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秀才和进士,还有状元各属于什么级别?
优质回答:人才选拔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拔人才、任用官吏的制度,代有不同。
战国时期实行军功与养士制。
汉代实行“乡举里选制”,其中的诏举,可看作后世之“制科”的先河。
魏晋南北朝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但其品评人物不是以德才为标准,而是看门第的高低,完全成为世家大族巩固门阀势力的工具。
隋文帝开皇七年 (587年) 定制每州每岁贡士3人。开皇十八年诏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大业二年 (606年),隋炀帝杨广在此基础上置进士科,产生了科举取士的制度,是为中国科举制度的肇始。这样,科举制度由隋创始,形成于唐,经宋、元、明,延续到清末,存在了1300余年,一直作为统治阶级取士之正途。
属于科举制度有级别秀才:秀才别称茂才,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也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汉武帝改革选官制度,令地方官府考察和推举人才,即为察举。
后来的秀才,虽然没有功名,但是享有一定的特权,比如免税、瑶役等
进士: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殿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
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
其他网友观点两汉时期,采用察举制度选官,谁孝顺就让谁来做官。魏晋南北朝时期,采用九品中正制选官,其实和察举制类似。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上层贵族掌握着选拔官吏的主动性。
因此在南北朝以前,寒门是基本不可能出贵子的,有也是凤毛麟角。因为大部分官职,都被贵族内部成员的子弟们给瓜分了。
到了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出现,彻底颠覆了这一现象。因为科举制度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不管你出身如何,如果想要通过科举考试做官,那就是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很可能宰相的儿子,还真的考不过农民的儿子。
就目前研究来说,科举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北齐时期,那个时候就有选拔秀才的考试案例。至少是为后来隋唐彻底废除九品中正制,改用科举制选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很多人对秀才、举人、贡士、进士这些称呼搞不清楚,其实这些称呼就是科举制度下的产物。我们可以简单介绍一下。
一、明清时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是科举制度的四个等级。既然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那么就一定会有考上的,自然也有考不上的。以上的这几种称呼都是考上之人的称呼,分成这三个等级。
1、秀才。最早秀才就是茂才的意思,也就是在察举制中,被推举为茂才,就可以做官了。到了科举考试时期,秀才成了院试考中者的称谓。
一般来说,我们所熟知的秀才就是院试考中之人。那么啥是院试呢?说起院试,就必须要提起府试和县试。
县试就是一个县举行的人才选拔考试,其实只是预备考试中的第一场。县试考过了,就可以有资格去参加府试。府试是一个府也就是几个县联合起来的选拔考试,也只是预备考试中的第二场。只有通过府试了,才能参加院试。府试考中者,被称为童生。院试就是正儿八经选拔秀才的考试了,一般来说院试是各地府县组织起来的考试。考中者被称之为生员,也就是俗称的秀才。县试、府试和院试都考中了第一名的话,就被称之为小三元,后面还要讲到大三元。秀才是进入科举市场的最低门槛。
这就好比你现在本科毕业了,也就具备了考硕士、博士的资格。可是如果你连本科都没考上的话,就很难再继续在学历上得到深造了。
2、举人。举人这个说法,其实也是从汉朝的察举制中衍化而来的。当时没有开科取士,所以一般都是由郡国举荐人才,所推举的人才就被称之为举人。
明清时期,乡试中考中之人,就被称之为举人,又称之为大会状、大春元等。中了举人可就不是所谓的穷酸秀才了,大家得称之为老爷,也可以称之为孝廉。
那么啥是乡试呢?这是科举制度中的第二个阶段,考上秀才以后,还没有做官的资格,只是有了功名在身,享受一定的特权而已,比如说他们是免除徭役的。
想要做官,就必须要参加乡试,所谓乡试又被称之为乡贡、解试,一般来说都是各地州府主持举办。由于是在八月举行,所以又称之为秋闱。
乡试在明清时期,是每三年进行一次,所以机会很难得。而主考官,全部都是皇帝亲自派遣来的,所以意义非凡。现在你知道为啥范进中举以后,会疯掉了吧?
