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霍去病?
优质回答:霍去病,一个中国历史长河中永远闪耀的名字,他多次以少胜多战胜匈奴,立下赫赫战功,是一位少年将军,杰出军事家。他与卫青并称“帝国双壁”,留下“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千古名句。
霍去病给人的形象永远是白马银袍,英武神勇的少年英雄,他只活了24岁,是如巴顿一样,他是为战争而生,为战争而死的英雄,他用兵来如急雨,去似狂飙,出神入化,犁廷扫穴般驰骋往来于匈奴腹地数千里,如入无人之境,每战必胜,是史上真正的不败战神。
自古英雄不问出处,这霍去病的身世同卫青一样,他是卫青的外甥,母亲叫卫少儿,是平阳公主家一个贫贱的女奴,父亲霍仲孺是个县衙小吏,但坚决不承认自己与女奴私通,于是,这霍去病便顶着这“私生子”的帽子,来到了这人世间。
值得庆幸的是,他虽然出身于奴婢群中,但随着姨母卫子夫当上了皇后,他也随着卫氏家族的平步青云而改变了命运,并得以左右在汉武帝的周围,在18岁时,首次随舅舅卫青,以骠姚校尉的身份北击匈奴,开始了他神武的战争生涯。
他率领卫青给他挑选的800名骁勇骑兵,一往无前的向北杀去,莽莽草原,人迹全无,也不知走了几百里,发现了匈奴的营帐,霍去病身先士卒,衔枚而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了过去,大获全胜。此战意外地斩杀匈奴数千名,杀死匈奴单于的祖父及相国等大人物,出奇制胜,勇冠全军,所以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冠军一词由此而生。
接着在河西战役中,霍去病依旧威武,跃马挺枪,横冲直闯,汉军所至,势如破竹,战我者败,挡我者死,大获全胜。并在打通西域之路的第二次河西战役中,孤军深入,过居延,穿月氏,越祁连,闯大漠,战果辉煌。最终受降数万匈奴部族,此役使大汉完全控制了河西地区,封狼居胥,勒石燕然,面向中原,筑坛而拜,凯歌而还;而匈奴人只能悲歌:“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当他奏歌凯旋时,汉武帝派人赐给他美酒几坛,他不独享,而是把酒倒入井中,与三军将士共饮,一起共享胜利的喜悦,从此,这儿出现了一个永远的城市,它叫“酒泉”;当汉武帝因他的战功要给他盖豪宅时,他连一句感谢话也不会说,只轻轻地吐出了八个字,“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以他的豪情婉谢推辞。
好一个“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斩钉截铁、掷地有声,充满了为国舍家的耿耿忠心和豪迈慷慨的英雄气概,它伴随着一代名将霍去病传唱了几千年。历代都有无数的文人雅士因他的这句话,写下一首首不朽的诗篇来赞颂他的功绩。
霍去病,战神无敌,他在西汉的历史上书写了属于他霍去病的时代,他使饱受匈奴侵扰百年之苦的汉朝人扬眉吐气。有去病,国家安定,百姓安心,此乃英雄也。
大气磅礴、勒石飞扬的野性时代铸就了英雄,成就了霍去病,但是天不假年,他在最辉煌的光环下匆匆而过。英雄的生命只停留在最青春美好的年华中。短暂的人生给世人留下无限遗憾。
霍去病留给我们的印象似乎全部来自他的盖世武功,其实他还有鲜为人知的性格特征,此文开头所说的那从来也不承认为其父的霍仲孺,当霍去病立下不世功勋后,母亲卫少儿将其身世告诉他,按说他对这不负责任的父亲完全可以不管不问,甚至还可以憎恨。但却大出人意料,他来到这个抛弃了自己的父亲霍仲孺面前下跪道:“去病早先不知道自己是大人之子,没有尽孝”,言之甚切,情之动人。随后为这从未尽过一天父亲之责的霍仲孺置办田宅,并将后母之子霍光带到长安栽培成材,后来,霍光成了汉武帝的托孤顾命大臣。
但在另一方面,他却也是一个眼中不容沙子的狂燥青年,飞将军李广之子李敢,一直跟随霍去病拼杀疆场,屡立战功,并被封为关内侯,但他将其父自刎归咎于卫青,并打伤了卫青。卫青为人宽厚仁慈,便没有追究李敢的责任,这件事情便不了了之了。不久之后,霍去病知道李敢打伤舅舅卫青一事,便想为卫青报仇。在汉武帝一次狩猎活动中,暗箭将李敢射杀。由于汉武帝此时正宠信霍去病,便包庇霍去病的罪责,并对外宣称李敢是狩猎时被鹿撞死的。这一事件给霍去病辉煌的历史上,留下了极不光彩的污点。
人无完人,霍去病这一所为毕竟是瑕不掩瑜,我们依旧记着的是他豪情满怀,意气风发,封狼居胥的英豪身姿;记住的是他横刀立马,驰骋大漠,所向披靡,血染征袍的少年将军的威武形象。残阳如血,将军不朽!
