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权限(内控机制)管理体系实践者2021-01-13 16:04:45
GB/T19001: 2016理解与应用-5.2.2沟通方针
一、标准条款
二、条款解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
比如某保洁员岗位,
其本职工作包括:
1)打扫某一区域的卫生;
2)对某一区域的卫生进行检查;
3)维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施。
其责任包括:
1)确保某一区域的卫生状况达到标准要求;
2)确保无人报怨某一区域的卫生太差;
3)确保所作用的工具和设施在规定期限内完好.
其权限包括:
1).有权制止人员向某一区域扔杂物或垃圾;
2)有权责令向某一区域扔杂物或垃圾的人员将其清理干净;
3)有权对以上不听劝阻或拒不执行以及累犯3次以上的人员处以5至10元的罚款。对以上所述的职责、权限,最高管理者可要求后勤主管进行分配。对以上所述的职责、权限的沟通可以采用谈话、岗前培训、悬挂岗位规范卡、发放程序文件或员工手册、张贴组织结构图等方式。对以上所述的职责、权限可以通过谈话、岗前培训、悬挂岗位操作指引、发放程序文件或员工手册等方式确保组织人员的理解。最高管理者可要求后勤主管具体确定实施。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比如为内审员,或为管理评审分配职责和权限。
“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
比如分配下列职责给组织的人员:
监视质量目标;
确定过程是否获得预期结果;
实施内部审核。
“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见10.1),特别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这个报告通常作为管理评审过程的一部分被完成。可以把协调整理报告的职责分配给一个人,并把对于质量管理体系每个过程的报告职责分配给其他人。
“确保在整个组织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这个职责通常被分配给负责与顾客沟通并确保任何问题得到解决的人,此人通常是客户服务部门或质量部门的人。
“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充分考虑变更的潜在影响,才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质量管理体系是要素存在相互作用的一个完整体系,在策划和实施某一要素的变更时,应考虑与此要素相关的其它要素变更的必要性。
质量管理体系变更,例如:
新的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实施;
外包设计和开发过程的决定;
由于新的市场机遇促成的增长和发展;
组织的重组;
合并或并购。
这个职责通常被分配给负责确保整个质量管理体系被保持的人,以及有能力确保变更不会在不考虑它们的潜在影响的情况下被策划的人。比如管理者代表、系统部主管。
ISO9001-2015版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标准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