因为中举以后,就有做官资格了。举人中的第一名,称之为解元,第二名称之为亚元,后面的三四五名称之为经魁,第六名称之为亚魁。
考上了举人,不仅有了做官的资格,而且更可以参加第二年在京城举办的会试,向贡士发起冲锋。
3、贡士。硕士毕业以后,你想要深造,是不是应该去考博士研究生?同样的道理,考上了举人以后,你还想往前走一步,那就可以去京城参加会试,也就是考贡士。
这是科举制度中,倒数第二个级别的考试,是由朝廷直接组织的考试,所网罗的自然也是全国各地的举人。他们前来参加会试,考中的就是贡士。
啥是会试?也就是朝廷组织的一场全国大联考,让全国各地的举人,赶往京城来参加考试。由于考试时间在春天,因此又被称之为春闱,一般是在乡试的第二年举办。
会试通过者,就被称之为贡士,贡士中的第一名,也就是会元。通过了贡士考试,也就是成为了国家级别的人才,具有向进士发起进攻的资格了。
4、进士。参加完会试以后,还有一场特别牛掰的考试,那就是殿试。啥是殿试呢?就是在金銮殿上,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
这可了不得,因为是皇帝选拔出来的人才,所以考中之人,又被称之为天子门生。贡士们通过了殿试,便可以称之为进士出身了。
明清时期,进士科考试,一般分为三甲:
一甲只有3人,赐进士及第。
二甲赐进士出身。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其中一甲中的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三甲所有的考中者,都被称之为进士,是正儿八经的国家级人才,拥有优先提拔的资格。
由于进士科考试,是最高级别的考试,所以考上以后,不管名次如何,你是不可以重新再考的,只有考不过的人,才可以在三年以后再考。
二、啥是连中三元?刚才说到了小三元,分别是在县试、府试和院试中都考中了第一名,所以才被称之为小三元。不过这种称呼不值得稀罕,因为就算中了小三元,那也只是个秀才而已。
真正的连中三元,那是分别在乡试、会试和殿试中,均考中了第一名,所以才被称之为连中三元。也就是说他分别考中了解元、会元和状元!这个难度系数太大了,纵观1300多年科举历史,文科连中三元者只有17人,武科连中三元者,只有4人。
总结:科举制度对现代考试制度有深远影响。很多人觉得科举制度是糟粕,因为只会教大家死读书,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科举制度是寒门和贵族唯一站在一起比拼的机会。
你家里可以没有钱,可以没有权,但是如果你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瓜子,那么你就是比那些有权有钱的公子哥强,为啥?因为在科举考试中,他们就是比不过你。
寒门永远都是占据大多数的,二八原则永远都不会改变。所以说给寒门足够的希望,才是让天下太平的重要保障。
如今那么多家长,拼了老命要买学区房为了啥?还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相对公平的高考中,取得一个超越常人的成绩嘛!
所以说,就算科举考试这种形式已经消失了,考试内容也有了大的改动。可是科举考试的精神,其实一直都在。只不过好像炒作学区房的那帮人渐渐改变了风向。
参考资料:《明史》、《清史稿》、《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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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在明清时,院试录取后通称为“秀才”,乡试录取后通称为“举人”,会试录取后通称为“进士”。这里,我分别讲一下明清时的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科举取士制度。
科举发展至明清,已形成一个层次、等级、条规、名目繁多苛严的庞大体系。唐代科举仅有解试与省试两级,而明清则有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其中往往又分层次。
梁启超曾云:“邑聚千数百童生,拔十数人为生员;省聚万数千生员,拔百数十人为举人;天下聚数千举人,拔百数十人为进士。复于百数十进士,拔十数人入于翰林。”(《饮冰室文集》卷三《各省举人上皇帝书》)
一、童试
明清最初级的地方县、府考试。通过县、府两次考试者,称为童生,表明已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但很多读书人一—如《儒林外史》中的范进,考到须发皆白,仍是一介童生,因他们一直通不过更苦、竞争更激烈的考试,即“院试”。
二、院试
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又分为“岁试”、“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科试则是对已在学校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者方可参加下一级考选举人的乡试,成绩劣者要受处罚甚至取消生员资格。科试也称为“录科”,清代吴敬梓描写科举文人的著名讽刺小说《儒林外史》第七回说荀玫“次年录科,又取了第一”,而梅玖考了第四等,受到“照例处罚”,都是指科试而言。
