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识摘抄 > 内容

众所周知,宇宙中存在红移现象,即星系之间相互远离,那我们银河系中的星系会红移吗?

网友提问:

众所周知,宇宙中存在红移现象,即星系之间相互远离,那我们银河系中的星系会红移吗?

优质回答:

一、宇宙中天体存在红移现象并不一定意味着星系之间相互远离。因为天体红移中的主要成分应该并不是天体退行时产生的多普勒效应,而是星际物质作用的介质效应。

银河系中的星系当然也会存在红移,就是太阳不同部位上的光谱也存在红移和蓝移现象的。但红移的产生是多因素的,不可能仅由天体退行时才产生。否则,类星体存在的多组红移量不等的发射和吸收谱线簇就无法解释了。

二、光的红移和蓝移与光的速度是否恒定不变并无必然的联系。而上面所说的光速本来就是不可能不变的。因此,光出现红移或蓝移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当观测者或测量装置相对光源运动时,光所传递的距离会发生变化,所接收到的光信号的频率自然会发生变化:在真空中,观测者或测量装置远离光源时会出现红移,反之会出现蓝移;在均匀介质中,观测者或测量装置相对介质运动时也会发生红移与蓝移,但需要将介质本身视为光源或次生光源;

三、光遇到介质会使介质成为次生光源并产生所谓的反射、散射、折射、透射、衍射和绕射等次生光;而在介质中的次生折射光的产生过程中,其相位会与入射光相差半个周期,且会存在一定的滞后与粘滞现象,从而出现频率的降低现象。因此,随着光的传递距离的增加,其频率也会不断降低。这可能是星光与其到达地球的距离成正比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哈勃观测到的河外星系的红移量与星系到地球的距离成正比的根源。但这并不意味着天体的退行速度会与其到地球的距离成正比。

四、本人设计的查明决定天体红移量主因的方法可查明天体红移量的主因:利用同时测量同一倾斜星系对称部位上的天体红移量,并利用其对称性(视距离或视速度相等)对测量数据求差值即可得到与视速度和与视距离有关的红移分量,即可查明决定天体红移的主因并检验哈勃定律。此方案已经专家审核并发表在由中科院主办、中科协办的“科学智慧火花”网上了,应该是一个可靠的方案。

请有兴趣的朋友进一步查阅本人的相关文章并参与讨论:

其他网友观点

回答你这问题前我先说说,什么时红移吧。红移分三种,一种由于辐射源在固定的空间中远离我们所造成的(叫多普勒红移),第二种是由于光子摆脱引力场向外辐射所造成的(叫引力红移),第三种就是由于宇宙空间自身的膨胀所造成的(叫宇宙学红移)

我们知道红光的波长比蓝光的长,这种现象现在被用我们的交通信号灯上。为什么我就不多说了我想大家应该都懂的。在这里我就用通俗的话不说说红移吧,假设A和B两个物体是固定的,但它们可接收到的可见光波长是一定,假如A和B两个物体间距离不断加大的时候,由A探测到的B会被动的表现为波长被加长,A接受到的从B上面发出的可见光测量的时候光谱自然会向着红色可见光一端进行移动。叫做红移。

根据目前的科学水平我们知道了行星具有多普勒红移跟引力红移,恒星是只具有多普勒红移,星云跟恒星是一样只具有多普勒红移,中子星具有多普勒红移跟引力红移,白矮星也具有多普勒红移跟引力红移,近距离星系跟远距离星系它们具有多普勒红移跟宇宙学红移,黑洞只具有多普勒红移跟引力红移。

这下根据你提出的问题银河系中的星系会红移吗?我想答案很明了了。所有的天体都具有多普勒红移的,我的银河系中的星系会红移只是不会具有宇宙学红移。

其他网友观点

宇宙中的确存在红移现象,也就意味着星系之间相互远离,宇宙正在以超光速飞速膨胀。银河中的星系自然是会红移的,但在哈勃理论下和银河系的引力范围内,星系间的红移不太明显。

红移现象的发现

第一个在1842年发现宇宙红移现象的是多普勒,因此又称多普勒红移效应。什么是多普勒红移?词条里解释:天体的光波向长波方位移。天体的光或电磁辐射由于引力效应等被拉伸使得波长延长。因为红波段比蓝波段长,这种对波段的拉伸让光天体移向光波红端。

天文学家哈勃在20世纪发现了各星系间的距离和红移速度成正比,因此有了哈勃定律和红移公式。红移公式表达式为:v=H0D(v是星系远离速率,H0是哈勃常数,D是观测者与星系距离)。

根据哈勃定律,银河系中的星系是在红移的,由于我们距离银河系较近,它们之间的红移速度不那么明显。

科学家发现宇宙中既有红移现象也有蓝移现象,如果宇宙呈现出红移现象,那么宇宙是膨胀状态,各星系互相远离;如果宇宙呈现出蓝移现象,那么宇宙是收缩状态,各星系在互相靠拢。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

上一篇: 最高法、最高检最新规定指出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可入刑,你如何看待1万元到5万元的变化?

下一篇: 在嫡长子继承制盛行的古代,乾隆为何会选择皇十五子嘉庆帝继承皇位?



推荐阅读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 软文发布 | 粤ICP备2021106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