其他网友观点先拿这张图片镇楼!洒家出生、成长于河西四郡之一——武威。这个浮雕,是我们城市的象征之一。大汉的武功军威,尽在霍大将军!霍去病对我们来说,就好比是一个图腾性的人物,毕竟这座城市是他开拓的、修造的。
进入主题,我对霍去病的评价如下:
首先,在军事角度而言,霍去病是一位长距离、大迂回、高机动、高边疆作战大师。
1、他的用兵,一为快,二为巧,三为狠。无论是在漠南初出茅庐,还是河西会战,还是最后的漠北决战,都体现出了这三点。他用兵不拘于套路,随心所欲,因时而化,匈奴方面基本上没有可以和他相抗衡的指挥官。
2、霍去病既是一位战术大师,也是一位战役大师,八百人的团营作战和几万人的大会战能做到无缝切换,后世也就李卫公可以和他相媲美。
3、河西会战和漠北决战,霍去病带的基本都是汉朝最精锐骑兵,这是比卫青要优厚的待遇,对霍去病最终的战绩也有很大程度加成。
4、总体上不是特别注重后勤,主要秉承“因粮于敌”的方针,同时自己也有不爱惜粮食的事例。这决定了霍去病的出击,要求的是百分百的速度,百分百的效率,百分百的胜率。其实在战役指挥官一层,这是比较冒险的。幸好漠北决战有卫青gang正面。此外,当时匈奴的军事思路、武器装备、组织化程度都不如汉,对于“诱敌深入”的战术还不甚纯熟。
其次,霍去病为人沉静仁厚,三观很正。
1、懂得为将之道,注重凝聚军心。案例一:把皇帝赏赐的御酒,倒入泉水中和全军将士共饮。案例二,在狼居胥山祭天,达到了中原军队征战漠北的荣耀极限。这就是胸襟与智慧的表现。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讲政治。
2、霍去病是霍仲孺的私生子。这老爹压根就是个渣男,完全没尽过父亲的责任。但霍去病成年后主动相认,以子身份跪拜,还给老爹和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安排了生活来路。霍光也因此,踏上了人生快车道。这就是孝悌。
3、“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典故就不细说了。
第三,霍去病也有年轻贵族子弟的共有顽疾,那就是我行我素,任性而为。
1、自己在军中踢足球,浪费粮食,底下的士兵看着很不是滋味。
2、因为李敢打伤了卫青,霍去病为舅舅出头,把李敢射杀
总之,比起勤勉的舅舅,霍去病更像一个横空出世的天才。他带着上天给予的宝剑下世,干趴匈奴,上天又宣他回去了。24岁就去世的霍去病,永远给后世留下了一个年轻、英武、沉毅和史诗般的背影。
其他网友观点战神,奈何死得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