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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期2021年新规定,生育假期2021年新规定汇总(“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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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政策解释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 2021 版)》规定的假期包括 :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夫妻育儿假每人每年10天;

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每年15天。

职工在增加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依法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等收入。享受增加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的夫妻均指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

对因工作需要并经本人同意,不能休完的增加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应休未休完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未休完假期原则上不结转下年。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组织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或《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意见书》,要求其改正,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地方工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或《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意见书》,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依法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或者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的,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或者在5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告知职工。

有关假期的具体解释如下:

(一)增加产假和男方护理假,天数连续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二)育儿假中所称的每年,是指子女出生之日当天至下一周岁生日的前一天为一年。每年假期单独计算,天数累计计算,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可根据育儿实际需要以天为单位享受。

有两个及以上未满三周岁子女的,以最小年龄的子女为基准计算年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有两个及以上未满三周岁子女夫妻的假期天数按子女数量叠加计算。

在子女三周岁以内,亲生父母、共同生活的继父(母)、法定监护人夫妻(指该子女无亲生父母抚养的情形)均可享受育儿假。

(三)增加产假、护理假与育儿假在同一年内的,分别享受。

(四)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中所称的每年为自然年度,从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当年起,子女即可享受。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每年总休假天数不超过15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可根据实际需要以天为单位享受。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中所称的“独生子女”,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出生的子女,且该子女为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一般情况下,该子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含父母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父母再婚后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以下情形视为独生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1.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其父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且符合当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其父或其母由该子女独自承担赡养义务的。

2.与无子女收养人有事实收养关系的唯一子女,且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仅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

3.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由配偶承担其父母赡养义务的。

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以及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于2016年1月1日后死亡的,均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来源:常德市卫健委_通告】

2、生育假期2021年新规定

生育假期2021年新规定

根据各省市发布的公告不完全统计发现,截止到今天,至少15个省份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而且根据湖南省此前对外公布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提到: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中,29个兄弟省份拟增加育儿假。也就说,加上湖南,目前已有30个省份拟增设育儿假。

对于职场人来讲,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好消息。更有网友调侃:为了这10天假,也要努力摆脱单身狗的命运......

育儿假、婚假、产假都有所增加,具体各地的规定是什么?企业的在执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看完你就知道啦。

育儿假最长可休至孩子6岁

江西: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

贵州:《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修正案(草案)》提出,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安徽:发布《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河南长垣:按照第十三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代拟稿)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30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吉林: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延长产假及护理假;

山东:《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提出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促进母婴健康等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具体措施。

海南省:计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陕西:正处征求意见期的陕西省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明确,提出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1-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

黑龙江:近日修正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产假、婚假、护理假都有延长

江苏:9月29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对原有的产假和陪产假政策进行了微调。新修改的条例为,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辽宁:《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已对外公布,正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出,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20日。

安徽: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

江西: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日;增加产假9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30日。

山西:《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9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陕西:正处征求意见期的陕西省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明确,对于生育三孩的女职工的奖励也颇为慷慨:在产假基础上,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15天。

天津: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

生育假期2021年新规定

根据各省市发布的公告不完全统计发现,截止到今天,至少15个省份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而且根据湖南省此前对外公布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提到: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中,29个兄弟省份拟增加育儿假。也就说,加上湖南,目前已有30个省份拟增设育儿假。

对于职场人来讲,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好消息。更有网友调侃:为了这10天假,也要努力摆脱单身狗的命运......

育儿假、婚假、产假都有所增加,具体各地的规定是什么?企业的在执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看完你就知道啦。

育儿假最长可休至孩子6岁

江西: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

贵州:《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修正案(草案)》提出,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安徽:发布《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河南长垣:按照第十三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代拟稿)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30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吉林: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延长产假及护理假;

山东:《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提出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促进母婴健康等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具体措施。

海南省:计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陕西:正处征求意见期的陕西省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明确,提出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1-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

黑龙江:近日修正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产假、婚假、护理假都有延长

江苏:9月29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对原有的产假和陪产假政策进行了微调。新修改的条例为,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辽宁:《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已对外公布,正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出,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20日。

安徽: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

江西: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日;增加产假9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30日。

山西:《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9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陕西:正处征求意见期的陕西省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明确,对于生育三孩的女职工的奖励也颇为慷慨:在产假基础上,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15天。

天津: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

生育假期2021年新规定

三胎产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1.卫健最新规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答复规定,女方生育三胎可以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这是全国性政策。

2.中央最新要求

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综上来看,国家现在实施的三胎产假为98天,而后续看地方政府公布的政策会不会有所调整,一般都会增加几天。

2021年三胎怎么休产假?

1.三胎产假所需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2.三胎产假申请步骤

①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②按照单位产假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③把产假申请,相关生育资料,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

女职工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政策第三胎有产假工资吗?

有产假工资。202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另外,7月20日,中央要求各地区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

因此,从现在开始生第三胎有产假工资,而在今年上半年生三胎的`女职工是没有产假工资的,只能休产假。

总得来说,现行的三胎产假假期为九十八天,而休假流程和一胎二胎流程一样,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另外,从5月31日之后开始,新政策规定第三胎有产假工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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