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男子用热水烫死怀孕猫,其单位开除了他,有法律依据吗?
优质回答:痛恨和打击这么残忍的人,是人类共性的基本道德,是最高智慧的人的条件反射,是本能,还要什么法律依据?现在的社会,依法办事到了一种新高度,以至于某些人追求合法的的伤害和侵占。这是对秉持人性和天理的老实人的致命打击。这是不正常的,这是畸形的风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的权威,在于维护人民利益上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而不能是“法不禁止即允许”。如果损人利己、坑人讹人得到了法律的保护,那就说明法律需要矫正和完善。伤天害理的兽行,永远不应该在合法外衣下大行其道。
其他网友观点把一个变态的虐待狂放在公司,还要保护宽容,有法律依据吗?公司名声受损,员工安全受威胁,谁负责?将来出了更恐怖的事,不开除变态狂的人恐怕更会受谴责吧!
其他网友观点动物毕竟是动物,吃鱼、吃鸡、吃猪肉牛肉……也是一种残忍!
人是自然界的食物链顶端,是高等动物,自然有藐视一切物种的权利!
人是有人性的,最基本的情感就是“同情”!
同情弱者,遇到悲情就会产生怜悯,这是文明!
所以,此人发生孽猫事件,其实就是没有人性,这种人在任何场合都会发生过激行为,哪怕表面上温良恭俭让,内心还是属于变态心理!
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肯定不能被社会接纳,所以单位肯定要开除,否则那天被领导一批评,或者工资嫌少,或者跟同事较个劲,都会被滚烫的热水浇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