岁试和科试都由中央委派的学政官(泛称学道、学台、宗师等等)主持。学政官掌管一个省的学校,任期内分别到省内各州府主持岁、科试。
按梁启超“千数百童生拔十数人为生员”之说,则生员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但只要考取了生员,就算脱离平民阶层,成为“士”了。清顺治九年(1652)的“训士规条”称:对学校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各衙门官以礼相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生员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报学政,俟删革后治以应得之罪;若词讼小事,发学责惩,不得视同齐民一体扑责。”
即生员享受免丁粮(免役税)、食廪(国家供给衣食,优厚者称“凛生”,次一等为增生”,初入学生员无廪膳,称附生”)、政治司法特权(官员以礼相待,生员见官不必下跪,生员犯法地方官须先报学政官才能处理,不得像对一般百姓一样施用刑具)。这三大特权是很吸引人的,因此小康以上人家,无不竭力培养子弟读书,不求中举人进士,至少也指望家门出个秀才。
生员在民间都被尊称为“相公”。《儒林外史》中老童生范进考取了秀才,他的老丈人胡屠户吩咐他说:“你如今中了相公,凡事要立起个体统来…若是家门口这些做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们拱手作揖、平起平坐,就是坏了学校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
但读书人成了秀才,脖子也就套进封建专制的考试枷锁,生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消磨在无穷的考试和苛繁的规矩中。生员入学其实只是形式他们多仍在家自学。但明清科举必由官办学校生员出身,且基层考选童生、秀才都由中央委派的学政官掌管,这正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极度强化的表现。而在唐宋时。地方发解试都只由各地方官员负责,中央是不过问的。
三、乡试
乡试又称为“大比”,每三年一次,定在子、卯、午、酉年的八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即所谓“秋闱”。明朝中期以后,各省乡试主考官员,“皆遣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驰往。”(《明史•选举志》)
乡试考场设在两京(北京、南京)和各省的省城贡院内。明末来中国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曾详细描述他所见的贡院情形:“在每个大城市都有一座专门为这一考试而修建的宽阔无比的宫殿,四周围以高墙……在这座宫殿的中心有四千多个小单间,每间够放下一个人用的一张桌和一把椅。小单间构造得使相邻的人不能谈话甚至见面。”
这种小单间称为“号合”,所谓桌、椅其实只是两块“号板”,分别架搁在号舍两边壁上,一块坐,一块写,夜间则取下写板与坐板并架,可以睡卧。秀才既入号舍,读写饮食坐卧都在这两块号板上。
每八月初九日,参加乡试的各地生员按时集合于贡院外,据上引《艾千子自述》,“所为搜检防禁囚首垢面、夜露昼曝、暑热风沙之苦,无异于小试,独起居伙食稍稍自便。”
乡试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均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丁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清代人口大大超过明代,但举人录取名额只略超过明代。按前引梁启超所说“省聚万数千生员,拔百数十人为举人”,则生员中的举人录取率亦仅为百分之一。由于考取举人即具备做官的资格,乡试可说是明清科举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关。
乡试之榜明清时称“乙榜”,乡试则称“乙科”,与进士会试的“甲榜”、“甲科”相对举人第一名沿唐宋发解试之例称为解元。
四、会试
乡试后的次年(即丑、辰、未、戌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于京师礼部,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而每科应试的举人约数千人(其中新录取举人一千多,其余是以往各科录取的举人)。
明代严嵩《钤山堂集》卷二七有《南省记》,详述明代会试情形。严嵩在正德十二年(1517年)为会试考官。试前,主考二人与同考官八人及其它一切官史仆役都“锁院”,每场试题由诸考官在前一日临时翻书拟定,立刻交付工匠刻印,通宵不停。次日清晨举人通过搜捡入考场后,即分发印好的题目。
