚的風俗,多數是姑表兄妹和姨家兄妹聯姻,所以“舅姑”一詞就代表了公公婆婆。有詩句為證;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又;黯知姑食性,先遣小姑嘗。《紅樓夢》中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都是近親,書中並不是推廣近親結婚,實際也是受古代婚俗影響。
其他网友观点贾宝王和林黛玉是姑舅表親,和薛宝钗是姨母表親,都是有比较近的血親关系的,现在的人很少通婚。但在古代,这种近親关系通婚是很普遍的,由于受科学认识的局限,没有受到禁止。
其他网友观点《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用艺术的手段,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再现当时社会现实,客观地说,书中并未特意宣扬近亲结婚。古代的婚姻,实际上是禁止近亲结婚,只不过当时因在科学方面的局限性,对近亲的认知也有局限性。
(《红楼梦》剧照)
古代对近亲的认知只限于同姓中的直血亲和旁系血亲,对这一类人是禁止通婚的。如北宋时期有一本《册府元龟》,就说异姓“男女相及,以生民也”。而同姓则“男女不相及,为渎敬也。渎则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取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这些话用现在的话解释,即同姓男女不能通婚,怕亵渎了祖宗,亵渎了祖宗的话,祖宗就会抱怨,抱怨就给生育带来灾害。灾害加之于生育上,就会灭族灭姓。
古代人把同姓通婚作为一种避凶害的禁忌来对待,明显带有迷信色彩和伦理观,还上升不到科学程度。在古代人的眼里,姑表和姨表被认为不是同姓同宗,虽然与堂兄弟姐妹一样血亲,不在禁止的范围内。在这一方面,我们的古人与欧洲古人相比,又要文明得多。欧洲古代与近代,堂兄弟姐妹之间是允许通婚的。对血亲的认定中国各民族主要是以父系为主的,哪怕“五百年是一家”的同姓,或异姓改过来的同姓,实际上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认定不能通婚。此种禁止通婚,不是禁止血亲通婚,而是上升到封建男权社会的伦理道德层面。
(红楼梦绘图)
由于没有禁止姑表和姨表,加上民间有“亲上加亲”的世俗观念,民间就产生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现象,部分汉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舅霸姑婚”的,风俗。也就是说,外嫁的姐妹所生的儿女的婚姻,不是由她们的家庭做主,而是由娘家的兄弟做主,即舅舅对外甥外甥女的婚姻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如此以来,外甥这一块,舅舅懒得去操心,舅舅的女可以嫁给外甥,也可以不嫁,全凭舅舅做主。而外甥女的婚姻,舅舅最上心,主动权牢牢地握在手里。其根源首先要满足自己的儿子能娶到亲,然后才考虑其他人,哪怕自己的儿子是傻子,而外甥女聪明伶俐,貌美如花,外甥女这朵鲜花也一定要插在牛屎上,别无选择。
(红楼梦书籍)
“舅霸姑婚”在湖南西部和贵州等地,不管是汉民族还是兄弟民族,在清朝中前期以前历朝历代都广泛存在。到了清朝中后期,由于民间多次上演因“舅霸姑婚”而引起的悲剧,甚至闹出很多人命来,对社会影响较大。如清朝中叶,靖州苗族侗族县的三揪地区就发生过因“舅霸姑婚”,女孩不从而酿成投河自尽的悲剧,惊动州府。此时,官府迫于民意才下令永禁“舅霸姑婚”的风俗,并立碑为证。自此,各地官府也陆续禁止此种陋俗。但官府只是禁止“舅霸姑婚”,并未禁止姑表和姨表通婚,只要双方父母同意,依然可以结亲。
我国各民族中,古代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允许姑表和姨表通婚,有些地方,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是禁止姑表和姨表的通婚的。如,云南西双版纳地区的哈尼族,就严禁姑舅表通婚,认定近亲结婚要遭雷打,并制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又如,过去彝族禁止姨表兄妹通婚,违反此规者要处死。
(云南哈尼族)
总之,禁止近亲通婚是符合科学的,也因如此,我国现行婚姻法就有明确法律规定。由于古代从对科学的局限性,只是从伦理方面考虑,没有真正地上升到优生优育的科学高度,从而只禁止了父系一个方面,而对姑表和姨表并未禁止。曹雪芹在《红楼梦》并不是宣扬近亲结婚,只是客观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早在明朝时期成书的《三言》、《二拍》等白话小说中就有大量姑表和姨表通婚的故事存在。
本文参考书目
(中华民俗文化——中华禁忌) 作者李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