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与内阁制有什么不同?
优质回答:宰相是有独立决策权的。
一般来说,宰相制度分为秦汉的丞相+御史大夫,东汉的三公,唐宋的三省长官(中书+门下+尚书)。但是不管怎么说,宰相的表现形式都是分权,通常是2-4位互相制约,但合起来就是决策+审核+执行。
明清的内阁制(可以将清代的军机处+内阁看做是明代内阁)则不一样。
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亲自管理六部,实际就是皇帝兼宰相。但是庞大的行政事务是皇帝不可能做完的,最终也就形成内阁制度。最初内阁只是皇帝的秘书机关,预先初审奏折,分类整理,提交皇帝审批。后期得到贴黄权(对议事奏折的初拟意见),再提交皇帝审核。皇帝同意批可,不同意则退回内阁重拟。
所以内阁的实质,是唐代中书省的功能(初审奏折+草诏)。事实上清代军机处依旧还是中书省的功能。后期,军机大臣+尚书、军机大臣+大学士才被称为真宰相,也因兼职不同,尚书是具体执行权,大学士则是草诏(有大学士身份就不需军机章京来草诏)。
所以,明清时期的内阁(军机处)相当于历代宰相权力的三分之一,只有政务建议+部分决策权,已失去审核+执行权。
尤其唐宋时的审核权,就是门下省封驳诏书的权力完全丧失。执行权,也就是尚书省的权力也被皇帝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