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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桂林异地医保备案有效期(桂林人的医保、社保业务将陆续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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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1、注意!从4月30日,桂林人的医保、社保业务将陆续暂停办理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桂林异地医保备案有效期

1、注意!从4月30日,桂林人的医保、社保业务将陆续暂停办理

29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5月15日起,我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进行切换,从4月30日,医保、社保等业务将陆续暂停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桂林异地医保备案有效期(桂林人的医保、社保业务将陆续暂停办理)

5月6日

停办所有大厅受理征缴业务

据悉,5月15日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从广西“数字人社”系统剥离,切换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桂林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于2020年5月15日18:00时停机,直至5月21日8:00恢复。其中,5月6日8:00起,停办所有大厅受理征缴业务;停止受理灵活就业人员银行柜台、网厅及自助机缴费;停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移业务。5月10日8:00起,停办所有网厅业务。

同时,从5月6日8:00起至系统切换工作结束,暂时冻结我市社保中心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并暂缓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账。原系统申报的缴费单据应在系统切换前及时缴费到账。系统切换升级期间,全市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包括服务大厅受理、网上申报),包括征缴管理、待遇审核与支付、医疗关系转移、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性病申请及特殊药品审批等。从4月30日起至切换工作结束,医保业务受理窗口暂停受理医疗待遇现金报销(职工、居民、离休、生育)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承业务。系统支付端切换期间,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联网结算功能(暂停定点医院、药店实时刷卡)。

我市医保业务恢复办理时间为:支付端2020年5月17日8:00;中心端:2020年5月21日8:00。社保业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恢复办理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8:00。

系统切换期间

参保人需先自行垫付住院医疗费用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系统切换升级期间,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的,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办理出院手续,待系统重新开放后再到医院办理医保费用结算手续。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请提前购买必需的药品。参保人急需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或取药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系统重新开放后再到医院或处方共享平台药店办理医保结算手续。

系统重新开放后,参保人应及时到医院、药店补办垫付费用医保结算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存在有多笔待补结算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必须按照就医住院或购药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补结算,否则会影响费用结算准确性。必须按顺序先补办垫付费用医保结算后,再办理系统恢复正常时新发生费用的医保刷卡和结算手续。确实需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业务的,可将材料交到相应的医疗保险业务审核窗口进行初审。

此外,系统切换上线后,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rswb.gx12333.net)、“桂林人社”微信公众号不再受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sdt.ybj.gxzf.gov.cn/)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桂林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受理大厅暂时安排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四楼办理。

来源丨记者苏文娟 通讯员李扬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李仁玉

值班主任丨黄凌艳

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桂林异地医保备案有效期

桂林异地医保备案有效期

根据参保人异地长期居住或者劳动派遣时间,备案的申请有效期限分别为6-12个月。

在外地出差时急诊住院,来不及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针对这种情况大部分省市要求住院三日内办理好备案,也有部分省市以住院时间为备案有效期,只要出院前完成备案即可。

若是未办理备案直接在异地就医,医保经办机构可以不予报销,不过部分参保地也支持报销,但有降低报销比例的可能。

受理范围

1. 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学习、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

2. 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

3. 异地转院: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

受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2、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材料(如本人或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异地急诊: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如入院记录、住院证(须有相关病情介绍)、门急诊病历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异地转院:5个工作日内提供桂林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原件1份;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已办理异地备案人员变更就医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不需另提供申请材料。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代办人)签名。

办理程序及要求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异地就医备案审核、复核;

3、异地就医备案上传。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桂林异地医保备案有效期

桂林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二)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本人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异地居住:居住证或其他长期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异地工作:单位(学校)外派工作(学习)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原件1份;

(4)异地急诊: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如入院记录、住院证+门急诊病历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5)异地转院:提供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原件1份;

(三)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参保单位集中办理5人以上(不含5人)异地居住(工作)备案的,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办理(点击此处进入)

桂林异地医保备案有效期

根据参保人异地长期居住或者劳动派遣时间,备案的申请有效期限分别为6-12个月。

在外地出差时急诊住院,来不及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针对这种情况大部分省市要求住院三日内办理好备案,也有部分省市以住院时间为备案有效期,只要出院前完成备案即可。

若是未办理备案直接在异地就医,医保经办机构可以不予报销,不过部分参保地也支持报销,但有降低报销比例的可能。

受理范围

1. 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学习、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

2. 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

3. 异地转院: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

受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2、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材料(如本人或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异地急诊: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如入院记录、住院证(须有相关病情介绍)、门急诊病历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异地转院:5个工作日内提供桂林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原件1份;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已办理异地备案人员变更就医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不需另提供申请材料。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代办人)签名。

办理程序及要求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异地就医备案审核、复核;

3、异地就医备案上传。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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