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妻是妻,妾是妾,妾不可以升格为妻,那么古代有没有平妻?
优质回答:有平妻啊,但是大多是商人在外娶的老婆,地位低于正妻,高于妾,不用行妾礼,只是这种情况很少,毕竟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至于妾呢?你要知道妾是什么,妾就是你买来的,服侍男主人的,妾是货物,而不是人,在家里地位,也只是比奴才高一点而已。
妾是不能扶正做正妻的,历史上有,但是不多,比如梁红玉算一个,
按大唐律,以良家女为妻,勿以妾为妻,妻生的为嫡子女,可以继承家业爵位等。妾生的为庶子女,地位比家奴稍高。
即使妻死了,也会考虑再娶。妻子是很正式的婚姻,牵扯到家族的利益。妾想转妻太难了,别信电视剧小说,妻是主,妾是奴。
从说文解字里看,“妾”的本意就是有罪的女人,也就是奴隶。
其他网友观点我先问一句,谁说妾不能升格为妻的?
《红楼梦》中的贾雨村,娶了恩人家的丫鬟娇杏,“只一年便生了一子,又半载,雨村嫡妻忽染疾下世,雨村便将他扶册作正室夫人了”。
这不是“升格为妻”又是什么?难道古代的规矩,曹雪芹不如你懂?你比曹雪芹还权威?
至于“平妻”,也是有的。《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先娶了农村女孩张金凤,后娶了父亲的故交之女、自己夫妻俩的恩人何玉凤,再后来又纳母亲的丫头长姐儿。长姐儿是妾,而张、何两位地位相等,都是妻子。
两位妻子,地位相当,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娱自乐,而是公开的。安公子还向两位妻子承诺:给你们挣两份诰命在身上。诰命是官府颁发的,如果没有“平妻”,难道会把“两副紫泥诰封”分赠给一妻一妾吗?
我对古代的礼法制度,并没有什么研究。但是小说中写到的风俗人情,多少可以展示一些历史。像《红楼梦》《金瓶梅》《儿女英雄传》等等作品,都是靠得住的。
其他网友观点首先要纠正一点,古代妻妾的地位是有很大差别,很多朝代也是禁止妾抬成妻,但世事无绝对,古代仍有很多妾升格成妻的情况出现。
另外,就是古代是有平妻的。要想真正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古代的妻妾制度。
妻妾的身份地位差别到底有多大?很多现代男生应该很羡慕古代的三妻四妾制度,在古代纳妾的现象非常普遍。女人多的地方,纷争肯定也是不断,为了妻妾地位稳定,更是为了后宅安宁,法律法规也会设置相应条文,帮助家庭维持秩序。
《大明律》中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许娶妾。违者,笞四十。
这是当权者的规定,那在家庭中妻妾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在去年大火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我们看到盛老爷非常宠爱自己的妾室林檎霜,私下给房产田地,还将管家之权交付于她。在剧中林氏过的比大娘子都体面,在后院几乎可以说是只手遮天。可是现实情况下,妾室真的可以做到如此的猖狂吗?
明朝末年有位文人叫李渔,曾经用一段很形象的比喻来说明妻妾有别。他说,娶妻子就像是买田庄,家里吃的穿的都来自田庄,所以必定得种些和生计息息相关的作物,不能种些无关紧要的花花草草。但是买妾室,就像修花园,花草结不结果没关系,小树不能成荫也没关系,只是为了闲暇时图个开心而已。
娶妻和纳妾的态度截然不同,他们之间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妻是主,而妾是奴仆。正妻方可着正红,迎娶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应礼节必不可少。而妾室通过买卖或者赠予等方式获得,更像个物件儿。
并且根据严格宗法制度上来讲,是不可以把妾抬成妻的,正所谓“毋以妾为妻”。
但凡事皆有例外,在何种情况下妾可以抬成妻呢?
妾何种情况下可以扶正为妻?在古代妾扶正为妻的例子不少。
唐代
杜佑(杜牧的祖父)之妻李氏(衡阳县尉李殷之女,原是嬖妾,后升为正室,封密国夫人)李齐运(唐宗室)之妻卫氏(末以妾卫氏为正室,身为礼部尚书,冕服以行其礼)崔玄籍之妻屈突氏(屈突通庶女,妾扶正)李伊衡(旧唐书) 妻无名氏(《旧唐书·孝友传·李日知》:“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宋代
王景之妻侯小师(曾为官妓,后嫁王景,累封楚国夫人)张俊之妻(钱塘名妓,封荣国夫人)韩世忠之妻梁红玉(这个传奇女子大家应该都很熟悉,营妓出生,封安国夫人和护国夫人)明代
钱益谦之妻柳如是(名妓出生,秦淮八艳之首)清代
龚鼎孳之妻顾媚(秦淮八艳之一,一品夫人)妾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转正呢?
首先,妾室得争气,有个儿子,这是基本条件。“小妾因为生子而被扶正(得妾以其子,无咎)”,很多情况下,都是正妻无后(没有儿子但也包括儿子无法继嗣的情况)给了妾这个机会。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你得立功。对,你没看错,女子立功也能由妾转正。就如我们上面所写到的韩世忠之妻梁红玉,还有就是必须要给家族立功。当时梁红玉被封为护国夫人,就是因为梁为韩世忠家立了功,所以韩帅的正妻死后把她扶正 。
古代平妻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呢?我们都知道,古代实行三妻四妾制,所谓三妻分别指的是一正妻、二平妻。
其实“平妻”这个词从来都不是官方叫法,乾隆末期之前,在法律中没有这种说法。平妻是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但是其实际法律地位仍然为妾。
平妻,在乾隆后期才法定为适应于兼祧婚制的另娶妻子的称谓,但正妻与平妻之间相当于堂妯娌。直到道光末年,正妻与平妻间才出现“两头大”或“对房”的说法。
其实在官方法律和传统思想仍然不认可平妻的存在。
正妻的地位是无法撼动的,妾室还是平妻都无法真正做到与正妻相同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