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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发的诉讼通知是真的吗?的答案是:不是真的
1068发的开庭通知短信一般不是真的,法院的诉讼提醒短信是通过12368政务平台所发送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只会给寄传票的方式。但是特殊情形,比如说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若法官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可以拨打通知的法院的电话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在案件受理立案后会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如果其他方式通知开庭,可以到通知法院去询问,并领取传票,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对于一些借贷过网贷并且逾期还不上的人群,他们经常性的会收到这类型的短信,而发送这类型的短信主要是第三方催收搞的鬼。收到以1068开头的是运营商提供的经营服务类短信平台,主要用于商家等服务类企业跟客户联系,或者进行短信通知使用,也有可能被不法人士用作诈骗等不良用户,收到这类短信一般不需要回复,注意甄别,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关于钱款的说法。
2、中国超2.7亿车购买商业险,你的车险信息或正在被滥用
然而,这家平台最近却被二手车商起诉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8月初,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了上海彧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彧菡公司)对运营CADA柠檬查的北京与车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与车行公司)提起的诉讼。上海彧菡公司是一家二手车销售公司,其在起诉状中认为CADA柠檬查数据源于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后者是公共数据库,由国家有关部门建设,需符合公共数据库的市场化运作规则,但北京与车行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不公平高价和差别待遇行为。
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是未来的“新石油”。在中国的大数据战略下,整合各类数据形成的综合型数据库正逐步被建设出来,并被视作新型的基础设施。但这些数据库如何在市场中发挥作用、产生收益,仍存在许多亟待研究的问题。有专家指出,当一些企业在数据获取上具有优势地位,容易产生“赢者通吃”的现实格局,也容易形成相关市场的进入壁垒。
今年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增加的条款就包括:“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以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上海彧菡公司方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希望能通过严谨的司法程序,通过双方大量的举证,披露更多此案中数据流通的细节,在出台了原则性的法条之后,能通过具体的案件诉讼厘清细节,促进公共数据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流通。
10月初,《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了北京与车行公司,对方将记者转给“专门负责对接媒体”的人。片刻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一名人士联系记者,称北京与车行公司在9月9日收到了上海彧菡公司的起诉材料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正在积极准备应诉,该案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对于记者的采访请求,这位人士称,由于存在合规问题,目前不便对媒体进行更多回应。
目前除这起案件外,国内尚未公开披露其他涉公共数据领域的反垄断诉讼案件。
图/视觉中国
“权威性”的数据平台
中国有超过3亿辆汽车,根据相关法规,上路车辆必须缴纳交强险,超过九成的车辆会购买商业险,因此车辆维修记录与保险出险理赔数据关联起来,这些数据不仅为保险公司提供参考,也成为二手车流通环节中反映车辆真实质量的参照。
事实上,机动车保险数据的汇集共享早有布局。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多个部门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开资料显示,建立共享机制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2010年2月4日,中保协与全国各财险公司总公司共同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各会员公司共同出资统一建立行业车险信息集中平台。
车险信息集中平台的建设,由中保协在各地的会员单位收集汇总数据,分几期完成。2015年,最终建成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获评“2015年金融信息化10件大事”,其被描述为实现跨公司、跨行业全面信息共享的“新型金融基础设施”。公开资料显示,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的运营公司为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保信公司),后者为国资企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记者获悉,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在建成后,起初数据是在保险业内部共享,保险公司查询车辆过往的出险记录,可以更好地计算保费和反欺诈。另外,这些数据由于反映出二手车的真实质量,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成为建立更透明交易机制的工具。
2020年底,在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期间,北京与车行公司上线了CADA柠檬查小程序。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英文缩写CADA(China Automobile Dealers Association),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级社团,属于全国性汽车流通领域的社会团体。据工商登记信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旗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少量持股北京与车行公司。此外,由CADA柠檬查出具的报告,也具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署名。
CADA柠檬查小程序开放给二手车商,注册会员时,商户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再上传车辆的行驶证进行查询,查询一次花费32元,如果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会员单位,查询一次只需花费28元。据其官网公布的资料,截至2021年11月,CADA柠檬查平台上线不到一年时间,已有7000多家汽车经销商、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商和4S店签约使用。
客户量的迅速扩张背后,是这家平台的“硬实力”。宣传资料称,CADA柠檬查突出“权威性”标签,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官方查询平台。而后者也在宣传文章中,将“推出CADA柠檬查,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提供合法权威、全面实时的车辆历史信息服务解决方案”作为其成就。
那么,CADA柠檬查的数据是否来源于银保信公司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记者留意到,CADA柠檬查的一份宣传材料中直言,“数据全部来自于中国银保信平台,包含国内各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数据,并结合协会二手车行业相关数据”。
在上述宣传材料中,CADA柠檬查将数据来源介绍为突出优势,且是其他平台不具备的,“(同行业其他平台)数据来源涵盖部分车辆及保险公司的车险数据,且数据来源不稳定”。10月9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致电北京与车行公司客服经理,对方承认其提供查询的数据来自银保信公司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并介绍“包括了全国68家车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数据”。
