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充足,银行不转贷,起诉、民企法人、担保人被人为制造成老赖怎么办?
优质回答:这里分成两个问题。一个是成为老赖的问题,一个是担保的问题。
1.如果已经成为老赖,说明是经过了法院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的阶段。并且在强制执行时, 本身有偿付能力,但拒绝偿付。如果真的到这个阶段,我建议不论你朋友还不还,作为担保人尽快履行义务。否则真的老赖这个名声就作实了,对于未来正常生活影响巨大。如果数额不大,用钱买平安买未来还是值得的。如果数额巨大,是自己不愿意去面对的,如果已经进入法院执行阶段,转移财产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2.说到担保的事情,在我有个文章里面提到,过去中国人对担保的法律责任不是很在意。但其实从法律规定角度,担保的法律责任是非常大的,跟担保人有无得利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是借款人与其没有还款,那么担保人就自然成为第一顺位的偿债人。
3.未来怎么处理?如果你同债权人达成和解,一致向法院解除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履行了担保责任,也就是你代为偿付了借款。那么你就取得了这笔债务的所有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让你的朋友向你还钱。或者你去督促你的朋友,让他去法院及时销帐,这样你的担保人责任自然也就消除了。
我们面对别人的担保请求,自己应该慎重的掂量掂量。如果能承担起这个责任,那就担保,如果承担不起那就不担保。别因为做担保弄得自己家破人亡。
其他网友观点抵押物问题
先说一点,并非说抵押物足值,银行就必须贷款,抵押物属于第二还款来源,对于银行授信来说,最为看重的仍然是第一还款来源(因为处置抵押物,所获得最终结果仍然有可能覆盖不了贷款本金),如果说你没有任何经营能力了,也失去了还款的能力,那么空有抵押物,银行也不可能贷款给你,所以说并非有抵押物,银行就必须贷款。
信贷资金的安排对于银行而言,贷款资金是银行借出去的钱,理论上而言,银行随时有权收回来。现实中银行的贷款到期日都是明确的,因此作为一家正常的企业,正常情况下,在贷款到期前,本身就应该准备好充足资金以应对银行可能的回款要求,而不是把自己的命运交由银行的贷与不贷。
银行的抉择理论上而言,如果企业正常经营,没有出现任何的风险事件或者风险预警,而担保措施又是足值的抵押,那么银行是不可能无缘无故要回收信贷资金不予转贷的,银行之所以会收贷,基本上都是申请人目前已经出现风险预警,为了控制自身的信贷风险,银行才会收贷。不要怪银行无情,本身而言,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如果每家出现风险的企业,银行都必须一直保持续贷,不压贷,不收贷,那么最终企业破产倒闭,银行的损失度可能更高。
总结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何时收贷,何时压贷,银行都有其相对应的判断标准。其实如果企业只要合法合规,稳步经营,不盲目乱扩张投资,不随意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那么就是市场下行,最多也是少赚一些,而不会到还不起贷款的程度(特别是以前年度一直都有未分配利润的累积),之所以出现无法还贷的,大部分都是出现上述几种情况,导致无能力偿债(个别受政策影响的另说)。
其他网友观点贷款需要有合规的主体、用途、还款来源,三者缺一不可,不是说你有多少抵押物就可以随便贷款的,不然办理的工作人员会被罚得很重的,你也可怜可怜那些工作人员吧。
对于续贷这个问题,也是需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