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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立光宗为太子是否违背“立子以贵不以长”?

网友提问:

万历立光宗为太子是否违背“立子以贵不以长”?

优质回答:

明神宗朱翊钧立庶长子朱常洛(明光宗)为皇太子是否违背“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搞清楚一件事,什么叫“立子以贵不以长”。

这里所说的贵,指的是出身,是皇子生母的地位。但是,到明朝时,这个所谓的“贵”已经被绝对化了,只有皇后所生的嫡子才被视为“贵”,其他妃嫔所生之子,无论其生母地位如何,皆视为庶出,同等对待。换言之,只有皇后所生的嫡子才与众不同,其他庶出的皇子不论生母地位如何,都一视同仁。甚至连继后扶正前所生的儿子,在明朝也同样被视为了嫡子,明太祖朱元璋当初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减少因出身引发的兄弟阋墙,降低内乱的发生率。

按照这个逻辑,在明朝“立子以贵不以长”就比较“简单粗暴”、也比较明确了。嫡子优先,除此之外只论长幼。嫡子之间如此,没有嫡子时庶出的儿子之间亦是如此。这就是建文帝朱允炆能够跨越懿文太子原配常氏所生嫡子朱允熥成为皇太孙的法理依据——都算嫡子,只论长幼!

朱常洛与朱常洵出身对比

朱常洛是明神宗“一夜情”的产物,提起裤子明神宗就打算不认账了。结果被《实录》打脸,明神宗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认下了这个儿子并将他的生母王氏封为了恭妃。朱常洵是明神宗宠妃郑氏所生之子,在生朱常洵前郑氏的身份是贵妃,在生下朱常洵以后,郑氏被明神宗封为了皇贵妃。单从生母的地位而论,朱常洵完胜朱常洛!

可问题是,明朝根本不论这个,只论嫡庶。郑氏虽然是皇贵妃,与皇后只有一步之遥,但她毕竟不是皇后,她的儿子朱常洵同样也是庶出!在明太祖规定的皇位传承体系中,如果没有嫡子存在,庶出的儿子不论出身,只论长幼,这是祖制,明神宗也不便公开违背,这就是“国本之争”中群臣敢跟皇帝撕破脸的底气所在。虽然生母地位不及朱常洵,但朱常洛是庶长子,这就是他成为皇太子的法理依据。

明神宗为何要废长立幼

关于明神宗为何要放弃庶长子朱常洛而想立朱常洵为皇太子这个问题,大多数人将其归结为了明神宗因为朱常洛的出身不光彩而冷落朱常洛,同时因为宠爱郑贵妃、爱屋及乌对朱常洵另眼相待。诚然,这是一个方面,但是这个原因有一个悖理的地方。如果明神宗真的铁了心立朱常洵,立郑贵妃为皇后就是了,给朱常洵一个嫡子身份,名正言顺!

或许有人要说了,明神宗的原配王皇后在世,他不便废后。这根本不是理由,明宣宗朱瞻基因为什么原因废后的?就两个字——无子!有了祖宗的先例,王皇后无子,明神宗废王皇后名正言顺。郑贵妃本就是皇贵妃,再母凭子贵,皇后之位舍她其谁?但是,明神宗并没有废后,而且最终还做出了让步,放弃了立朱常洵的打算,为什么?

只能有一种解释,明神宗根本没有铁了心立朱常洵!他之所以如此,一是为了应付吹枕头风的郑贵妃。二是为了借此与文官集团斗法,文官集团让立朱常洛,我偏不!文官集团必然会反对,明神宗顺理成章可以看清群臣的站队结党情况,对于自己不中意的大臣,还可以借助这个机会清理掉!如此一来,明神宗既借助群臣的反对堵住了郑贵妃的嘴,同时又借立储看清了群臣的派系、政治态度,而且还借机清洗掉了一部分自己不中意的大臣,一举数得。

综上所述,明神宗立朱常洛为皇太子并不违背“立子以贵不以长”,因为明神宗根本没有嫡子,庶长子是第一选择。所谓“国本之争”实际上是明神宗与文官集团斗法一举数得的一种策略而已,根本不是什么爱屋及乌,为朱常洵抢储位。说到底,无论文官集团、郑贵妃还是两个皇子,都让明神宗给玩儿了,他们不过就是明神宗与文官集团政治博弈的棋子而已……

其他网友观点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有必要先说一下我国古代的皇位继承制度。

古代皇位继承制度的原则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嫡长子继承制是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制度,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继承优先权,该制度起于商末,定于周初。

