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保护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
2、……”看到这则新闻时,突然模糊了双眼。
3、这是让所有动物保护人士欢呼雀跃的消息,如果该法案通过的话,一定能有效遏制频繁发生的虐待动物的行为并成为与之斗争的强有力武器! 猫猫狗狗等动物们不是珍贵动物,不是濒危野生动物,我国目前对它们的法律保护处于空白状态。
4、国人对动物的保护得不到公力帮助,而基本完全依靠民间的自力救济,斗争、宣传和救助也只能从道德层面上进行,举步维艰。
5、勉强靠得上边的法律只是一部08年颁布实施的《动物防疫法》,能用得上的规定也就是里面的那么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6、而这根本无济于事,据了解,基本上每个城市的志愿者们在救助成千上万地运往广东供人食用的猫咪时,都碰到了这样的尴尬:猫贩子们都能拿出检疫证明……(我所亲历的一次救助就碰到这样的无奈,猫友们最终只能以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猫咪照片,指认相似的猫,一口咬定是自己丢失的猫的方法零星地救出了几只猫,这种救助杯水车薪,听着猫咪们声嘶力竭的叫声,看着笼子里扭曲颤栗的身体和无助的眼神,而你却再也无能为力,人会痛心到不能自持)。
7、尽管没有国家力量的支持与帮助,但动物保护人士的呼吁和呐喊从未停止,希望能唤醒国人的动物保护意识—— 2008年12月17日晚,广州火车站,爱猫人士打出了“拒绝吃猫”的宣传单 动物保护主义人士的宣传活动 看看身边这些无助的精灵们吧: 每天都会有成千上万的猫咪从各地运往广东以供食用,其中许多是带着项圈或系着铃铛的猫咪(意味着是家养的宠物),无数的猫咪在运输的过程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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