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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第六卦 讼 天水讼 乾上坎下
卦象结构:乾上坎下
卦名:讼,天水讼
讼,言之公也。甲骨文字形,从言,公声。表示双方在公正中诉辨。
《说文解字》:“讼,争也。”以手曰争,以言曰讼。
《正字通》:“讼,争曲直与官有司也。”
向法官提出告状为“诉”,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辩论为“讼”。
卦象结构来看:
上卦为乾,代表阳气或天性向上升,下卦为水,水性向下流。乾与坎,天性上搞不到一块去,必定分道扬镳。天性违和必有争辩。
乾上坎下,上卦用刚,强硬,下卦用险,迂回应对。象征了外表强行抗争,内心阴险用计。卦象符合“讼”字本义。故取名为讼卦。
《易经.序卦传》: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需”“讼”两卦,一体相综关系。有“需”就有“讼”,有“讼”必因“需”之不公。需者,饮食之道,也即是物资分配之道,也就是代表了资源的供求关系。供求关系必会引起争讼(饮食必有讼)。
《易经.杂卦》:“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杂卦的作者往往直指本质。不进,不争先也。争先比有讼,讼则不亲也。所谓吵架无好话,争讼伤感情。
易经需卦指出了物资供求关系的天道规则,“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但是最后还是会发展到讼呢,而且是不可避免的“必有讼”。
这就是易经不仅反映了天道自然的发展趋势,也对人性充分深刻的了解。
人性角度来说,“有孚”信、望、爱,尚可求,但要做到如光照之绝对的公心,只能是美好的理想。从人性的规律来说,需必有讼。需、讼一体两面,一体相综,避无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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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2-12-17 00: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