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贾家旁支都比较穷。除了嫡长子继承爵位外,其他儿子能分到多少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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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留下来的家产应该是均分的。按照明清时期继承的唐宋的制度,法令明确规定:家财田产,不问妻妾所生,止以子数均分。所以贾家的财产分配应该是属于均分的,或者接近于均分,毕竟不可能做到完全对等。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硬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唐朝《户令》“应分条”规定,父亲死后财产“诸子均分”;
明朝的《大明令·户令》规定:(遗产分配时)“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大明令·户令》规定:“奸生之子,依子数量与半分。”(奸生子指私生子,也是享有继承权的)
《红楼梦》第四回提到“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在京城的八房应该是属于宁国公和荣国公的后代,除了继承爵位的宁国公长子贾代化、荣国公长子贾代善外,其他人也都有继承权,不过搬离出去了。
不过这里面藏着猫腻:继承权分为政治继承权和财产继承权。宁荣二府属于敕造爵产,不属于分配之列,名下的封地食邑都是爵田,都不在分配之内。所以能分配的是置办的产业,宁国公和荣国公待在京师比留在南京的弟兄有出息,置办了这么大的产业。
但是狼多肉少,虽然留下来的财产不少,但是后代不善经营的更多,尤其《红楼梦》讲述的这些人,吊儿郎当、肆意挥霍,写黛玉进京的时候,有说到三等奴才的吃穿用度已是不凡,更不用说上面的主子们了。随着一代代的演变,也就越来越穷了,常说“富不过三代”的道理,就是这样咯。到了玉字辈、草字辈恰好是第四第五代,没落很正常不是。
“每天在家偷鸡摸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藏。”
从小跟宁国公贾演出过三四回兵,曾从死人堆里把奄奄一息的主子背出来的贾府老奴焦大曾说过这样的话,大概是看不惯吧,毕竟当初跟着宁国公是何等的悲壮,后代竟如此不堪,贾府的糜烂生活可想而知。
要解释的话其实有很多例证,简单说一两点,因为宁荣二府的爵位继承,秦可卿托梦给凤姐说置办产业给贾家留后路最终没有实行,因为长房不愿给他人做嫁妆,你想想你好好的会把原本属于自己独有的东西分给其他人吗?
而后代没落的情况,如贾璜,贾家嫡系,但是他们夫妻只能守着些小的产业,又时常到宁荣二府里去请安,又会奉承凤姐儿并尤氏,来勉强度日;贾芸,家中穷的也是快揭不开锅了,连给王熙凤送礼,都要去借钱等等。他们没了爵位继承的庇护,挥霍完了财产,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
所以吧,当初分的财产应该是差不多的,但是由于身份的差别,造成了旁支的穷困。
其他网友观点贾家亲属很多。比如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比如贾璜,“是贾家玉字辈的嫡派”。
分家的时候,嫡长子与其他兄弟,如何划分财产,《红楼梦》中没有写,我们自然不得而知。但是《红楼梦》中探春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也不但袭人,将来环儿收了外头的人,自然也是同袭人一样”,认为贾环将来的侍妾,势必享受与袭人一样的待遇。
探春这话是在“议事厅儿”说的,当着赵姨娘、李纨,还有众多等着看笑话的管家娘子,所以探春这话,一定是滴水不漏,绝不会给别人留下可乘之机。
由上可见,除了贾母的溺爱赏赐,除了王夫人的私房,在公开场面上,嫡庶长幼,应该享受同等待遇。
只除了一点,那就是爵位,一定会由嫡长子来继承。
继承爵位,与财产有关系吗?绝对是有的。
贾家的财产,主要是田庄、房舍,收入自然应该以田租房租为主。但是贾珍算过账,按他的预算(当然是往好里算),乌进孝应该带来五千两银子。这即使不是宁国府的全部收入,至少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笔收入,否则贾珍不会对乌进孝那样客气,见面先问“身子硬朗”。
但是贾府的支出是多少呢?光贾母一个生日,就花费了几千两。接下来几个公子小姐的婚事,王熙凤预算是每人一万两(除了贾环)。再加上日常开销、应酬往来,很明显是入不敷出。
但是贾府的这些支出,除了元春省亲及相关事宜,其他都不是这几年才有的,而是一直以来都如此。为什么从前应付无虞,现在却越来越捉襟见肘?
因为贾府的另一项重要收入,越来越少了。那就是官职带来的收入。“千里做官,只为吃穿”,用权力换金钱,不仅是古已有之,而且在封建社会根本就是常态。官位越高,职权越重,收入也就越多。
但是贾府世袭职位,官是越做眼越小了,从贾蓉的履历就可以看出来。官小,收入就少,这成为贾家经济崩溃的主要原因。
自文字辈以来,贾家主要是享受祖荫,在仕途没有太大的进取。世袭的爵位越来越小,没有袭爵的,要么赋闲,要么捐官,捐的官也只会越来越小,收入自然也就越来越少。
不能袭爵的旁支,只靠分得的田庄房舍,势必是坐吃山空。何况这些田庄房舍,有一大部分作为“公田”,会由族中公有、由族长支配,分不到个人手中呢。
其他网友观点自汉代开始,传统与法律都基本一致,所有儿子具备财产同权。
当然,这只是法律的书面约定。
实际操作中,嫡母有足够多的办法逼迫庶子放弃大部分的财产继承权,比如要求庶子提前分家以养生母,在这样的条件下,庶子打落牙齿也得同意的。
此外,嫡母作为实际管家人有一万种办法将应分配的公共财产大肆用于购买族产,以达到少给庶子分财产的目的,因为族产今后是属于嫡长子管理的。还就更不用说嫡母多年管家过程中可能隐匿转移一些公共财产。
具体来说,红楼梦中的荣国府,也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些情况。
领取年礼但被贾珍驱逐的贾芹:
重要的是,官员、贵族与一般人家不同。与爵位、职务(比如明清锦衣卫、八旗参领佐领等职务)相关的府邸、爵田、御赐物这些只能属嫡长子继承,而整个体系财产中这些占去大头。剩余部分土地、店铺、奴隶、公账钱财(各家女人嫁妆除外)才是由所有兄弟来一体平分。
如第一代荣国公死后,贾代善继承爵位,贾代儒等兄弟要分出去。贾代儒获得的财产本就不多,又没出仕,发展自然艰难,逐步形成后廊贾芸这样的穷困人家。后面,旁支子孙甚至喊赖大这样的奴才做赖爷爷。
大管家赖大:
族学教师贾代儒:
贾瑞这样的旁支子弟,年龄大,20岁连媳妇都没娶,读书不成,爷爷贾代儒也是不善经营的酸儒,所以贾瑞最终死于相思局。
贾瑞:
之后,这些旁支又要多次分家,自然是越来越差,就越发只能指望嫡支发的礼物来过年节,如贾珍收取年租后将粮食肉食等分给宁国府的每户人家。
所以,贾芸最终依靠行贿凤姐才获得了荣国府植树的承包机会,而行贿的钱财还是借自醉金刚倪二爷的。
贾芸行贿凤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