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里警察拿着手枪对抗有AK47的匪徒真的有胜算吗?
优质回答:感谢题主的邀请,我是头条号啥都懂一点儿,我来说下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说下我的结论:我认为电视里那种警察靠着手枪尤其是左轮手枪对抗拿着冲锋枪甚至突击步枪匪徒的桥段,纯属扯淡,下面是我的理由:
1、武器的性能威力,手枪,尤其是警用手枪,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大停止作用,所以子弹一般设置成圆头弹,这也导致了其在空气中阻力的加大,再加上手枪的特性,不可能添加更多的发射药,所以一般的手枪的有效射程都在20米以内,当然,我们不排除一些射程达到50米的变态手枪,但是,冲锋枪的有效射程一般都可以达到100-200米,因为它们的枪管更长,平台也更加的稳定,弹头初速高,射程自然远,突击步枪就更不用说了,400米的有效射程能够让手枪望尘莫及,而且基本都是箭头弹,那杀伤力,嘿嘿。
2、射速,如果你不是变态的格洛克17或18全自动手枪,那还是歇会吧,就算你把扳机弄断了,你也没有600发每分钟的射速,你当我扫射是闹着玩的?
3、心理素质,对打拥有高级武器的匪徒和对抗手无寸铁的乡民是两种不同的体验,你无法从容的装弹,瞄准,射击,可能在一瞬间,你已经被打成了筛子,别告诉我你们人人都是神枪手,如果是,那当我啥也没说。
所以总结下,在面对拥有全自动武器的匪徒面前,警察能做的事情就是赶紧扔掉他们的小手枪,换成比匪徒更加残暴的冲锋枪和机关枪,如果有需要,手榴弹和火箭筒也是可以理解的,不知道我的答案你是否满意,有兴趣可以关注下哈!
其他网友观点影视剧中,确实有不少镜头,警察在面对手中有AK-47突击步枪的匪徒时,拔出手枪与其对射,用手枪就能打死或打伤匪徒,最终抓住其中的匪徒,警察大获全胜,正义战胜邪恶,手枪完胜AK-47突击步枪。
作为先前经常打枪的国企基干民兵,可以非常负责任地告诉读者,这些都是编导的创造发明,为了吸引观众眼球而采取的艺术夸张手法,作为文艺作品当然是允许的,但却不等同于现实生活,读者就当是娱乐吧,可不必当真。
倘若手枪真能战胜AK-47步枪,当兵的谁还愿意背8斤重的步枪,腰上插一把不到2斤的手枪就可以了,即省力又方便,行军时也不用累死累活,可惜手枪战胜步枪,全都是编导的意淫。
手枪尽管短小精悍,但要打中目标,却非常困难,本身射程有限,有效射程约50米,一般打靶是25米,54式手枪立姿射击,8发弹匣供弹,每次打靶总有人会脱靶,能有5发子弹上靶,那绝对都是高手了。
平常25米打靶,可以气定神闲地瞄准开枪,都是这版不堪的成绩,一旦和对手真枪实弹地射击,由于心理因素等原因影响,射击精度比打靶最起码还要下降一半。
且对方还是K-47突击步枪,能喷出灼热的火舌,警察竟然能凭借一把小手枪,和AK-47相互搂火,非旦毫不怯场,还能将匪徒击毙或打伤,作为对手枪非常了解的军迷,个人是不相信的。
因为对手枪的性能非常熟悉,也打过几百发子弹,对射击比较了解,知道手枪是用来防身而已,说穿了就是给人壮胆的小玩意,要想在20几米内精准打中人,且打死人是非常困难的。
想想手中只是一把手枪,小玩意而已,对手却手持AK-47突击步枪,30发弹匣供弹,可以连发射击,命中一发7.62毫米中间威力步枪弹,就非死即伤,AK-47突击步枪致命的弹丸,即便警察穿防弹衣,对其防御也等于零,击中时子弹进肉,即便远距离射击,没打进肉身,打中上身内脏都会被震碎。
综上,在拍摄的影视剧中,警察和匪徒的枪战,往往被拍得非常火爆,尤其是港版电影和国内的电视剧,最终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果然没有错,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西方拍的警匪片也一样。
但在真正的军迷眼里,手枪都能打败AK-47突击步枪,那绝对是编导的忽悠,云南公安在缉毒时,手中持有79式冲锋枪,都打不过毒贩的AK-47突击步枪,更何况是用来自卫的手枪这把小玩意,在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后,才换上了野战军用的95式自动步枪。
所以每见影视剧中警察用手枪都能打爆持AK-47突击步枪匪徒的脑瓜,就不免一笑,但不会傻冒到和编导交真的程度,看影视剧么,就图个热闹,啪啪啪地射个开心就行。
本文由“国平军史”发布。
其他网友观点提问的这个兄弟,你是开玩笑的吧?
首先,跟你明确的说,手枪(未改造)在步枪面前完全就是三孙子的存在好吗,就算步枪射程是300米,你看看当今世界有几款手枪能达到的?也就是说你还没接近对方,就已经成了筛子了。
再就是精度问题,美国那边的9毫米手枪,伯莱塔比较出名,准确度也比较高,但是那玩意是相对于50米来说的,150米的话基本就是靠运气了,你跟步枪点射?
第二,我把你的问题扩大一点,也就是所有使用9毫米的枪械,那么火力猛一点的,也就是乌兹和MP5了,你要硬说类似格洛克的全自动手枪也算的话,那就一起。从连发火力上来说,这玩意确实可以稍微压制一下对面,但是还是那句话,精确度基本没保障,距离近了还行,远了就靠声音吓唬人。
至于MP5,唉,名气确实不小,但是洛杉矶劫案的时候,MP5可谓一战成名——成的是骂名。当时警察用这玩意压制对面拥有AK的劫匪,结果被劫匪打的四处乱跑,虽说是劫匪穿了防弹衣,但是也侧面说明了9毫米子弹的缺点,以致后来美国规定MP5这种枪必须要配合步枪使用。
所以啊,朋友,电视里拿手枪对付冲锋枪和步枪的,那基本都是扯蛋,更别说还是9毫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