答卷完毕同样经过弥封,誊录等程序,然后开始评卷。从二月十五日最后一场试毕,不过十天功夫就评阅、录取完毕,先拟成名次排列的“草榜”,再将考生原稿的“墨卷”与朱笔录的“朱卷”对号拆封,到二十七日,遂将录取者姓名填写成“正榜”颁布。
二月二十八日会试榜发,据严嵩所记,官府差专人驰报得主,虽素不相识者亦可驰报并向得主家中索讨“喜钱”,报得越早得钱越多。往往有恶少无赖埋伏途中殴伤报人,抢夺喜报而去。
当报榜者骑马驰去后,挤在礼部贡院外的考生和其它人再也按捺不住,“二十七日夜二鼓,伺于门者久不胜忿,掷瓦石入;比出,问者哗噪拥试官马,途塞不得行。刘舜臣给事(试官)被拥逼堕马深堑中,此甚恶急,每岁常然亦不能禁也。(《南省记》)
会试榜发后,皇帝赐“恩荣宴”于礼部,招待新进士及诸位考官。明、清会试“正榜”以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与学校教官或其它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而监生也不一定真的留在京师学习,如《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就是。
五、殿试
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在会试后一个月即三月十五日举行。殿试内容承袭宋朝之制,试时务策一道,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傅增湘在《清代殿试考略》中记述他本人在光绪年间应殿试的经历说:“新进士入殿,皇帝亲临,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礼仪后,礼部散发试题,进士跪受,各就试桌对策。”
殿试待进士比较“有礼”,不行搜捡,殿中试桌东西列数十排,有光线阴暗者,自行将试桌移出殿外廊檐下就试;又试桌低矮如炕几,进士盘腿而坐,南方人不习惯,也可自已据带折叠式桌子入内。但是胸悬卷袋,背负考囊、桌子,在进入考场前的路途中情形实为狼狈,上保和殿的数丈台阶时,“蹒跚穷步,殆如破鳖。”“试题颁下,已近十时,”全卷二千字,纸幅阔长,试桌逼窄”,“展卷伸笔,颇不自如,每小时可尽一开(三百字)而已,约七小时可以终卷”,若补改误漏文字等,则时间更紧迫。答卷完毕,“诣东角门纳卷而出”,考试官员遂行弥封、阅卷(殿试卷子均不必誊录)。
殿试结果亦按宋朝之制,一律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算是“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算是“同进士出身”。因此殿试阅卷实际上只是确定一甲三名人选和二、三甲的头名(通称“传胪”)人选,其它名次的排列均无关紧要,只两三天功夫就发榜公布了。
清朝康熙六年(667)状元缪彤在《胪传纪事》中记述了他当状元的经过:“先一日,传闻某人状元,某人榜眼,某人探花”,缪彤本人已不存奢望,入殿听宣,“不过随班行礼而已。及至太和殿前,与诸进士跪丹墀下听三唱,第一甲第一名系彤名,每一唱已,必鼓乐良久。彤心中犹疑非是,不敢出班,礼部官救之以出,然后前驼跪稍迟,传胪官已唱第二名……是日唱名毕,行三脆九叩头礼,彤等随礼部堂官捧黄榜从御道出,跪置龙亭旁,鼓乐迎至东长安门张挂。”
三月二十五日,新进士和殿试官员在礼部享受御赐“恩荣宴”,据缪彤记:“皇上遣大臣佟国舅陪宴”,状元、榜眼、探花各一席,其余进士四人一席,“用满洲桌金银盘,菜肴食物四十余品,皆奇珍异味极天厨之馔。御赐酒三,鼎甲用金碗,随其量尽醉无算。宫花一枝,小绢牌一面,状元用银牌。”
宴后陆续进入封官任用阶段,一甲的三名进士一般授于翰林院编修等“清要”之职,其余进士往往还要进行一次馆选”或“朝考”,然后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予官职,优者亦进入翰林院即前引梁启超所说“复于百数十进士中,拔十数人入于翰林。”
明代入翰林院的进士任“庶吉士”《本于《尚书》中的“庶常吉士”,即处理日常政务之官),自明中期始,逐渐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惯例。明代宰辅大臣一百七十余人,翰林庶吉士出身者占十分之九(《明史选举志》)。
清承明制,亦特重翰林,连他们谒见交往的名片字都写得特大。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三回写骄横的洋人领事递交名片给两江总督文明:“忽见巡捕拿了一张大字的片子,远望上去,还疑心是位新科的翰林。”而翰林之尊亦可见一斑。
明清两代,凡属历经举人(乙榜)、进士(甲榜)出身的官员,称“两榜出身”或“科甲出身”是最正牌、响亮的资格;如果单是举人,虽也能候选授官,但品级既低(多在知县以下),候选亦难。
为解决举人量多官少的矛盾,清代有所谓“举人大挑”之法:挑选三科以前中举的举人录用为官每隔六年“大挑”一次。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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