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没有打借条,但通过银行转账时的备注是借款,能不能起诉追回欠款?
优质回答:可以起诉主张,风险总还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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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题主所述的情形,这个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希望起诉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在证据上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从法理及司法实践上看,孤证不定案,此外,根据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仅以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后,原告需对其民间借贷的主张进一步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根据双方的关系及其他情节,如果接触不多或者仅有此次转账,没有其他业务及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如若实在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以及借贷合意,起诉可以考虑不当得利,但是不当得利之诉法官会比较抗拒,因为法官会认为原告逃避举证责任,从而使得他难以查清案件事实,所以不当得利之诉法官很可能会驳回。因此,尽可能收集民间借贷事实及关系的相关证据,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不然仅以转账凭证,很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其他网友观点应该不可以。
转账备注,只是转账者的自我说明,银行作为转账者的服务方,仅仅只是依据转账者的描述进行记载,并无任何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