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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2022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湖北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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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楼市暖风频吹,购房者迎来多重利好。

9月29日晚间央行、银保监会率先提出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9月30日,财政部发文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居民出售自有住房1年内购房予以退税优惠;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这也是7年来首次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这是国家层面的政策利好,具体到地方,也是诚意满满。

宜昌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2022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湖北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资料图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宋枕涛 摄

10月7日,一条消息在武汉市朋友圈中刷屏——根据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自2022年10月8日起,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以下调整:原先首套(含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最高额度70万元,现在最高90万元;二套(含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原最高额度50万元,现在最高额度70万元。

10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相关人士核实获悉,该消息虽然官方没有正式发布,但确实属实。另外,也有房产中介和置业顾问证实接到了政策通知。

此次武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上升的同时,叠加9月30日央行宣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一增一降,势必给购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极大降低购房成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公积金是政府为了买卖房屋设立的专项贷款资金,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优先选择的贷款方式。

宜昌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2022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湖北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资料图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宋枕涛 摄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表示,武汉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是紧跟央行定调阶段性放宽首套利率下限之际,积极开展楼市阶段性信贷支持的暖心之举,必将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她表示,在国家接连释放积极信号的烘托下,实质性政策利好的出台,将有利于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的释放。特别是在楼市整体下行的大背景下,今年以来武汉市新房成交月均表现较去年还有明显差距,政策利好对于促进楼市回稳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不言而喻。武汉市本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将与此前出台的政策达到优化互补,也将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良性、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10月8日,襄阳、宜昌、鄂州、黄冈、咸宁5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发布公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调整内容

(一)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注意事项

(一)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三)对于2022年10月1日(含)后受理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注意事项

(一)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三)对于2022年10月1日(含)后受理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有关精神,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黄冈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一)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尚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三)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明确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注意事项

(一)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三)对于2022年10月1日后受理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四)2022年10月1日后,受理购买首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宜昌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2022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2022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缴存职工及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装修职工本人或配偶拥有自主产权的住房时,可用所装修房屋或第三方房产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贷款额度按装修房屋面积乘以2000元/平方米确定,不超过装修合同所载明的总价款。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15年。

另外,装修自住房屋可提本人或配偶公积金。缴存职工或配偶装修本市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的住房两年以内,经公积金中心核实,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装修费用。提取额度为装修住房面积乘以1200元/平方米,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也不得超出合同载明的实际发生的装修总费用。

2022宜昌商转公模式

最高额度:50万元

商转公条件

1、只支持首套首贷住宅。

2、商贷的住宅已有不动产权证书,且抵押已办妥。

3、商贷余额需≦50万。如商贷余额>50万,需先到商贷银行提前偿还大于50万的金额,且向商贷银行确认公积金贷款放款后能立即办理商贷结清手续。

2022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宜昌公积金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贷款期内如遇利率变动的,按下列规定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现行年利率

1~5年:2.75%

6~30年:3.25%

4、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

①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0个基点。

②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80个基点。

③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2019年LPR改革完成后,所有新发放、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均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商业银行贷款系统基准利率,会自动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即时调整,与央行同步。而加点部分,地方和银行有较大自主权,银行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2022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公积金贷款计算规则

将“按照不高于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调整为“不高于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

即将“不高于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额(单位+个人)÷借款人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所有借款人未结清贷款每月偿还金额}×0.35×12个月×贷款年限。”替换为:不高于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

最新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贷款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低于一万元,不高于50万元。

(二)不超过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

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购买首套首贷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商品房现房:所购房屋房龄超过5年的,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

5年<房龄≤20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80%;

20年<房龄≤30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

二手房: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当购房总价和房屋评估总价不一致时,房屋总价按低值计算。

房龄≤20年的,首套首贷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第二套住房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20年<房龄≤30年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

商转公贷款: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一手房购房总价以购房发票载明的购房总价认定;二手房购房总价以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合同载明的成交价与评估价取低值认定)。

房龄≤20年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0年<房龄≤30年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

(三)不高于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前结清金额-使用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前结清金额(仅针对商转公贷款)。

(四)不高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首套首贷住房:贷款额度=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五)不高于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

注明:符合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宜昌市人才及五年内毕业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贷款政策的,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请查阅相关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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