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用电是指利用电力作为初始能源从事工业性产品(劳务)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要的一切电力。包括采掘工业、加工工业和修理厂及电气化铁路牵引机车(不论企业经济性质,不论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归属)其生产经营用电统称为工业用电。其中,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kVA及以上者称为大工业用电,计收基本电费。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kVA以下受电者称为普通工业用电,不计收基本电费。
2、目前基本电费可以按照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由用户自行选择哦。按变压器容量计算的基本电费=23元/千伏安×变压器容量;按合同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费=32元/千瓦×合同最大需量。
3、大工业电费=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随电价征收的基金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