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死后副总统是不是直接掌握实权?
优质回答:多谢邀请,根据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美国总统去世后,副总统继任总统,行使总统的权力。换句话说,美国总统去世后,副总统宣誓继任总统后,的确是直接掌握实权。
当前美国总统职位的继任顺序(代理国防部长沙纳汉和代理国土安全部长麦卡伦南由于未经过国会参议院正式批准,交通部长赵小兰由于是归化民,所以都不具有成为美国总统的资格)(来源:Wikipedia,下同)
美国1787年宪法一开始就为总统可能不能视事做了准备,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总统被解职、死亡、辞职或无法视事的情况下,副总统将接管总统的“权力和职责”。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副总统究竟是继位成为总统,还是简单的代行总统的权力,即代总统。事实上,第一位由副总统继任总统的是约翰 ·泰勒。当时哈里森总统宣誓就职32天后就去世了。虽然美国1787年宪法对此作了规定,但究竟是泰勒是继任成为总统,还是作为副总统代行总统的权力,当时是有争议的。而泰勒坚持认为宪法赋予了他充分的和无条件的任职权,因此立即宣誓就任总统,当然,在当时的美国,很多人都不接受泰勒是总统,而认为泰勒应该是代理总统或者摄政的副总统。但泰勒坚持认为他是合法的总统,任何称呼他为副总统或代理总统的函件或公文他都拒绝接受并退回。泰勒的继任为总统去世后有序地移交权力树立了一个重要的先例。
约翰 ·泰勒总统(John Tyler):他的继任确立了总统去世后副总统继任成为总统的先例美国1787年宪法的这一模糊之处后来被1967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所澄清。根据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第一节的内容,
如果总统被解职、死亡或辞职,副总统将成为总统。这样的话,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将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中的模糊之处给予了澄清,明确规定当总统去世后,副总统成为总统,而不是仅仅代行总统的权力和职责。这样的话,泰勒所确立的先例,被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所正式确认。
美国国家档案馆馆藏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而根据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以及泰勒总统所确立的先例,总统去世之后,副总统需要宣誓后才能就职成为总统,行使总统的权力。当然,副总统宣誓成为总统这一仪式在任何场合都可以进行,并不需要像总统就职典礼那样,在固定的时间举行盛大的就职仪式。
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后,林登·约翰逊(中)在德克萨斯达拉斯的空军一号上宣誓就职总统,出席林登约翰逊就职仪式的肯尼迪总统夫人杰奎琳(右)仍然穿着带血的衣服其他网友观点总统死后,副总统继任总统,美国历史上发生过,如罗斯福病亡后杜鲁门继任。甚至总统非正常下台,也由副总统继任,如因“水门事件”辞职下台的尼克松总统,就由副总统福特继任总统。美国法律健全,有完整的制约手段,特朗普再闹,也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到处打官司,不敢乱来的。
其他网友观点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在当初设置政治体制的时候,就考虑到了总统遇有不测的情况。实际上在美国244年的历史中,也确实出现了多次总统因病、遭到暗杀和弹劾之后,由副总统继位的情况。
按照美国的政治体制架构,设立由总统、副总统兼参议员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等一系列职务。
如果总统在任职期间发生不测,因身体原因出现病死,遭到弹劾下台,暗杀等情况,美国按照继位程序来进行。
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副总统,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是众议院议长,第三顺序继承人就是参议院临时议长,第四顺序继承人就是美国的国务卿。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总统出事了,就由副总统来接任总统。如果副总统也出事了,就由众议院议长来接任总统。如果众议院议长也出事了,就有参议院临时议长来接任总统。如果参议院临时议长也出事了,就有国务卿来接任总统。
有人可能会说,怎么可能许多人都一同出世呢?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比方说这些政要们一同视察的时候,如果飞机出现了失事,就很有可能一窝端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就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当然,截至目前,美国还没有出现过类似的先例。由副总统接任总统的有几位,由众议院议长直接接任总统的没有先例。
总之,这就是一个继承顺序问题。其他国家也有继承顺序问题,并不值得大惊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