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义务帮死去的父母还银行贷款吗?
优质回答:有句话叫做: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又有一句话叫做:人死账消。
如果如题中所言,男子死后,银行欠款几十万,没有遗产留给子女,子女有没有义务帮他偿还贷款呢?
其实,这也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子女未继承父亲的遗产,却承担了该笔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因为法律规定,欠款人死后,无遗产留给继承人或者其继承人放弃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是不需要有清偿义务的。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向银行申请的这笔贷款,继承人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作为了该笔贷款的担保人,无论继承人是否选择放弃遗产,同样有清偿贷款的义务。
如果继承人既没有对该笔贷款担保,也未选择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自愿偿还,那就有义务替父辈偿清所有债务。
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是遗产价值小于债务价值比如父亲欠银行30万元,死后遗产价值仅有20万,遗产价值偿还债务后,仍有10万元缺口,子女可以选择以遗产的实际价值20万为限偿还贷款,剩余10万没有偿还义务。
但是如果遗产价值超过了欠债的总和,那就需要继承人先行偿清债务,才可以进行遗产的分割。
其他情况如果父亲的借款是用于改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就不能认为这笔几十万的贷款是父亲的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留下遗产,同样需要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偿还的;
而如果是因为子女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迫使父亲举债,父亲去时候,子女同样需要偿清父亲的债务。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父债子偿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成立的,同样也不会人死账消。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方式,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其他网友观点看到这个题目让我想起了身边的一件事:
我的一个邻居是做生意的,在2005年的时候倒腾海鲜,结果在路上遇到了重大车祸,人没了一车海鲜也废除了,直接损失6万多元,当时这个钱是问朋友借的,包括买车和海鲜自己拿出了部分,还在外边借款了10万元,借的这个钱不是银行的,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结果出了这个事情,那个借钱的朋友不愿意了,等这个邻居安葬后,天天跑到这个邻居家要求还钱,而邻居的妻子死活不认账,觉得这个钱是丈夫借的,现在人没了,他没有义务还钱。
这个事情很快扯到了法院,最后的结局是这个邻居的妻子有义务偿还债务,因为在他们夫妻名下有共同财产一套房子,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两人的名字,所以对这个房子进行评估,如果有一半的价值能够偿还债务的话,邻居的妻子就有义务偿还,如果不偿还,他们之间的房子将被拍卖,所获得的现金一半用于偿还债务,一半给邻居的妻子。
这个事情说起来挺戏剧性的,如果当时房产证上没有写出车祸的丈夫名字,那么这个债务就与妻子无关了。 所以题主所说的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主要看这个男人死后是不是有遗产,这个很关键,而且遗产是不是被继承了,如果没有继承,那么就没义务偿还债务。
其他网友观点谢邀,父债子还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一个人死后,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向死者的配偶追偿,然后再找他的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如果他没有配偶或者配偶已经过世了或者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方需提供强有力的证据),那么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如果死者的遗产全部加起来都不够偿还银行的贷款,那么银行会把这部分遗产收回来,不足的部分则当做坏账处理。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