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省府县三级是如何划分的?总督与巡抚到底谁职权大?
优质回答:清朝的省为一级行政区划,府为二级行政区划,县为四级行政区划;有的府、县之间尚有州级行政区划。
又,省下设道,初为监察区,后演变成行政区划,高于府级行政区划。
清朝的总督、巡抚,各自的职权不同,管辖区域不同。总督、巡抚为地方军政长官,“上马管军,下马管民”。
上图为两江总督府
一、清朝的总督,为地方官员中级别最高、权力最大的军政官员,侧重于军事,管辖的军队称“督标”;官阶为正二品,加兵部尚书(相当于今日部长)、右都御史衔则为从一品,仅次于最高官职“三公”的太师、太傅、太保;如加大学士衔,则为正一品,与“三公”平级啦!总督习称“封疆大吏”,权势显赫!
清朝设直隶、两江、两广、湖广、闽浙、云贵、陝甘、四川总督,后增设东三省总督,除四川总督管辖一省外,其余总督管辖数省军政事宜。
总督管辖军队,只限管辖汉军绿营,八旗军队归驻防各地的满族将军管辖。
总督,类似新中国成立初期设立的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东、中南六个大区政府主席,管辖数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但比大区政府主席权力更大,比大区政府主席还多执掌军权;直隶、两江总督,身兼北、南洋通商大臣,还执掌外经外贸权;直隶总督还掌管北洋海军。
清代著名重臣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林则徐等,皆曾任总督要职。二、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掌管一省的军政大权,官阶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相当于今日副部长)为正二品,管辖的军队称“抚标”,节制驻省汉军绿营军队最高军事长官提督;同总督一样无权管辖八旗军队。
总督、巡抚均为直接听命于中央政府的地方军政长官,木有隶属关系,但总督官阶高于巡抚,对巡抚有督察权。
仅供参考。
其他网友观点清代最初是省府县三级体制,后期增加了道这一个级别,事实上形成省道府县四级。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1、省级:
省设置从二品布政使、正三品按察使。
布政使相当于一省行政主官也就是省长,按察使相当于司法监察主官。也就是省高检+高法+纪委。
2、道
道本身级别不定,二品三品都有。乾隆中期明确规定为正四品。
道分为分守分巡道,与布政使某方面的副手如粮盐茶道等。盐茶道这些很好理解,就是一省盐业茶业的总监。分守分巡道就是分管若干府的派遣专员,今天没有相关品级与职务,类似于解放初期的皖北、赣南等省内片区。因为嘉庆之后,地方政权的知府以下官员向中央汇报必须经过道的批转,道也因此正式成为省府之间的行政层级。
3、府、直隶厅、直隶州
府从四品。直隶厅州正五品。
简单说,府等于省辖大市。直隶厅州为省辖下的地区。
4、县、散厅、散州
县正七品。散厅散州为正六品。
散厅散州就是今天的省辖小市,交给大市代管的行政区划。散州散厅与直隶厅州的区别,就是下面是否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