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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对银行和信用卡使用人有什么样的影响?

网友提问:

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对银行和信用卡使用人有什么样的影响?

优质回答:

1.明确了何谓“伪造信用卡”及量刑标准

2.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的“数量较大”的认定标准

3.界定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的定罪条件

4.确定了各类提供虚假资信证明材料行为的不同罪名

5.细化了“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对此(尤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较难把握。《信用卡犯罪新司法解释》第六条则从以下几方面细化了前述规定,有利于各级法院的判断和掌握:一是详细例举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二是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细化为: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这意味着如果因银行未催收而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三是统一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为1万元,较之以往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所参照使用的5000元起刑点,缩小了刑事打击面。四是明确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也缩小了刑事打击面。

6.填补了一些信用卡套现法律条款的领域空白如:销售终端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清洁严重的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

其他网友观点

降低了百姓入狱的可能同事也省的看守所扩建了。要不然一万的标准,逾期人太多。

其他网友观点

以后信用卡很难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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