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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性质分为哪些?

一、产权性质分为哪些?

产权性质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国有产权:指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政府、事业单位或企业等拥有的产权。2. 集体产权:指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或其成员共同拥有的产权。3. 个人产权:指归个人所有,由单个自然人或其家庭拥有的产权。4. 共有产权:指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拥有的产权。5. 私有产权:指归私人所有,由单个自然人或其家庭独立拥有的产权。6. 公司产权:指归公司法人所有,由公司法人独立拥有的产权。以上是产权性质的主要分类,不同性质的产权在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二、产权性质怎么计算?

按照产权人不同,已购公房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主管共有住房,指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其中少部分免租给单位。

第二类:单位自管产。指归属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等单位住房。

第三类:产权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

已购公房又名房改房。是职工根据国家政策及本地政策按照市场价、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房。三种购房标准所产生的产权归属也不同。对于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在自己主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其房屋也可作为商品房进行上市交易。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有房屋,由于已经取得了商品房屋所有权证,在性质上等同于私房,所以,在进行二次交易时,买卖双方只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契税即可,不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产权性质怎么填?

房屋产权性质分为以下三种:1、 商品房产权:按照商品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2、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①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②按照回迁房性质购买的房屋③部分通过集资建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3、 已购公房(房改房)产权:①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包括:成本价购买、标准价购买及标准价优惠产权购买)

②部分通过集资建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房屋产权来源,一般是指购买、赠予、继承等。  这里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其它,指的是上述来源之外,合法取得房屋的事宜。如法院判决。  你填写时,可以咨询不动产办公人员。

四、产权性质有哪些?

房屋产权性质总共可以分为八大类,说明如下:

1、国有房产:国有房产顾名思义其房屋产权是归国家所有。这类房屋多是由国有单位建造或者购买的。国有房产还可以进一步的细分为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直管产、国家划拨给单位的自管产和部队所有的军产。

2、集体所有房产:集体所有的房产可以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城镇集体所有。通常集体房产指的是森林、农田水利设施、教育体育设置,城镇集体单位建造的房产等等。大家比较熟悉的集体所有房产想必就是农田山林了。农田山林是归集体所有。

3、私有房产:私有房产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它的产权是归业主私人有所。通常购买商品房或者投资建造的房产都属于私有房产。

4、联营企业房产:相对于股份制企业而言,联营企业通常指的两个以上不同所有性质的企业共同组成的经济组织。这个经济组织名下所拥有的房产也就属于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房产:如果公司性质是股份制的话,那么企业建造购买的房产也就属于股份企业房产。如果想要将企业名下的房产抵押、转让,需要征得公司股东的同意。

6、港澳台胞房产:如今很多港澳台同胞会回到内地进行投资、购买房产。它的房屋产权也被称为港澳台胞房产。根据其产权所有人不同,具体可以分为合资、合作产,它指的是港澳台地区的同胞,在内地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创办的企业,其名下所拥有的房产。独资产指的是港澳台同胞在内地独立购买的房产。

7、涉外房产:我国如今在各地都拥有不少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等,这些企业名下所拥有的房产也就是涉外房产。根据企业的性质、产权所有人,具体可以细分为中外合资、合作产、外企产和外国侨民在国内购买的房产。

8、其他房产:一般来说只要不属于以上类别的房产都属于其他产。

五、产权性质是什么?

产权性质是指产权持有人依法享有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以及在取得房屋所有产权之后能够享受到的所有权利以及各项权益的总和1。 产权性质包括国有房产、集体所有房产、私有房产、联营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港、澳、台胞房产、其他房产等1。 在经济体制下,产权时期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具有经济发展的实质性、具有可分离性、具有流动性2。

六、产权来源与性质?

房屋产权性质分为以下三种:

  1、 商品房产权:按照商品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2、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①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②按照回迁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③部分通过集资建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3、 已购公房(房改房)产权:①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包括:成本价购买、标准价购买及标准价优惠产权购买)

  ②部分通过集资建房性质购买的房屋

七、房屋性质和产权性质的区别?

是有区别的。房屋性质就是说房屋买下以后,归了个人,个人就有这个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受益和处分的权利。安照房屋产权的划分,可分为:一,房产权归国家所有。

二,当地政府直管房产,三是指划分给单位自管房产,四,划分给军队的房产,五,集体所有房产。这五种产权。

八、物业产权性质有哪些?

物业产权性质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租赁权、地役权等。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政策规定中,物业产权的性质和范围可能略有不同。但总的来说,物业产权是指物业所处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产权方享有的一种合法权益,也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对于物业产权的清晰界定和保障,是公共资源合理利用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九、房屋产权性质排名?

房屋产权一共分为7种: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为经济适用房。这一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由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所决定,国家为稳定市场秩序,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造成了一些不便。

3.央产房

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职工的已购公房,指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所谓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由央产房的性质所决定,这些房产只是在北京,并且多集中于东、西、北二、三环一线的大中型社区。央产房的上市交易在2003年才放开,当年的10月8日为央产房上市交易的第一天。并且委托交易只能经过指定的几家经纪公司,并且只能在朝外大街的央产房交易大厅办理相关交易手续。作为已购公房的一种,央产房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般不会受到限制。

4.军产房

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根据《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军队房地产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这类房产土地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必须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军产房无法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加以分割,更无法作价补偿。在离婚后,非军人一方往往只能搬离该居所。当然,军人一方同意其继续居住的除外。

5.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产权(所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及产权单位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产权所有者(管理部门)的不同,公房又分为直管公房(统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非统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后者指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由于公房分为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两种,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在涉及公房的使用权分割时亦会有所不同。虽然公房在根据政策购买以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是得到确认的。为此,在财产分割时,若使用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仍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6.小产权房

基于房屋产权的来源不同,我们国家现阶段存在以下三种小产权房:(1)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第1、2类情形的小产权房,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而第3类情形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由于小产权房的权属并不明确,并且所有权人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不会做出判决,而须待产权明晰后另案起诉处理。

7.自建住房

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国,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为此,宅基地使用权分为两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时,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由于在实践中,自建住房往往涉及违章占地或建房问题,应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在权属上得不到法律确认。这使得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这一部分土地、房屋无法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产权有几种以及不同房屋产权之间的区别的相关介绍。我们在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问下房屋产权的相关事项,了解对方是否拥有房屋产权。如果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是小产权房,建议不要购买。

十、企业产权性质怎么填?

  可根据以下性质划分进行填写:

  (一)国有企业: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这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三)私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四)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同时,股份制企业又分为以下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该种类型是较为适用于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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