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飞非常讨厌数据上限。在他们看来,任何限制他们的客户受到电视节目和电影流媒体影响的障碍都应该被消除,这就是为什么该公司要求联邦通信委员会在美国禁止数据上限。
根据网飞的说法,有线网络上的数据上限尤其糟糕,因为它们“似乎不符合合法目的”。在网飞给联邦通信委员会的一封信中,该公司还表示,数据上限无助于防止网络拥塞,相反,“它可能会不合理地限制互联网电视观看”。
网飞确实有一件事:通过千兆字节向用户收费是像康卡斯特这样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为了从消费者那里获得更多的钱而强加的一种人为限制。在有线宽带等电信网络中,实际上有限的资源是带宽,而不是数据。在许多情况下,根据计划或客户购买水平,这些数据是有限的。
网飞的信特别提到了《电信法》的第706条,他们声称该条允许公平竞争委员会裁定“固定线路网络的数据上限和移动网络的数据下限”不合理。这可能会导致联邦通信委员会完全禁止数据上限,或者至少迫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将任何上限提高到更合理的水平。
至于移动网络,网飞担心低数据上限对于日常媒体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合理的。网飞似乎明白,为了防止用户使移动网络过载,一些数据限制是必要的。该公司不喜欢太低的数据限制,因为它们会导致移动连接上的流量减少。
网飞没有具体说明他们认为移动网络的合理数据上限,但他们希望联邦通信委员会也能说服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高移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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