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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清白被毁后还能嫁人吗?

网友提问:

古代女子清白被毁后还能嫁人吗?

优质回答:

清白,最初只是用来形容一个人在品行方面“端正没有污点”值得人学习、尊重。

屈原的《离骚》就曾使用“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却逐渐发展成为对女子“贞节”的一种要求,这种发展是逐渐严重的,到清朝发展到巅峰。

乱世之中,封建统治者为了增加人口数量想尽了办法,女子15岁没有婚配要交罚款,甚至家里人都要坐牢。

不管是战争还是徭役,成年男性都是绝对的主力,伤亡也是最大的,所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寡妇改嫁是寻常的事情,甚至能够得到官府的鼓励、支持,贞节观念还是比较开放的。

秦朝时期,秦始皇对于寡妇清终生为丈夫守寡的精神非常赞赏,为寡妇清建了一座“怀清台”,但也仅此而已,并没有大力提倡女子守节。

汉朝时期,汉武帝刘彻的母亲就是有孩子以后,与丈夫和离才进宫的,甚至生下了汉武帝刘彻成为皇后。汉武帝并不以之为耻,对于同母姐姐极为照顾可见汉朝对于女子改嫁是极为提倡的。

唐朝甚至是之后的五代十国都极为开放,并不存在逼迫女子守节的现象。

靖康之耻后,南宋道学家开始要求女子殉节。

靖康之耻,所谓的徽钦二帝被俘只能算是罪有应得,但是成千上万的宋朝嫔妃、公主、小姐被金兵掳掠北上,大都沦落到金国浣衣院(官妓院)受尽屈辱,“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就是她们的真实写照。

宋钦宗的皇后朱琏不能忍受这种屈辱,先是上吊自杀却被金兵救回,然后一心寻死投水自杀,反而得到了金国皇帝的称赞,封为“靖康郡贞节夫人”。

懦弱无能的南宋道学家就此改变了观念,恶意曲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逼迫女子殉节。

这种观念越演越烈,经过各朝各代的发展,贞洁烈妇的数量从秦朝1人,唐朝51人,宋朝267人,明朝36000人,发展到清朝的100万贞洁烈妇。

可以说每一座贞节牌坊下面,都是被逼迫而死的所谓“贞洁烈妇”。

所谓“守节”应该是出于夫妻之情,而不是世人的言语逼迫,口舌杀人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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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当然可以。

大不了降低门户,或者到异地出嫁。

其他网友观点

能吧,只要两情相悦,合法合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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