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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网友提问:

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优质回答: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人生产、行政等无不遵循农时,按照节气进行安排。

在儒家经典《礼记·月令》中,把每年分为“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孟夏之月”“仲夏之月”“季夏之月”“孟秋之月”“仲秋之月”“季秋之月”“孟冬之月”“仲冬之月”“季冬之月”12个月的时令,进行安排政府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等活动。

《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季秋之月,……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大致意思就是在春季时节要停止诉讼,不得刑杀;秋季时节才能开始杀戮。

汉武帝时期儒家学说集大成者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学说,得到统治者的认同、推崇,其中提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为“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按照天时施行春夏行赏,秋冬行刑。从此,“秋冬行刑”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唐、宋、清历朝历代法津规定,刑杀一般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后来逐渐演化出死刑被分为立决和秋后处决两种,其中秋后处决相当于死刑缓期执行,给案件进一步落实留下了缓冲时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案的产生。

其他网友观点

前言:古时,除了谋反,忤逆这样的大罪外,大多数情况都是“春天审问,秋后处斩”。秋后问斩这个制度,开始于汉朝,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定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朝,行刑时间定在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后来不断的变化,一直沿用到清末时期。

一,那为何定在秋后杀人呢?

一方面是“顺应天命”,古人讲究的是阴阳五行,每一个季节都对应着自己的特点。

春主“生长、升发、条达、舒畅”;夏主“温热、上升、光明”;长夏主“生化、承载、收纳”;秋主“沉降、肃杀、收敛”;冬主“滋润、下行、寒凉、匿藏”。

我们可以看到,秋是万物消亡的季节,适合于肃杀。而古人讲究的是顺应自然,因此,大多数选择在秋后处斩。

另一方面是“起威慑作用”。我们古时,是农业大国,以农耕为主。春夏之际,农民都在忙着种地以及收割粮食,根本没时间去关心杀人之事。

所以,为了起到威慑作用,于是选择秋天这个比较闲的季节来行刑,让百姓都有机会来观看,当然,除了秋后处斩,还有秋后算账,午时三刻问斩。

二,那为何行刑选择午时三刻呢?

古时,人属阳,鬼属阴。人死后,如果有怨气,那就好化作厉鬼。而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到下午2点。这个时间段,太阳是最旺盛的,也是阳气最盛的一段时间。

在这个时间段行刑,就算有怨气,化为恶鬼,也会被阳气所杀死。

至于秋后算账,则是,在春夏之际,百姓是最忙的,没时间关心其它事情。因此,如果两人有恩怨,那也要放到秋后再来处理。等两人都有时间了再慢慢解决。

其他网友观点

一, 古代"秋后问斩”,把处决犯人时间选择在秋后,主要依据来自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家认为“天”代表“道”、“真理”、“法则”, 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到了 汉朝,董仲舒将"秋后问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阐释:“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故"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董仲舒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

二,"秋后问斩”起源何时?

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西汉开始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恶大恶极的罪犯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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