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共关系学原则
公共关系原则
1、求真务实原则,坚持两点:公关工作的求真务实,即客观性、全面性、公正性;公关工作计划制订的求真务实。
2、公众利益第一原则,并不是组织完全牺牲自我,而是要始终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
(1)、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2)、提够优质服务。
(3)、维护消费者权益。
(4)、以公众需求为导向。
3、互惠互利原则
(1)、生产优质产品,谋求与消费者的共同利益。
(2)、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对公众和社会负责。
(3)、有效调节组织和公众的利益平衡。
4、全员PR原则,就是一切公关人员,对公关工作无论对内对外,都要立足于全员动手,紧密合作。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包括一) 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二)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三) 自愿原则(四) 公平原则(五) 等价有偿原则(六)诚实信用原则(七) 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原则(八) 社会公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