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问斩,推出午门,菜市口斩首。古代的刑法处置到底怎样安排?
优质回答:其实自唐代开始,死刑的复核权就已经收归中央政权。在此之前,死刑复核权在郡,太守就有权力处决庶民。比如孔融以所谓哭父不哀斩不孝子,这就令死刑判决者没有约束,具备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
所以隋唐之后的一般死刑程序是,州县判决之后上报省级刑律主官审核,呈报中央刑部进行复核,再呈报皇帝最后审批,确定死刑的逐级下达命令至州县执行。因为秋冬主刑杀,正午阳气最盛,所以死刑均在秋冬的午时三刻的时候执行。大体就是11点45分左右。
明清时期,死刑复核程序更加严格。一般在夏季召集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人员单独对各省呈报的死刑案件卷宗进行逐笔审查,会签意见后呈报皇帝,皇帝对死刑犯名单进行✓选,称呼为勾决,选中者下达命令,执行死刑。没有选中者则继续关押,待下一次复审勾决。如果三司商议后对某一案件形成不同意见,通常会驳回死刑判决,发回各省重审。
这是一般性质的死刑。
针对罪大恶极者,比如盗抢强奸等案件中杀害多人、科举舞弊、民间巫蛊等案可采取斩立决或腰斩,立即执行,负责人下达命令后直接处决。如涉及谋反谋逆、违反人伦比如打杀父母长辈,杀夫等重大犯罪,虽可能采取更严厉的剐刑,但通常不会立即执行,务必穷追线索,一网打尽。
清代政策规定,八旗子弟犯罪,地方官无权审理,均要押送至北京,由都察院与内务府慎刑司共同审理。因为满族人少,除非谋反谋逆这样的罪行,一般性犯罪的死刑都不会执行,多判斩监候绞监候,过后给予赦免,两三年后都会再起。
其他网友观点中国的刑罚制度始自夏朝,基本上每朝代都有自己的法典。关于死刑的法条也很多,斩首算是比较人道的死刑。
历代还有很多比较残酷的死刑:
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
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
炮烙: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
烹煮 :古代时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
大卸八块: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称“大卸八块”,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本意为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