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唐朝是夜禁,宋朝就有夜市了?
优质回答:在唐朝,城市里实行里坊制,买卖商品要在特定区域的特定时间。宋朝建国初期承袭唐制,开封是按里坊管理的,相当于全城分成很多个小区,每个小区都有围墙,一到晚上就关门上锁,百姓无故不能上街行动。但开封城区窄,人口发展快,经济又发达,很快地方就不够了,沿街住户都私搭乱建,还在坊墙上开窗开门,城坊形同虚设,夜间也热闹不休。官方几次试图治理,太宗、真宗时两次恢复宵禁,都没有成功,到仁宗年间,就彻底成了不夜城,里坊制就这样退出了历史。 宋朝时“宵禁”制瓦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 。但元代又恢复了“宵禁”,入夜之后,禁钟响起,即不准居民出行、饮宴、点灯,“看守之人,巡行街市,视察禁时以后,是否尚有灯火,如有某家灯火未熄,则留符记于门,翌晨传屋主于法官所讯之,若无词可藉,则处罚。若在夜间禁时以后,有人行街中,则加以拘捕,翌晨送至法庭”。 所以宋朝不实行宵禁可以说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结果。
其他网友观点古代中国历朝历代几乎都有夜禁,唐朝中后期、宋朝是例外。唐朝中后期开始打破夜禁,还开始打破市坊制。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有夜禁。唐朝之前有,宋朝之后也有。宋朝汴梁夜禁松弛,但是宋朝其他地方依然实行夜禁制度。唐朝的坊内有商铺、市场、酒楼,唐长安城中几乎所有的坊都存在商业活动。唐朝前期,宵禁只针对坊间大街上。
治者实施“宵禁”政策,是由于古代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制度有关。自周至唐我国古代城市一般采用“里坊制”。比如唐朝长安城,共有108个坊和2个市,皇宫位于城北。每个坊以厚2.5-3m的坊墙与外界相隔,坊门在日出和日落之时敲打钟鼓启闭坊门关闭以后严禁在街上行走,也就是宵禁。但古人并不是没有夜生活,宵禁虽然限制人们在坊外活动,但是坊内不受限制,一些坊里甚至昼夜喧呼,灯火不绝。采取这种不方便的制度,是因为早期一些城市最主要的是政治功能,或者说是为统治者和贵族服务的,城市的规划就要按照统治者的需求来。里坊制方便统治者管理臣民和保证自身的安全,方整的布局也符合礼制。
唐朝中后期开始打破坊市制与宵禁制。唐代中期,随着农业、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商业出现了新的繁荣局面,单靠白天的市场交换商品显然已不能适应,于是夜市正式出现。当时文人的诗作里出现过“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
唐朝中后期开始打破坊市制与宵禁制。唐代中期,随着农业、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商业出现了新的繁荣局面,单靠白天的市场交换商品显然已不能适应,于是夜市正式出现。当时文人的诗作里出现过“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
其他网友观点为什么会有宵禁制的产生?
1.宵禁制能有效保护“坊”的安全
坊市制度在周代已有之,至唐代臻于完善。“坊”作为居住的单位,“市”为商品交换的场所,“坊”和“市”有着严格的界限,唐代实行宵禁制来确保“坊”的安全,实行街禁和门禁,以街鼓之声作为标志,入夜后不得随意走动。
以长安城为例。长安城在规划上将商业区(市)和住宅区(坊)严格分离,东西两市的营业时间是正午到黄昏。黄昏时刻,当长安承天门击鼓四百下后,城门将全部关闭;鼓声再响六百下后,城内坊门一律关闭,行人也禁止夜行。夜鼓和晓鼓之间,在街上行走即为犯夜,违者笞二十。
在如此严格的宵禁制度之下,假如有人不小心回来晚了怎么办?
据记载,天宝年间,布政坊居民张无是走在街上,夜鼓声响,坊门都关闭了。他为了避免肉体之痛,只好无奈地在桥下蹲了一宿。
2.宵禁制可增强对平民的控制
唐宋时期,官员们发现各地常有“合党连群,夜聚晓散”的人群,顿时感到如临大敌,因为这些人很可能是魔教的信徒,应该抓起来治罪。
在夜晚,官府最容易失去对平民的控制,除了赌博、盗窃,最大的问题就是阴谋造反。
因此,中国古代绝大多数时期都实行宵禁制。
每到黄昏,城门闭锁,各居民区也封闭起来,如无要事不得在街上行走,否则称为“犯夜”,要予以处罚。“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就是长安夜晚街头的景象。
3.宵禁制可统一百姓的作息时间
古代官府一直试图管理百姓的作息时间。
学者葛兆光曾总结:“对作息时间的管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管理,大家步伐一致,各地时间一致,才会觉得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宵禁制是如何逐步衰弱直至崩溃的?宵禁制度曾一度限制了夜生活的发展。夜生活的丰富程度在很大层面上反映出一个国家、一个朝代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程度。
唐中后期,坊市制度虽然逐步出现变迁,但是官方在法律上并没有全面废止,坊市制度一直延续到北宋王朝时期才彻底崩溃。
1.经济制度变革
安史之乱后,唐王朝实力大减,各节度使截留地方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减少。
城市行税和住税相继刨立,商税大规模征收,改变了唐代以前农业经济主要单纯征收土地税状况,商税税率从2%提升至10%。
政府为了增加收入,发展壮大市场规模,逐渐放松了对坊市的管理,也是推动坊市解体的重要原因。
2.世俗宗教文化的兴起
玄宗时代,长安城人口聚集,商品经济发展,商人活动频繁,两市之内已经无法单独完成大规模
经济活动。官府就在相对稳定的地点临时开场,对突破坊市限制之后的物资流加以疏导。
由于宗教活动的频繁、流动人口的增加,道观和寺庙等宗教场所也成为长安城内便利的经济交流场所。寺庙和道观构成了由坊市向街市过渡的场所,形成了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庙会,提供一种新经济交易形式。
3.官僚阶层经商风气的盛行
唐代前期,城市中主要居住着军人、封建官僚及其他们的家人等。在均田制的土地制度和租庸调制赋税制下,官员所需的农产品大都通过俸禄获得,而不用通过商品交换。
但到了唐代后期,由于经商有利可图,官员为了获得足够金钱以购买更多物品,纷纷参与经商。
后来,统治者只好对贵族官僚经商采取默许态度。皇亲贵族们凭借自身政治优势和经济优势,在突破坊市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工商业者阶层的崛起
唐代前期,商人在士、农、工、商四民分类中仍是地位最低的群体,商人不允许从事其他职业。“士农工商,四人各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
安史之乱以后,北方地区社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京师长安供给不得不依靠南方漕运供应,对原有坊市制度带来更大冲击,政府制定的规则已不足以阻止商人入仕。
商人凭借其雄厚财力,打开了进入仕途大门。后来,大量商人由东西两市向坊内居住,对里坊分离居住制度进行了突破。
“坊市分离”向“坊市合一”不断融合,直至宋王朝时期才彻底得到废止,被宋朝街巷制所取代。这也证明了:如果管理制度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相背离,必将导致变迁和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