公共数据定价疑惑
今年8月,二手车商上海彧菡公司将运营CADA柠檬查的北京与车行公司告上法庭,起诉案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通过对外宣传材料可以推断,CADA柠檬查的车险数据应该来自于银保信公司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并对外提供商业服务。”原告上海彧菡公司的代理律师、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我们认为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的数据属于公共数据,定价依据存疑,收费价格针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会员和非会员进行了差别对待,会员只要28元,非会员是32元,这涉及歧视性待遇问题。”
“公共数据即便进行市场化,也应当是扣除成本之后的微利。”王琼飞说,如果能通过诉讼确定CADA柠檬查所提供的数据来自全国车险信息平台,那么由于全国车险信息平台本身属于财政拨款建立的全国性的行业公共数据平台,本身运营成本已经由国家财政覆盖,按照公共数据开放的原则,其应当以成本价或者微利对外开放。
他说:“原告希望通过本案的诉讼程序,由法院最终确立公共数据流动的规则。如果CADA柠檬查对于提供公共数据查询的定价没有合理依据,且不符合公共数据免费、成本价或微利的公共属性,可能违反了反垄断法,构成不公平高价行为。”
“数据是未来的新石油,这说明数据非常重要,非常有价值。”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全国车险信息平台是由政府主导,由国资企业依法进行收集的,而收集的过程中,也有赖于数据拥有者即保险公司的主动提交,对于运营平台的国资企业来说,尽管付出了存储和维护成本,但数据库是具备公益性的。
周照峰说,即使是公益性质的数据库,也可以不是免费的,可以根据成本收费,以弥补运营和维护的成本。对于公共数据库,他表示也可以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调节,公平竞争。
因此,他认为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可能并不在于价格本身,而是在于车险信息数据库授权给某公司使用的时候,是独家授权,还是非独家授权。他说:“如果是独家授权,就很可能导致拥有授权的企业在相关的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此外,授权的时候是否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企业在和公共数据库合作时,有没有走招投标,有没有做到足够的公开和公平,这是本案应该关注的重点。”
王琼飞说,作为原告,他们希望通过诉讼厘清这些程序上的细节,“原告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一员,对车险数据有需求,也对这些数据的来源以及为何如此定价有疑惑”。
他认为,此案如今已在法院立案,未来就有可能通过严谨的司法程序获得答案,“诉讼过程中,原告和被告都会举证,通过大量的举证,让整个事情真正透明化,摸清楚这些公共数据的整体流转问题,相信对整个行业都有好处”。
摸索起步的大数据市场
在2016年的一篇报道中,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被描述为推动共享经济和大数据战略的成果,并被认定为“支撑车险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钟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果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被定性为基础设施,那么理论上可能会受到必要设施原则的约束,并且需要探讨的是,在投入市场时,有没有可能存在对该必要设施的独占现象。
“实际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网络平台对数据占有后,如果拒绝交易相对人以合理条件使用这些数据,那么可能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他说,因此目前需要弄清这个平台建设之后共享开放的基本规则。
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被认为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因此在抢夺数据方面,就容易形成新的市场进入壁垒。实际上,在我国《反垄断法》出台之初,就有学者力主将必要设施原则纳入《反垄断法》,必要设施原则立法虽未系统化,但已然根植于我国法律体系中。市场监管总局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在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曾公开指出,将必需设施原则纳入反垄断法视野当中开展研究,是因为部分平台企业在数据获取上具有优势地位,因为网络效应、锁定效应,产生了“赢者通吃”的现实格局,所以有可能形成一个市场进入的壁垒。
孙晋说,现代企业多数的产品或者业务的开展,都是以获取相关数据作为前提的,它们完全可以或者有可能通过拒绝其他经营者使用其数据的方式,为相关市场设置进入壁垒,“既然有可能形成市场进入壁垒的话,那么平台企业就要谨慎,在必要的情况下,不能够通过拒绝使用,来形成或者设置一个市场进入壁垒”。
“我认为本案的重点在于,可以探讨各方主体如何去分配数据所承载的利益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数据权属与数据价值挖掘的问题。”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冬冬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些数据本身来自于车主,由保险公司收集整理,再由政府平台批准应用,运营公司进行整合并最终推向市场,最终用户是二手车企业,甚至又回到了车主本人,数据权属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不论在美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争论了几十年了,没讨论出结果来。”她说,因此如今学界和业界已经不再过多地讨论数据权属,而是着眼于数据的利用,即将数据所承载的利益挖掘出来。
她认为,在本案中,如果CADA柠檬查背后的数据库被界定为公共数据,那么其所产生的利润就不应由一家或几家公司独享。另外起诉状显示,CADA柠檬查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员与非会员采取了不同的价格,但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这种差价的合理化理由(如成为协会会员对CADA柠檬查成本的影响等),如果前者被确定处于市场支配地位,那么这种差价可能构成对各市场主体的歧视。
今年6月24日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对数据市场进行了规范。此外,《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于2021年相继修订制定实施,也为数据流通领域可能涉及的个人隐私泄露问题上了“紧箍咒”。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数据领域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大数据战略下,政府主导的数据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迅速,其下一步就是发展数据市场,在数据交换和流通方面,由于保障敏感信息免于泄露的法律比较健全,各部门仍旧谨慎开放。
“目前搞大数据交易和数据市场的难度很大,因为它合规成本太高了,很容易违法。”他认为,目前中国的数据市场仍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相当于正在摸索起步”,这与数据市场的特点有关系,不同于土地市场、证券市场或劳动力等要素市场都拥有标准化的产品,数据的供给和需求是非常差异化和个性化的,“基本都是一对一的需求,不是整个大批量的需求,因此大规模互联互通太不现实了”。
这位专家表示,如今对大数据市场,需要做一个长远的设计,“数据和技术是密切相关的,等到未来技术进步了,能更好地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可能再谈及这种大规模交易,大家顾虑就会少很多”。
他说,由于目前的数据交易市场处于初期,多是基于场景的、小规模的交易,其盈利模式也在探索中,才会出现类似CADA柠檬查的争议性案件,但在争议和讨论之后,也能带来市场的更多完善。
发于2022.11.14总第1068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车险信息平台被诉垄断,大数据市场化路在何方?
记者:苑苏文
实习生: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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