涉及到皇位继承时,基于嫡长子继承制也有两个基本原则,即父死子继原则和立嫡以长原则。

一、父死子继原则

父亲死后有其子继承王位。另一种意义就是父死后由其嫡长子宗祧继承。夏朝一直实行“父死子继”制度,即王位由子继承,而且长子优先。到了商朝出现了“兄终弟及”的现象,但从武乙到纣,便废除了“兄终弟及”的现象,确定王位只传给嫡长子。到了周代实行血缘组织与政治权力相结合的宗法制度。周天子为大宗,其王位财产由嫡长子继承,以确保世世代代保持大宗地位。

二、立嫡以长原则

立嫡以长即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皇帝的正妻(皇后)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除此之外的另一个依据是“立子以贵不以长”。为稳定皇室内部的继承秩序,避免皇帝诸子互相争夺,结合宗法制度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具体来说,就是在皇帝众多的妻子中,皇帝的正妻即皇后叫做嫡,其余的嫔妃通统称为庶,庶当然也有贵贱之别。皇位必须由嫡妻即皇后的长子继承,至于这个嫡长子贤与不贤,一般不在考虑之内。

但如果嫡长子早殇,有子即立其子,形成皇太孙成为皇储的局面,若早殇的嫡长子没有儿子,皇位再由嫡次子按顺序继承,只有皇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册立庶生的皇子。但原则上要立贵妾之子,“无嫡立贵”。但如果同为庶子,则要考虑“庶子立长”。

三、皇位继承的其他形式

除了嫡长子继承制外,我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其他一些皇位继承的形式。

兄终弟及制。兄终弟及制以皇帝弟弟的身份作为皇位继承人,即“皇太弟”,也是储君具有继承皇位的权力,是合法的继承人。在皇位传承史上,影响最大的兄终弟及事件,是宋太宗赵光义继承其兄宋太祖赵匡胤而为皇帝。

立子杀母制。为铲除可能妨碍皇位继承的政治势力,有些皇帝甚至采取某些断然措施。如汉武帝刘彻欲立幼子刘弗陵为太子,为防止女主及外戚专权,于是将其母赐死。北魏道武帝拓跋珪效法汉武帝,将明元帝拓跋嗣的生母赐死后还振振有辞地说:“昔汉武帝将立义子而杀其母,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吾故远同汉武,为长久之计。”因为“立子杀母制”的残酷性不能为一般人接受,北魏之后此制便停废。

秘建皇储制。这是清朝统治者在皇位继承制度上的一大创造。皇帝生前秘密确定皇储,写下遗诏,秘而不宣,驾崩后由大臣当中宣诏,被立为皇储者即刻登基,被选的人不分嫡、庶、长、幼,唯以具有统治才能,能够胜任皇帝之任,最符合根本的统治利益为准。

可见,在古代皇位继承制中,嫡长子继承制是主流的皇权继承方式,而封建统治者也一般遵循和维护这种宗法礼仪要求,以确保皇权的延续及合法性。

立光宗为太子符合宗法制下的嫡长子继承制

从古代皇位继承制度上来看,立嫡以长一直是维护封建礼法的核心所在。

回头来看明光宗朱常洛。朱常洛是明神宗偶然临幸宫女所生,因正宫皇后无子嗣,朱常洛实为皇长子。明神宗欲封宠妃郑贵妃之子朱常洵(皇三子)为太子,这显然违背了祖制和封建礼制,势必引起重大的政治危机,这是当时维护封建统治礼法秩序的大臣所不能接受的。

明神宗专宠郑贵妃,迟迟不立太子。朝中大臣纷纷猜疑,担心郑氏谋立皇三子,损害国本。他们争相提及皇储问题,奏折累计成百上千,无不是指责后宫干政,言辞之间矛头指向郑贵妃,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国本之争”。

为了平息皇储争议,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终于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三子朱常洵为福王、五子朱常浩为瑞王、六子朱常润为惠王、七子朱常瀛为桂王,争国本事件最终落下帷幕。

从宗法礼仪及皇位传承制度上来看,明神宗万历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是符合“立嫡以长”的大原则的。虽然朱常洛并不是皇后之嫡长子,但皇后无子,在众多庶子中仍然是长子,仍然是皇位继承权的首选,明神宗虽然不情愿立光宗为太子,但在“国本之争”中仍然争不过诸大臣和封建礼法。

所以,万历立光宗为太子不是违背了“立子以贵不以长”,反而是符合“立嫡以长”的皇位继承原则。

其他网友观点

广义上的嫡长继承制,是说:

1、有嫡立嫡

嫡子中长子优先。

2、无嫡立贵。

然而,虽然郑贵妃身份比王恭妃要高,但这条早就被废除了。何况当时大臣激烈反对册郑贵妃为皇贵妃。

3、庶子立长。

就是说,如果立贵原则成立,大臣们自然没有任何反对的可能。因为册封皇贵妃之前的郑贵妃并不比王恭妃高。

事实上,万历并非真正喜欢福王,否则将郑贵妃晋升皇后就可结束一切争论。所以,万历是借国本之争与册立派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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