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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
二、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本市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伤残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3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89元/月,致残三级增加46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426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生活护理费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抚恤金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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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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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
02
调整提高民政定期定量
补助对象救助标准
1. 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2. 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7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03
调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04
调整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
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4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05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
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保持不变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
06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救助标准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高至59万元,个人账户资金7月1日计入到位
2022年7月1日零时起,上海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2医保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7万元提高到5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2022年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21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2022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计入办法与2021医保年度一致。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余额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自助查询。
2、上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上海医保卡余额查询方法:
1、电话:962218查询
2、网上查询:上海医保网站
3、带好卡和身份证可以到医保挂钩的各医疗机构查询或直接向医保局查询。
查询内容:
普通用户:可查询本人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以及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基本信息。
密码用户:
1.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包括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
2.个人帐户清算信息。包括上一医保年度个人每月缴费额、个人帐户注入额、年度清算额等信息。
3.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本医保年度个人门急诊、住院、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
4.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本人最近12个月内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
提醒:
注1:医保网站和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统一采用密码进入的查询方式,参保人员需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在医保网站或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注2:参保人申请设置个人信息查询密码,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对于在职职工:根据年龄,划分为3个档次,其中:在职职工个人医保账户最低计入标准为210元,在职职工个人医保账户最高计入标准为630元,两者相差420元。
对于退休人员:根据年龄,划分为2个档次,其中:退休人员个人医保账户最低计入标准为1680元,退休人员个人医保账户最高计入标准为1890元,两者相差210元。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个人医保账户计入标准,与2021年是一致的,没有发生变化。
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分为两个档次。其中: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对于对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与2021年是一致的,没有发生变化。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7月起,上海正式启动医保家庭共济组网。个人账户结余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至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上海市历年账户有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自愿组建家庭共济网,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将本人已参加上海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济成员。医保部门预留了7月份一个月时间方便全市职工参保人员自愿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组网。
8月起,已组网的家庭共济成员就可以逐步在上海市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资金就医或购药。今年第四季度,上海市还将启动共济资金为家庭共济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开通家庭共享医保流程:
1.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软件。
2.登录自己的医保账号,开通电子医保凭证后,点击我的。
3.在我的页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
4.选择绑定的方式,点击确定。
5.查看告知书,勾选之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6.根据操作提示输入资料绑定即可,这样家人都可以共用医保了。
有关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的具体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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