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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你公司签订含免租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免收租金期限内不能免房产税,需按照该房产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政策最新规定
房产税政策最新规定
今日(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争议多年之久的房地产税终于开始启动,中国房地产再迎前所未有的超级变量。
房地产税试点的方案
1)从税源看,此次试点地区将以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热点城市为主,比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以及部分区域中心城市。采取热点城市试点方式,除了技术难度下降之外,还有就是复杂性下降,如果全国普征房地产税,需要实现全国不动产实名制和房地产联网,而根据美国、韩国、英国等经验,不动产实名制和金融实名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既是经济改革也是政治改革。
2)从课税对象看,以存量房为基础征税的可能性较大。此前上海与重庆试点效果未达预期的原因之一是其课税对象范围过小,上海仅对新购住宅征税,重庆仅对高端住宅征税。随着一二线城市进入存量房时代,增量住宅增速放缓,课税对象将以存量房为基础。
3)从课税依据看,预计我国房地产税试点将以市场评估价值为征税基础。基于发达国家、上海重庆方案的经验,有以虚拟租金或市场评估价值为征税基础两种方式,预计我国房地产税试点将以市场评估价值为征税基础,并且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抚养负担、生育状况、特殊群体等给予抵扣面积或税收优惠。
4)从税率看,可能由国务院划定税率范围、各地因城施策确定差异化税率,且整体税率不会太高。根据发达国家及上海重庆经验,房地产税率主要采取累进税率、平均税率方式,且税率较低。此前上海重庆分别采用0.4%、0.6%两档和0.5%、1%、1.2%三档税率,预计试点城市将因城施策,税率一开始不会太高。
5)从税收优惠看,可能采取首套免征和免征面积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对刚需及特殊群体免征。此前上海试点方案的免征面积是人均居住面积的2倍,预计此次试点将对免征面积做出调整以扩大税基。
6)目前争议点主要是:由于交易环节的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较重,开征存量环节的房地产税,能否降低交易环节税负,否则居民整体税负提升较大;如何解决解释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和房地产税的关系及合理性,70年以后怎么办,能否给居民稳定预期;推出时点的选择,前期三道红线、贷款集中度管理、限购限贷等政策集中出台,当前房地产市场和土拍市场不景气。
房产税政策最新规定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自5月份财政部等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以来,高层密集声,短短5个月时间,就迎来了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落地的决定。
本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充分体现了国家最 高领导人发声后,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在加速推进和落地。另外,从表述中亦可看出,房地产税的作用更多地是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房地产市场是重要目的之一。
那么,房地产税的`落地执行,对楼市有何影响?
首先,从纳税对象来看,根据中指研究院的观点,试点城市房地产税是对保有环节的征税,,从国际经验来看,对首套刚需影响较小。
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的一种,国务院制定试点具体方法,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各地或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从征收的免征范围(针对新增住房或存量住房征收,按人均面积或套数征收等)、税基、税率等方面制定适合当地的征收细则。
2011年以来,上海和重庆试点实施房产税,普遍存在税基窄、税率低、优惠力度大等情况,征收对象“重增量、轻存量”,对本地户籍家庭税收优惠明显。但不同之处在于,重庆税制相对复杂,计税依据既要看房屋单价也要看购房者情况;上海以家庭人均面积作为免征依据,避免假离婚避税等情况。此外,上海在税收优惠方面主要针对高层次人才和常住超三年务工人员,而重庆则仅需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即可免征房产税。
中指研究院认为,预计本次试点的城市可能借鉴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内容并进行适当调整,鉴于此前上海和重庆试点效果有限,本次房地产税试点对于课税对象(包含存量)、税率、免征等相关政策力度或有加大,但对首套及人均起征面积免征优惠原则仍会存在。
房产税政策最新规定
今日(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争议多年之久的房地产税终于开始启动,中国房地产再迎前所未有的超级变量。
房地产税试点的方案
1)从税源看,此次试点地区将以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热点城市为主,比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以及部分区域中心城市。采取热点城市试点方式,除了技术难度下降之外,还有就是复杂性下降,如果全国普征房地产税,需要实现全国不动产实名制和房地产联网,而根据美国、韩国、英国等经验,不动产实名制和金融实名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既是经济改革也是政治改革。
2)从课税对象看,以存量房为基础征税的可能性较大。此前上海与重庆试点效果未达预期的原因之一是其课税对象范围过小,上海仅对新购住宅征税,重庆仅对高端住宅征税。随着一二线城市进入存量房时代,增量住宅增速放缓,课税对象将以存量房为基础。
3)从课税依据看,预计我国房地产税试点将以市场评估价值为征税基础。基于发达国家、上海重庆方案的经验,有以虚拟租金或市场评估价值为征税基础两种方式,预计我国房地产税试点将以市场评估价值为征税基础,并且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抚养负担、生育状况、特殊群体等给予抵扣面积或税收优惠。
4)从税率看,可能由国务院划定税率范围、各地因城施策确定差异化税率,且整体税率不会太高。根据发达国家及上海重庆经验,房地产税率主要采取累进税率、平均税率方式,且税率较低。此前上海重庆分别采用0.4%、0.6%两档和0.5%、1%、1.2%三档税率,预计试点城市将因城施策,税率一开始不会太高。
5)从税收优惠看,可能采取首套免征和免征面积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对刚需及特殊群体免征。此前上海试点方案的免征面积是人均居住面积的2倍,预计此次试点将对免征面积做出调整以扩大税基。
6)目前争议点主要是:由于交易环节的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较重,开征存量环节的房地产税,能否降低交易环节税负,否则居民整体税负提升较大;如何解决解释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和房地产税的关系及合理性,70年以后怎么办,能否给居民稳定预期;推出时点的选择,前期三道红线、贷款集中度管理、限购限贷等政策集中出台,当前房地产市场和土拍市场不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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