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英战吕布”后,平原县令刘备被封平原相,平原相是啥职务?
优质回答:汉代实行郡国并行制。县有府,国有相,刘备做平原相,平原就是一个小国平原国。
在这里介绍一下西汉诸侯与汉代诸侯的关系。
汉初有燕、赵、楚、九江等七个姓氏不同的王国。高祖皇帝用一把二剑杀死了所有不同姓氏的国王。他对白马起誓说:“如果国王不刘氏一族,全天下就一起讨伐他。”同时,还规定了没有功绩就不能授予侯爵(后来就没有了,汉朝的宰相和外国亲戚都照例授予侯爵)。
在汉代,诸侯国州和县,连接数十个城市。他们统治国家和人民,并设立自己的官员。这个国家的官员设置有点类似于汉代。据《汉书·吏表》记载:“高朝第一皇帝,诸侯有金玺绿带治国。有太傅傅王,内史治民,少尉管军,宰相统吏,所有的吏都像汉代一样官。”《通典·官典》:“汉代,唯宰相一人,御史官皆自封。”
小晖在位元年,王国辖县县长的任免权归还朝廷。景帝剥夺了君主的封建国家的行政权力。据《汉书》记载,有一份官吏名单:“晋中五年,诸侯王不得重掌天下。皇帝被任命为官员,首相被改为首相。省长、廷威、邵府、宗正、博士生,以及郎的官员、来访者和省长都失去了他们的成员。”
汉武帝时期,大夫令、侍从等皇室官员的任免权也归还中央,并颁布了《左官法》,规定在皇宫任职的官员不得为中央官员。隋河元年,成帝(前八年),废太子内史,治民。此时,其实与县长并无不同(此时王国的管辖规模也相当于一个县)。只是官阶真的是两千石,比县长还高。到目前为止,诸侯国只保留通过汉代派遣的官员征收税款的权利。
平原是汉代建立的一个行政区域,隶属于青州。汉代全国普遍实行郡县制,即把一个县或一个国家置于国家之下。县里最高的官员叫太子,而国家最高的官员叫湘,也叫国湘。县和州有相同的制度和水平。但对于平原来说,它是一个县和一个国家,变化是相当复杂的。据有关记载,平远县始建于西汉。东汉永宁元年(120年)改回郡,剑河二年(148年)改为州,建安十一年(206年)改为郡。三国魏黄三年(222年)又改为国,七年(226年)又改为县。西晋为国,南宋为郡。直到北魏,这些县都被废除了。刘备平原相的位置是东汉二年(148年)至建安十一年(206年)。当时,刘备是平原的最高长官。
其他网友观点平原郡:秦代废除俞灵县,设平原县,属齐郡管辖。西汉初期,刘邦设置平原郡,郡守就在平原县,辖平原、高塘等19县,属于大郡。归青州刺史部监察。
所以,在东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之前,平原郡守等于省级行政主官,之后则等于大地级城市的行政主官。
汉朝制度,王封国,一般掌一郡,行政主管是为国相。与郡守平级,2000石。
县侯就藩,称侯国,行政主管也称为国相,与县令平级,600石。
因此,刘备最初显然不可能是与郡守同级的平原王国相,因为前面他只平原县令,突然晋升到这么高是完全不现实的。
历史记载,汉代平原王一共5位,最近三位分别是汉桓帝的父亲刘翼、兄弟刘硕、刘石,此后爵除还郡。大体上,平原王是建安后期才废黜的,所以平原王相可能是刘备。
不过,历史记载刘备曾参与讨伐董卓,但十来位诸侯都是郡守王相刺史将军,如刘备是平原王国相的等级,则不会不记录。而如果刘备参加讨董时是县级官员就很正常了。
所以,大体应该是,讨伐董卓结束后,刘备灰溜溜地回平原县。后面因为公孙瓒的原因得到了些晋升,成为平原王国相。
平原郡在冀州边界处:
其他网友观点刘备的平原令及平原相相当于县令长及郡太守。
县令长:春秋战国时始显,一县的行政长官,人口万户以下县的长官称令,万户以上的称长。县令长的佐官有掌管军事治安的县尉和掌管文书、牢狱的县丞,小县有丞尉各一人,大县有尉两人以上。
郡太守: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时改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任免所属椽吏。
汉代地方上的相为两种,一种是王国的相,位同于太守,另一种是候国的相,位同于县令。刘备开始为平原令,只有一个县,而且当时平原所处的地方是有太守的。后来平原县太守升级为平原侯了,刘备便备命为平原相了。
平原令只是平原县的行政长官,平原相是平原王国的相,平原王国即在平原县内,汉献帝建安十一年平原王国除国。刘备无论平原令还是平原相,当时平原地方是有太守的,因此刘备是没有实际权力的,不治民、不治吏、不掌军,只能拿到俸禄,平原相只是个有名无实的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